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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蘋果砸碎女嬰頭骨:警方基本鎖定嫌疑人 疑為未成年女孩

近日,紅星新聞微博報導了僅三個月大的女嬰凡凡,由姥姥帶著在東莞一小區散步時,被高樓拋下的一顆蘋果砸碎了右側頭骨,陷入昏迷的消息,此事引發了很多網友的關注。

3月20日,凡凡的父親余先生告訴紅星新聞,十多天過去了,凡凡依舊沒有醒來,目前仍在深圳市兒童醫院ICU病房中觀察。但警方最新傳來的消息,給余先生帶來了一絲安慰:“警方通過技術手段,目前已經基本鎖定高空拋物的嫌疑人。”

▲事發前的凡凡 受訪者供圖

女嬰仍昏迷不醒

警方基本鎖定嫌疑人

“做夢也沒想到,一顆蘋果毀掉了我才3個月大的外孫女。”凡凡的姥姥董女士在接受當地電視媒體采訪時表示,3月9日下午4點左右,她帶著凡凡在小區裡散步,“我把孫女豎起來抱在懷裡,走到(單元)門口,忽然一聲巨響,‘嘭’一下子(一顆蘋果)掉在頭上,當時我看到孫女頭上立刻鼓起了很大一個包,掉在孫女頭上的,都是(蘋果)渣,我的肩膀上也是(蘋果)渣。”

▲被蘋果砸中的凡凡,頭部立刻鼓起了一個大包,穿花衣者為凡凡姥姥 事發現場影片截圖

隨後,凡凡就陷入了昏迷,再也沒有醒來,在熱心市民幫助下,凡凡立刻被送往醫院搶救。余先生向紅星新聞提供了一份由深圳市兒童醫院出具的病情介紹,上面寫著:“重型顱腦損傷、遲發性顱內血腫、極重度貧血、創傷性休克……”

據了解,目前凡凡已經歷經了兩次手術,余先生談起女兒的傷情,非常悲痛:“醫生說目前很難說能不能醒來,孩子右半邊腦碎面積很大,即使醒來以後,也會有嚴重的後遺症,目前只能說盡量保住左半邊腦部分,而從CT來看,右半邊大腦幾乎不怎麽指望了。”

▲深圳市兒童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 受訪者供圖

根據余先生提供的一段出事後等待救護車時的影片來看,當時孩子的頭部右側鼓起很大的腫塊,而凡凡已經沒有任何反應。

紅星新聞了解到,事發後,東莞警察塘廈分局已組成專案組,對墜物處的樓棟進行逐戶排查。3月20日,余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警方關於嫌疑人的排查情況,已經有了眉目,“警方通知我,通過對砸傷我女兒的蘋果上面資訊的提取,再對落下蘋果的樓棟住戶進行資訊對比,現在已經基本鎖定高空拋物的嫌疑人了。”

余先生表示,警方提取了傷人蘋果上的指紋等十多項資訊,將墜下蘋果的樓棟裡每家業主的唾液、血液、指紋等資訊,進行了逐一比對。

女嬰父親透露

拋物者疑似未成年女孩

余先生從警方那裡獲悉,嫌疑人是在事發多日之後,主動找到警方承認的,“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看到警方在事發樓棟逐一比對資訊樣本。”

余先生透露,警方告訴他,高空拋物者基本鎖定為事發樓棟20層以上一業主家十多歲的女兒,事發後疑似拋物的小女孩家長主動承認了女兒拋物的行為。對此,余先生仍有疑慮,“為什麽說小女孩獨自在家,是否家長為了逃避責任?”

3月20日下午,在負責調查此事的派出所裡,警方詳細告知了余先生當前的情況,並向余先生展示了小區監控錄像,以證明在事發時段,小女孩的監護人都在其他地方,未在家中。“看了這些證據,我選擇相信警方。”余先生表示,“現在基本鎖定嫌疑人後,也還了小區其他業主一個清白,發生在我女兒身上的不幸遭遇,也是給所有人再一次敲響警鍾:不能高空拋物。”

目前,凡凡仍舊在深圳市兒童醫院ICU病房中昏迷不醒,“由於顱壓太高,現在她的頭骨被取掉了一部分,今天我去ICU探視她時,看到她的腳丫稍微動了一下,醫生說,接下來要考慮給孩子減少藥物,看看孩子能不能醒來。”

紅星新聞聯繫東莞警察塘廈分局,其相關負責人表示,具體細節將在近日以通報形式,向全社會關心此事的網民做出說明。

物業考慮加強防護措施

律師:監護人要擔責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拋擲物品或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傷的,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可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使用人給予補償。此外,共同侵權情況下,即加害人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況,加害人除應承擔一般高空拋(墜)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外,還應承擔共同侵權所負的連帶責任。

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鍾黎表示,高空拋物致人重傷,拋物者若是未成年人,則其監護人未履行監護義務,故應由監護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事發的東莞塘廈觀瀾碧桂園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事發後,小區物業將進一步加強杜絕高空拋物的宣傳,並考慮采取一系列預防拋空拋物的防護措施。

相關案例:高空拋物 難覓肇事者

▶蕪湖:1塊紅磚引發命案 96戶業主被告上法庭

紅星新聞曾報導,2016年10月4日,一塊從天而降的紅磚砸死了卜英貴,也“砸亂”了蕪湖市伊頓公館小區業主們的生活。由於扔紅磚的人一直沒有找到,卜英貴一家將伊頓公館28棟樓一單元1樓以上的96戶176名業主,以及小區物業、開發商全部告上法庭。2017年12月29日,該案在蕪湖市鏡湖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其中81戶133名被告,按戶各付給原告補償款4395.92元,小區物業賠償152601.48元,共計508671元。其中15戶的證據被法院采納,不承擔責任。

▶重慶:“全國高空拋物第一案” 22戶鄰居仍未交齊賠款

據重慶晨報上遊新聞報導,郝躍在2000年5月11日凌晨,在家門口的重慶學田灣正街被高處落下的煙灰缸砸成重傷,被業內視為全國高空拋物第一案。直到現在,成為被告的22戶鄰居,仍舊沒有交齊賠償款。

紅星新聞記者丨沈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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