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專家:奢侈品消費稅還是輕點好

  中國的稅|奢侈品消費稅還是輕點好

  楊志勇/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 來源:澎湃新聞

  中國的消費稅是選擇性消費稅,是在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商品的基礎之上選擇一部分商品課征的。之所以會有消費稅,和1994年稅制改革關係密切。1994年之前徵收產品稅的商品改征增值稅之後,部分高稅率商品適用的稅率大幅度下降。甲級卷煙產品稅稅率為60%,但改為增值稅之後,稅率只有17%,且為價外稅。這樣,這類商品所能提高的財政收入就大幅度下降。於是,選擇部分商品加征消費稅,財政意義明顯。

  開征消費稅需師出有名。現行消費稅的征稅對象通常分為五種:第一是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第二是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第三是高能耗及上等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第四是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是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等。實際上,無論是那一種征稅對象,對財政都有意義。上述五種歸類中第一種中的煙酒,第三種中的小轎車,第四種中的汽油柴油,財政意義更大,佔消費稅收入的90%以上。

  消費行為不提倡,可以有多種辦法。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是一種。某些消費的減少可以採用類似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卻帶有專業知識普及的味道。吸煙危害健康,如今已眾所周知。越來越多吸煙者因此放棄吸煙。吸煙和肺癌的明確關係,吸煙者呼吸道疾病明顯,讓許多明白人有了畏懼的心理。對於禁煙,最好的辦法是不染上吸煙的習慣。否則,要放棄確實太難。對於癮君子來說,這不太容易。即使是那些有著堅強革命意志的老同志,有的甚至要到生命的最後階段,在醫生強令之後才會做到。寓禁於征雖好,但效果畢竟不如禁。各種辦法的禁,如剿匪式的圍追堵截,讓吸煙者處處感到不方便,效果可能好過一味的加稅和調高價格。文明社會中,公共場合不能吸煙,已是常識。乘坐高鐵不能吸煙,乘坐民航客機不能吸煙,在辦公樓不能吸煙,在飯店吃飯不能吸煙……不能吸煙的地方太多了。如果這些都能做到,那麽吸煙的不方便就可能讓癮君子的癮下降。

  通過課征重稅的方式來禁煙,確實會有點效果。中國實行煙草專賣制度,對卷煙加重稅負還得有提價措施的配合。2015年中國消費稅提高稅負和卷煙調高價格配合,煙草消費數量下降,禁煙效果良好。但問題是,煙草消費稅足夠重,走私就可能猖獗。這種走私不見得走私海外卷煙,而可能是國內出口的卷煙到公海逛了幾個月之後的重新入境。國人煙草消費習慣,更偏好消費國產煙。

  消費行為的調節,需要建立在對消費行為的充分了解的基礎之上。如果連商品市場的動態都不能充分掌握,那麽意欲調節消費的行為如何可能精準有效?時下不時可見對奢侈品課以重稅的政策主張,出發點無非是要調節奢侈品消費,對富人課以重稅,從而促進收入再分配,調節社會公平。但這能在多大程度上實現呢?對這問題的回答,首先需要界定什麽是奢侈品。《辭海》對“奢侈”的解釋是“不節儉”。按照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不節儉的行為當然不能鼓勵,課稅調節理所應該。“奢侈品”從漢語名稱上看就帶有歧視性。從經濟學視角來看,所謂“奢侈品”,是指價格越高越要買的商品。這裡更多強調的是一種經濟現象。物有所值,價高可以帶來更多效用,因此消費者願意多購買多消費。“奢侈品”的英文“luxury goods”,“luxury”源於拉丁語“luxus”,意為沉迷於感覺而不在乎成本,這裡看不出道德上的判斷。

  奢侈品價格越高,消費者越願意買,只是一般表述。如果消費者可以更低的價格買到同樣的奢侈品,那麽他或她肯定會選擇低價。這就是問題。互聯網時代,跨境購物越來越方便,全球購以及各種代購令更多的消費者有了以較低價格購買奢侈品的機會。這樣,要對奢侈品課稅,最後可能適當其反,相當部分國人的奢侈品消費流失到海外。國人出境,許多人不是在旅遊和休閑,而是在購物,這就是消費稅以及其他稅源流失的表現。為了消費,國人在境外排大隊或搶購,不僅影響國家形象,而且給消費者帶來了諸多不便。倘若國內相關稅負能夠合理下調,消費稅以及相關稅收就會回流國內,這樣由於稅源擴大,稅率即使下調,消費稅收入也不一定就會下降,可謂利國利民。2015年4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降低關稅和消費稅,豐富消費者的國內購物機會。這幾年,關稅下調幅度較大,消費稅計稅價格因此也相應下調,促進了進口消費,但消費稅數目稅率沒有作相應調整,境外消費還有較大的太空。此時,不是要固守寬征稅對象和高稅率,而是要調整消費稅稅目稅率,主動適應新時代消費更新的需要。所謂奢侈品消費,有許多屬於中上等消費,而這是消費更新的表現。消費稅和其他稅種一樣,應該共同為消費更新作出貢獻,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對奢侈品征重稅,有時損害的是中低收入者。入門級奢侈品的消費者中的相當部分是中低收入者。他們收入水準不高,但用幾個月甚至數年的維持基本生活之外的收入來消費入門級奢侈品,這也是人之常情。他們所處的奢侈品消費階段還只是炫耀性消費階段。消費稅因此可能誤傷中低收入者。對於中高收入者來說,除了常規的全球購、互聯網購物等之外,他們在境外購物的機會比其他人要多得多,消費稅重稅看似調節他們消費,實際上最後是竹籃打水。奢侈品是相對而言的,在某個階段是奢侈品,到了下一個階段,由於生產和生活水準的提高,可能就變成普通商品。以奢侈品為稅目,嚴肅性顯然不太夠。

  中國正處於奢侈品消費的炫耀性消費向生活方式過渡的階段。在這個階段,有人為炫耀而消費,買包一定要買大眾知道的品牌,而且要有大大的字母,唯恐天下人不識;有人消費只是因為生活方式使然,在意的是消費品的內在品質,而這正是當下不少奢侈品供應商所力推的消費觀念。低調的奢華,沒有太多的負外部性,本身就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生活方式所需的消費,有什麽理由通過消費稅來調節呢?時下還有一些對所謂的高端服務加征消費稅的建議,就此,我們不能懷疑建議者的良好初衷,但問題是這種建議的可行性。如果征管不可行,那麽再好的消費稅調節的建議最後只是平添麻煩。

  關於消費稅的功能,重要的是籌集財政收入。消費稅目前是中國第四大稅種,和第三大稅種個人所得稅在財政收入中的地位基本相當。實實在在的財政收入理由可能勝過調節這調節那的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人民美好生活和境外稅源回流的需要,決定了奢侈品消費稅還是輕點好。

  (本篇為澎湃新聞財經頻道獨家專欄“中國的稅”系列之五。作者楊志勇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責任編輯:陳合群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