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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家電延保背後貓膩:延保不等同延長“三包”

■圖/廖木興

“前幾天購買家電時,發現家電還可以買延長保修期,”家住廣州番禺長隆的市民韓小姐告訴新快報記者,“延保內容不同,價格也不一致,不知道該不該買。”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像韓小姐這樣對家電延保服務摸不著頭腦的大有人在,很多市民都不太清楚延保是否可靠、有沒有這方面的行業監督管理等等。

新快報記者 陳學東

現狀:延保成家電銷售標配

時下,很多家電賣場推出延保服務,多花家電產品價格5%-10%的費用,購買更長的保修期限。

所謂延保服務,是針對家電產品提供延長保修期的一種服務。消費者購買家電產品以後都要長期使用,而廠家自帶的保修期一過,再想維修就要付出高額的費用,延保服務則可以幫助消費者花少量錢提前鎖定未來不可預知的高昂維修成本。

記者走訪市內家電賣場發現,雖然都是家電延保服務,但各家賣場的延保價格卻不盡相同,但都遵循同一規則:以產品價位區分延保價格。例如一台9988元的索尼4K電視,延保2-4年的費用分別是399元、499元和799元。而一台價格4299元的三星曲面電視,延保2-4年的費用則分別是169元、299元和399元。

而對售價比較低的電飯煲、電磁爐等廚電產品,則采取的是“故障換新機”的延保方式,例如一台359元的美的電飯煲,2年換新費用105元,3年則是140元。

困境:延保服務屢遇“踢皮球”

不過,目前我國家電延保服務規範和標準尚屬空白,所謂的為家電“延保”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其實更多的是一種商家銷售牟利的手段,也正因如此,家電延保自出現以來就伴隨著諸多質疑。

市民李女士2014年在某家電商場購買了一台對開門冰箱,質保期3年。在銷售員的建議下,她又花了260元購買了延保服務,銷售員當時稱可以在質保期的基礎上再延長3年質保。今年6月,李女士家的冰箱突然不製冷,她拿著票據算了一下,冰箱仍處在延保期,就馬上聯繫售後上門來維修,可冰箱修好後,維修人員卻要收380元的維修費。“冰箱明明還在延保期,怎麽還收維修費呢?”李女士對此十分疑惑。維修人員告訴李女士,這個延保服務不是廠家售後推出的,冰箱過了3年質保期,上門維修都是要收費的。李女士隨後找到商場得知,延保服務是該商場和延保公司合作推出的,延保期內家電出現問題,必須要找商場及商場指定的延保公司進行維修。

釋疑:延保不等於延長“三包”

部分消費者反映,“延保”混淆“三包”的現象十分普遍,銷售人員在向消費者推銷延保服務時,有意識地通過與國家三包規定聯繫起來,進行概念混淆,使消費者理解為延保就是延長“三包”。

有業內人士指出,“延保並非三包延續,但銷售人員在介紹時多表示這是‘三包’的延續,造成消費者對延保產生誤解。”

據介紹,目前國內家電延保服務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廠家提供的延保服務,另一種是商家提供的延保服務,這是由專業延保機構與家電零售商合作的第三方家電延保。據悉,目前國美的“家安保”,蘇寧“陽光包”以及京東的“延保通”都是由第三方維修來提供服務。

商家提供的延保服務,大多是賣場為促銷推出的增值服務,與廠家無任何關係,消費者所購商品在“延保”期內出現故障並不是直接找廠家維修。“第三方本來就是以盈利為目的,維修管道的維修能力良莠不齊,無法提供與原廠維修相比的服務,目前也是引起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原因。”有業內人士分析說。

提醒

購買家電延保,最好簽訂合約

有消協相關人士提醒消費者,購買家電延保服務時一定要在準確了解情況的基礎上理性選擇,不能僅聽推銷者的一面之詞;面對強製、捆綁銷售“延保服務”的行為,要敢於拒絕和投訴;如果自願購買延保,一定要注意簽訂合約,而不能僅憑發票和延保卡。因為沒有具體的合約會導致缺乏明確的承諾和事前約定,日後發生糾紛時口說無憑;延保合約的內容要詳盡,比如延保是整機延保還是主要部件延保,時間起始如何計算,故障責任如何界定,服務範圍是什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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