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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頒布新規: 房企無證銷售將沒收違法所得

  在鄭州一家房地產銷售中心,購房者在認真查看“五證”。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孫煊哲實習生孫夢可文記者白周峰攝影

  今後,開發商再無證賣房,將被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再強製交房、無證施工、違規施工將被罰款……近日,鄭州發布城市綜合執法局《關於強化執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常見的房地產違規行為有了明確的處罰規定。業內專家認為,該《通知》對房地產施工、銷售、交房各個環節進行了全方位的監管,明確了處罰主體部門,細化了處罰裁量標準,對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今後,房地產調控也將越來越嚴。

  無證銷售將沒收違法所得

  對於買房者來講,銷售和交房是他們最為關心的。在銷售方面,五證不全進行銷售最為常見,也危害極大。

  對此,《通知》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建案預售許可證預售建案的,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預售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預售行為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有著近20年房地產開發經驗的鄭州資深地產人士馬水旺分析稱,無證銷售的一般都是規模較小、資金運轉壓力較大的企業,為了更快地回籠資金,往往會以較大優惠吸引消費者進行全款購房,往往隻簽訂一個購房協定,這種房子風險性較大,還會存在一房多賣的情況,消費者買房時應盡量避免這類房源。

  “‘沒收違法所得’這個是比較嚴厲的。”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稱,開發企業不要有僥幸心理,否則此類款項沒收後,就會引起各類糾紛,尤其是購房者維權的現象增多。“換而言之,賣得越多,罰得越多”。

  此外,《通知》還規定,房企違規向買受人收取預付款或認購款、定金、排號費、發放VIP卡等其他形式的預付款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最早的時候,房企直接收取幾千塊錢的預付款、誠意金,後來政府頒布政策管控後,就開始找電商等第三方代收,規避政策,但現在來看這種方式也不行了。”馬水旺說。

  記者獲悉,若市民在購房時遇到房企違規銷售,可撥打0371-67182966進行舉報。

  強製交房處工程款2%~4%罰款

  按照要求,新房交付需要出示“兩書一表”,即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而實際上,在房企交房之時,能完全做到的卻少之又少,“交房必維權”逐漸成為常態。

  本次《通知》規定,建設部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約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嚴躍進認為,不驗收就交付的項目,說明品質有問題,這樣的房子交付容易引起各類新的維權,所以建議各地積極管控此類項目,也要提醒相關購房者注意此類建案的交付風險。

  無證施工、違規施工將受罰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施工圖設計檔案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品質監督手續的,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設部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工程合約價款1%以上2%以下的罰款。

  在未取得施工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構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建設部門處工程合約價款1%以上2%以下罰款;對施工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針對上述施工規定,鄭州一名房企負責人王先生表示,對房企來說影響不大。

  “罰款政策一直都有,大多數施工工地都違規,有的甚至連圖紙都沒審過就開建了,我們項目工地違規施工就被罰了1000多萬元,沒辦法,若不提前施工,每拖一天就會晚開盤一天,就會損失更多利潤,綜合算下來還是交罰款、提前違規開工劃算。”王先生坦稱,現在每年都有長達4個月的“封土令”,一年的總共施工時間也就是8個月,“現在我們公司在每年8月份以後就基本不拿地了,因為到了11月份就該封土了,4個月的空檔期,不符合我們高周轉的運營方式”。

  某國內一線房企相關負責人更是直言不諱地說:“我們所有的施工工地,每平方米的建築面積都會預留10元的罰款!也就是說,從項目立項、造預算的時候,就把施工罰款涵蓋進去了。”記者算了一筆账,若以一塊50畝的地,容積率為4.0來算,該企業預算的罰款就接近270萬元。

  業內不少專家認為,針對一個項目動輒幾個億、十幾億的銷售額,十幾萬、數百萬的罰款確實不高,“處罰力度不夠,導致一些房企才能坦然違規開工”。

  調控政策將越來越嚴

  “鄭州此次城市管理部門頒布相關政策,屬於當前全國比較系統、全面的規範性政策內容,在源頭穩定市場,這對於未來的住房交易和房價管控等都是有一個直接或間接的利好作用的。”嚴躍進稱。

  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河南商業經濟學會會長宋向清認為,這次調整亮點有兩個,一是執法標準細化了,可操作性增強了;二是執法部門獨立了,執法嚴肅性提高了。“有了這兩點,相信執法效果將越來越好。”

  “本次頒布的檔案是為了重申之前的政策規定,對於正規房企來說影響不大,但是對那些經常鑽政策空子的房企來說影響不小,日子將會越來越難熬。”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劉社說。

  今年6月底,住建部會同中宣部、警察部、司法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等部委,決定於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廣州、鄭州等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以來,全國房地產市場調控近200次,同比增長65%;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7月以來,各地房地產調控已經超過40次,刷新最近2年樓市調控同期紀錄。

  “房地產調控政策只會越來越嚴,接下來主要是看落實情況,同時也要防止部分房企擾亂市場,哄抬周邊二手房價格,造成一二手房價格倒掛。”劉社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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