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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推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 單間居住人數不超8人

  本市擬推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 閑置酒店廠房可改建,破解“藍領”居住難題 

  北京日報 本報記者 曹政

  城市“藍領”的居住難題如何破解?昨天下午,市住建委等部門正式就《關於發展租賃型職工集體宿捨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除了新建、配建兩種方式外,閑置的廠房、商場、辦公大樓、酒店等房屋也可改建為這類集體宿舍。按要求,集體宿舍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4平方米,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得超過8人。

  單間居住人數不超8人

  改建的集體宿舍需要滿足哪些標準?征求意見稿提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捨的改建應符合《宿舍建築設計規範》、北京市地方標準《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建築消防安全導則(試行)》及其他相關設計、建設、消防等建築規範和標準,改建的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土地性質、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

  針對租賃市場中存在的“以租代售”“群租”等弊病,征求意見稿中也有諸多防範條款。比如,租賃型職工集體宿捨不得分割銷售或變相“以租代售”,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4平方米,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得超過8人。

  租期方面,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將對接躉租給用工部門,不得直接面向個人或家庭出租。單次租賃合約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最長不超過5年,鼓勵租賃雙方就租賃合約一年一簽。

  哪些用工部門能夠租這類集體宿舍?征求意見稿顯示,用工部門須位於本市且在本市注冊,所處行業符合本市和區域產業發展需要,未列入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

  此外,市住建委將搭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供需對接服務平台,為各區發展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提供服務和技術支持。

  臥室不得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昨天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明確,運營主體應建立完善的居住使用、消防、衛生等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與此同時,《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建築消防安全導則(試行)》也作為征求意見稿的附件發布。記者注意到, 集體宿舍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且不應採用金屬夾芯板材作為建築構件;集體宿捨的居住房間不應布置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

  當集體宿舍與商場、辦公大樓、酒店等公共建築合建時,應在水準方向採用防火牆進行分隔,防火牆上禁止設定門、窗、洞口,並應設定符合要求的疏散樓梯。

  同樣,改建的集體宿舍不應設定燃氣廚房;集體宿舍應設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集體宿舍內部裝修應採用不燃性裝修材料,建築外牆應採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和外牆裝飾材料。

  違建不得改為集體宿舍

  《意見》明確了增加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供應的主要管道,即在集體建設用地上新建、產業園區配建,以及利用閑置的廠房、商場、辦公大樓、酒店等房屋改建。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除了新建、配建之外,這次明確提出的“改建”,給不少率先邁出這步的酒店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身份問題。魔術方塊公寓華北分公司總經理桑旭家表示,在一些大城市嘗試著利用這些閑置的房屋資源改建為集體宿舍,主要面向務工人員,很受市場歡迎,不但避免了房屋資源的閑置浪費,也有效解決了收入相對較低的務工人員的基本居住問題。“但是由於缺乏政策依據,在改造和經營過程中面臨很多障礙、風險,成本很高。”

  此外,用於改建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捨的建築,應是獨立成棟(幢)或可實行封閉管理、建築面積達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獨立太空;違法建設、居住公共服務設施等不得改建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

  征集意見方式

  有關部門和各界人士對《意見》的意見與建議,可以在5月30日17時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傳真:59958635 郵箱:[email protected])。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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