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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男子愛車大雨被淹 保險公司要求開"暴雨證明"

  車被淹,想理賠須開“暴雨證明”?

  來源:大河報

  近日,漯河市民楊先生順利拿到了車輛損失理賠保險,他很感激保險公司在車輛施救和理賠快捷上的協助和幫忙。但在理賠工作中,需不需要天氣局開具惡劣氣象證明一事,卻在漯河市引起了議論。

  大水淹轎車車主在車頂坐了一夜

  今年4月11日晚上10點多,漯河市民楊先生開車途經郾城區龍城鎮一處鐵路涵洞,當時車外下著大雨,天色又黑,等他開車進到涵洞裡面時,發現積水已經很深,由於車已經倒不出來了,楊先生搖下車窗爬到了車頂。

  雨水很快進入到楊先生的車裡。由於事發地處人煙稀少的農村鐵路涵洞,又是深夜,楊先生在車頂坐了一夜。

  隨後,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趕來,進行了現場勘查。楊先生的家人也趕來,找來了救援車輛,將被困在水裡的車撈了上來。

  天氣局開具證明理賠款順利到账

  事後,保險公司表示賠償全部修車費用。隨後,受損車輛被送到了4S店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大約4萬多元。

  等到6月初,車在4S店修好了,楊先生找到保險公司商量如何理賠,這時候保險公司突然要求他開具一份“暴雨證明”,這讓楊先生一頭霧水。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解釋說,因為保險都是有責賠償,必須要認定責任方,包括自然災害氣象,不能光由顧客說,還需要拿出依據,這也是為了避免保險賠償中的道德風險,而且這個證明是需要入檔的。

  “暴雨證明”找誰開?保險公司說,可以找天氣部門開具這個證明。6月14日下午,楊先生托朋友找到漯河市天氣局,開到了這個證明。記者看到,證明上寫著:“根據漯河市天氣局漯河國家天氣觀測站天氣資料顯示,2018年4月11日23時-12日20時,我市出現暴雨氣象過程,降水量56.4毫米,特此證明。”

  證明開具後,6月28日,保險公司的理賠到账。

  有保險公司稱無需開天氣證明

  7月3日,記者聯繫了漯河市天氣局業務科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說,所謂的“暴雨證明”也就是“天氣證明”,在平常的業務中,他們也遇到不少前來要求開具“天氣證明”的人員。比如:有的開發商因為氣象原因延遲交房了,他們就委託律師前來讓他們開個證明。

  記者採訪了漯河市幾家保險公司,他們對是否需要開具天氣證明的做法要求不一。

  有的保險公司說,自然災害造成的車輛損毀,某些需要開天氣證明,另一些從損傷痕跡上如果確認系自然災害造成,就不需要開天氣證明。這需要視天氣災害種類而定。

  “看看主流報紙上的新聞報導就知道了。”一家保險公司的人員說,“去年漯河遭遇‘8·19’暴雨氣象,如果受損車主都找到天氣部門開證明,那得開到啥時候。”(記者劉廣超 通訊員王輝文圖)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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