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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學者談快遞外賣“搶工”:製造業工資太低

說到2019年的製造業用工荒,各類媒體上最常提到的原因,是快遞、外賣等生活服務業搶了製造業的農民工。具體來說,與生活服務業相比,製造業的工人一是收入低,二是不自由,以致“年輕人寧願送外賣也不去工廠”。

眾所周知,大量使用農民工的生活服務業與勞動密集型製造業一樣,“技術含量並不那麽高”。既然同樣“大家最終賺的都是辛苦錢”,為什麽生活服務業從業人員的收入會明顯高於製造業呢?

換句話說,發生“搶工”,應該怪誰?是怪搶人的生活服務業有錢任性呢,還是怪被搶人的製造業不爭氣呢?

經濟環境發生極大改變

在筆者看來,關鍵在於,儘管所使用的勞動力同樣是以農民工為主,但製造業與生活服務業這兩個行業大發展的經濟環境卻極不相同。

中國勞動密集型製造業的大發展年代,是上世紀80、90年代。舉例來說,2000年,中國無可爭議的農民工第一流入大省——廣東省的在業流動人口中,就業於製造業的就佔2/3,具體來說,是68.76%。

當年的經濟環境是:

首先,從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中國鄉村勞動力大批進城工作,導致中國非技術勞動力市場嚴重供過於求。

其次,中國城鄉生活水準存在明顯差距。以2000年為例,該年城鄉居民的年消費額:城鎮為6850元;鄉村為1860元。該年城鎮商品住宅(不含別墅及高檔公寓)平均售價為1954.3元/平方米,鄉村住宅造價為244.6元/平方米。外出農民工的常態,是自己工作在城鎮,家屬(包括老幼病殘及負責照看他們的勞動力)留在鄉村。由於鄉村生活水準與支出遠低於城鎮,因而農民工能接受的工資底線也遠低於城鎮職工。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農民工的平均工資維持在大約相當於城鎮職工60%的水準。

再其次,當年的政策只允許農民工進城工作,並不允許農民工全家進城落戶;城鎮住房大規模商品化是1998年的事。因此,絕大多數農民工(特別是第一代農民工)也不會想到要為進城落戶(包括買建案)而多掙錢。

勞動力供過於求、加上農民工家庭大大低於城鎮戶籍居民的生活開支,導致了兩個後果。一是2004年前的民工潮年代,以製造業為主的農民工工資水準偏低;二是製造業對廉價的“候鳥”式農民工產生路徑依賴,以致在全國性民工荒出現15年後的今天,與其他行業相比,製造業仍然是低收入的代名詞。

快遞、外賣等生活服務業的大發展,是最近10年的事。例如,快遞業務量2012年不過57億件,到2018年就劇增到500億件。

與製造業不同,今天生活服務業所面臨的經濟環境是:

首先,非技術勞動力市場的就業形勢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表現在:

——全國就業人員數量開始下降,從2017年年末的77640萬人下降為2018年年末的77586萬人。這是該數字1961年以來的首次下降。

——青年農民工數量在減少。從2011到2018年,全國16~20歲的農民工從1593萬減少到692萬,減少了57.6%;21~30歲的農民工從8266萬減少到7267萬,減少了12.1%。近5年來,50歲以上農民工的增加量超過了全部農民工的增加量。換句話說,50歲及以下農民工的數量,近5年不增反減。

無論製造業還是生活服務業,青年農民工都是最受歡迎的勞動力。民工潮年代的2000年,農民工流入大省——廣東省15~19、20~24、25~29歲這三個年齡段的流動人口,分別佔15~64歲(即勞動年齡段)流動人口的17.86%、30.71%與24.58%,合計佔73.15%。生活服務業以外賣為例,2018年,美團外賣騎手中,1990年以後出生的(年齡在28歲以下)佔39%,1985~1989年出生的(年齡在29~33歲)佔28%。在全國就業人員總體供求平衡、青年農民工供不應求的條件下,生活服務業要想招募到合乎理想的員工,就得向青年農民工提供遠高於製造業非技術工人的工資。

從事生活服務業的一線人員中,有不少青年是大學畢業生。美團外賣騎手中,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佔16%。無論他們算不算農民工(2018年,全部農民工中,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佔10.9%;外出農民工中,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佔13.8%),這些以落戶城鎮為底線的大學畢業生,對收入的要求高於其他農民工。

其次,是農民工城鎮化的進展。

2014年,中國政府提出了“促進約1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與“引導約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的目標。並為此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特別是大幅度地放寬了戶口限制。

城鎮化給農民工家庭提供了新選擇。但同時也帶來了新挑戰。進城落戶後的農民工家庭需要承擔城鎮日常消費支出,以及在城鎮購房或長期租房支出。如前所述,城鎮的生活開支遠高於鄉村。筆者曾經作過測算,在現有平均收支水準下,絕大多數農民工家庭不具備城鎮化的經濟能力。農民工的平均生活開支水準本來就不高,全家進城後節衣縮食的余地是有限的。因而農民工進城落戶的關鍵,是要找到收入水準高且就業穩定的工作。

同樣是進城落戶,不同行業的農民工面臨的選擇也不一樣。

製造業提供的是產品。在交通方便、物流(包括快遞)發達的條件下,製造業企業(至少一部分)可以搬遷到內地。與沿海或一二線大城市相比,內地中小城鎮的生活開支(特別是房價)相對低。只要當地製造業的收入水準足以承擔全家在內地中小城鎮生活的開支,製造業農民工就可以兼顧工作與全家團聚。

生活服務業提供給消費者的是實時服務,勞動者的居住地點必須鄰近服務對象,因而生活服務業的農民工中,一大部分必須工作在沿海或一二線大城市。即使他們在大城市周邊的小城鎮落戶,所需生活支出(特別是購房支出)也高於內地中小城鎮,因此生活服務業農民工對收入的要求也就更高。

青年農民工供不應求抬高收入水準

城鎮化、市民化的前景抬高了農民工的工資底線;勞動力市場上總體供求平衡、青年農民工供不應求的形勢,使生活服務業農民工的高收入成為可能。

從農民工收入的角度去分析,許多問題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

比如說,製造業農民工抱怨的工作不自由問題。今天珠三角的農民工,確實對天天加班與高工作強度下的現有收入水準嗤之以鼻。可10多年前,同樣是珠三角,曾有農民工要求企業突破《勞動合約法》的規定、讓他們多加班。這是因為今天高收入的生活服務業,當年或者還不存在,或者收入並不高,或者收入雖高,但規模有限、用不了多少農民工,因而製造業當時還是農民工的首選。可見,勞動者是接受還是拒絕工作環境帶來的不自由,得看這種不自由能給他們帶來什麽,首先是能帶來多高的收入。

再比如說,快遞服務質量下降、快遞件不送上門的問題。快遞公司解決這類問題的辦法,是對快遞員重罰。重罰能產生什麽樣的效果,與快遞員的收入高低相關。若快遞公司走高端路線,快遞運費貴、快遞員收入高,則快遞員珍惜工作機會,會盡量讓客戶滿意,因而重罰有效;若快遞企業靠低運費競爭,快遞員靠量賺錢,他們就不會每天累死累活送貨上門,被投訴大不了換一家公司繼續乾,因而重罰無效。如果罰得太狠,導致某個快遞點的快遞員跑光了,快件積壓無人派送,則跑了和尚跑不了廟,只能由有關快遞公司背鍋。從自身利益考慮,那些低價攬件的快遞公司,未必敢次次較真、重罰快遞員。

總之,快遞外賣“搶工”,應該怪製造業工資太低。農民工是勞動力市場上的供給方。製造業企業為了降成本,當然希望工資越低越好。但農民工同時又是消費品和建案市場上的需求方。如果希望通過農民工城鎮化、市民化來擴大有關市場的需求,首先就得解決農民工收入太低、沒有經濟能力進城的問題。

(作者部門: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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