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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真丨嬰幼兒奶粉中檢出礦物油,媽媽們該怎麽辦?

較真要點:

查證者:雲無心 | 食品工程博士

2019年10月,德國“食品觀察”組織發布的檢測報告顯示:4種購自德國的奶粉中有3種檢測出芳香烴礦物油,12種購自法國和荷蘭的奶粉產品中,有5種檢測出芳香烴礦物油。這些奶粉中的芳香烴礦物油含量在每公斤0.5毫克至3毫克之間,該含量暫不會引發任何急性疾病症狀。

雖然報導中強調了“這些奶粉中芳香烴礦物油的含量暫不會引發任何急性疾病症狀”,但對奶粉早已杯弓蛇影的媽媽們還是在擔心:奶粉中為什麽會有礦物油?它對寶寶有什麽樣的危害?我買的奶粉中有礦物油嗎?

幾乎所有食品都有礦物油的存在

“礦物油”是一種脂溶性的物質,根據分子結構特徵可以分為“飽和烷烴礦物油”和“芳香烴礦物油”,根據粘度又可以風味高、低、中粘度的礦物油。

礦物油作為一種“化學成分”,對於人體來說,攝入量大了總是難免有毒性。整體上說,礦物油的分子越大、粘度越高,毒性就越小。在中國、美國、歐盟等國家,礦物油都被批準作為食品加工助劑使用。這是食品添加劑國家標準GB2760-2014中對礦物油的規定。

此外,礦物油也可能從包裝材料中遷移而來。所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專家報告指出:幾乎在所有的食物中都有礦物油,只是含量不同(EFSA Journal 2012;10(6):2704)。

喝奶粉的嬰兒,攝入的礦物油並不比喝母乳的多

WHO曾在2012年制定過高粘度礦物油的攝入限量標準為20 毫克/公斤(體重),而歐盟攝入限量標準為12毫克/公斤(體重)。不過,礦物油的組成太過複雜,不同類型的礦物油相差很大。而現實的礦物油又可能是不同結構的混合物,簡單套用這個指標也不合理。

EFSA的專家,在針對歐洲居民礦物油攝入狀況的評估報告中指出,歐洲居民礦物油(來自於所有飲食中)的實際攝入量在0.03 到 0.3毫克/公斤體重的範圍,兒童的攝入量要高一些。純母乳餵養的嬰兒,攝入量大概在0.3到0.5毫克/公斤(體重)的範圍。一般而言,這些礦物油中大概有15%-35%是“芳香礦物油”。

從這個數據來看,歐洲嬰兒每天攝入的芳香礦物油大約有0.05到0.18毫克/公斤體重的範圍。

前面報導中提到的“被檢測有芳香礦物油的奶粉”,芳香礦物油最高含量是3毫克/公斤——通過奶粉攝入的礦物油含量並不比純母乳的嬰兒攝入的多。所以說“不會引發任何急性疾病症狀”是合理的判斷。其實也可以說 “喝奶粉的嬰兒,攝入的礦物油並不比喝母乳的多”。

食物中的礦物油含量是一個波動很大的數值,各國沒有限量標準

奶粉中的礦物油不是“非法添加”的——添加它對於廠家也毫無好處。

它來源於“加工助劑”,並沒有規定使用限量——也就說,制定法規的專家認為:正常使用它能夠獲得需要的“助劑功效”,其用量遠遠低於“可能有害健康的量”,所以沒有必要制定用量標準。

此外,它也可能來源於包裝材料——比如歐盟,就規定了包裝材料的礦物油遷移量標準。滿足標準的包裝材料,意味著遷移量很低,但也並不是“沒有”。

基於目前的科學數據,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礦物油對於健康的風險很小,所以各國也都沒有制定它在食物中的限量標準。

對於食品生產企業來說——比如各個奶粉品牌,礦物油含量並不是一個品控指標。基於此,食物中的礦物油含量就是一個“波動很大”的數值。哪怕是同一個品牌的同一款產品,不同批次的礦物油含量都可能相差巨大。甚至,對於這種可能來源於包裝遷移的“雜質”,連續生產線上同一個批次的產品都可能存在含量差異。

所以,對於這些“檢測報告”發布的數值,其實只是反應了所採購的那個樣品的情況,對於消費者的參考價值相當有限——這次檢測中“檢出”的產品,另外換個樣品也就可能是“清白”的;這次檢測中“清白”的產品,換個樣品也完全可能結果為“檢出”。

本文編輯:楊小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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