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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歷史:德國如何反思納粹

“上帝饒恕我們吧,願苦難的靈魂得到安寧”。1970年12月初,時任聯邦德國(西德國)總理的維利·勃蘭特,對東歐各國進行國事訪問期間,來到華沙猶太人死難者紀念碑前,獻上花圈後,肅穆垂首,突然雙腿下跪,向無辜被納粹黨殺害的猶太人表示沉痛哀悼,並虔誠地為納粹時代的德國認罪、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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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畢競悅,神華研究院戰略研究人員

編輯 | 豆姑娘

文章版權歸屬本账號,轉載、合作請留言

1970年,聯邦德國總理勃蘭特在猶太人死難者紀念碑前雙膝下跪,舉世矚目。實際上,德國對納粹的反思經過了複雜的過程,這裡有文化、民族、制度、國際關係等的互動作用,反映出一個國家走向自強和文明的歷程。

去納粹化:盟國的主導與德國的抵觸

希特勒的納粹主義的特點是:第一,極端強烈和狂熱的民族主義,要通過滅絕猶太人、吉普賽人和其他非條頓族的人種,來實現種族“純潔化”的社會;第二,強調領袖的作用,只要領袖認為需要,就能以推廣德意志精神為目的而動員組織起來;第三,充滿暴力、鬥爭和仇恨的意識形態,以粉碎敵人為快樂,蔑視妥協。可以說,以希特勒為代表的納粹主義給世界帶來了災難,對這種納粹主義的反思成為戰後的重大主題。

對於德國戰後的走向,盟軍起了很大作用,在反思納粹方面也是如此。二戰後,美國人立即在自己的佔領區啟動了再教育和去納粹化計劃,目的是在德國的公共生活中廢除納粹黨,粉碎其根基,播下民主和自由的種子。為此,佔領德國的美國軍隊組織了一群心理學家和其他領域專家對德國人進行研究。

在蘇聯佔領區,則強調對納粹分子實行集體懲罰,並且從一切生活領域中消除納粹主義。但蘇聯認為納粹主義是資本主義的自私自利在危機時刻的產物。因此,蘇聯對納粹主義的種族主義一面及其種族滅絕的結果較少關注,而是集中精力抓捕和剝奪商人、官員、教師的利益。

1941年6到9月德國對蘇聯的侵略路線。

對於這些措施,也有相當多的反對意見。1946年5月5日,後來擔任聯邦德國總理的康拉德·阿登納在一次公開演講中反對“去納粹化”的措施,要求讓納粹的同路人得到平安。兩個月後的另一次演講中,他認為,去納粹化持續的時間太長,毫無益處。讓德國人來面對納粹的罪行會引起民族主義的對抗情緒,而不是引起悔罪之心。正因為納粹主義在德國根深蒂固,在這個問題上選擇沉默是更明智之舉。

事實證明了阿登納的判斷。20世紀40年代,德國人幾乎沒有意識到其他國家是如何看待他們的,大多數德國人認為納粹主義是一種很好的理念,只是被操作壞了。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和他們的長官人做了些什麽,不知被他們佔領過的地方的受害者的苦難,只知道自己在戰後的種種困難。他們傾向於將自己視為受害者,把審判和對納粹的譴責視作勝利同盟國的報復。在戰後的德國,進行再教育的作用十分有限。當時要求德國人在領到配給證之前,先去觀看關於達豪集中營和布痕瓦爾德集中營的紀錄片。但從電影一開始,大多數人就將臉背過去,他們對此並不感興趣。

達豪集中營,納粹德國三大中心集中營之一。

經濟社會轉型是去納粹化的根本條件

1945年5月8日,當歐洲的戰爭結束時,德國有800萬名納粹分子。在波恩,112名醫生中有102人曾經是納粹黨員。到20世紀50年代初,民主德國高等教育機構的校長中半數以上是前納粹黨員,20世紀60年代,議員中前納粹黨員超過10%。顯然,納粹行為在德國是一種集體行為。

在德國之外,戰爭勝利催生了人們對於國家主義的信任,人們期許國家乾預。1945年英國大選中,工黨竟然戲劇性地擊敗了長官英國人民取得戰爭勝利的丘吉爾。不過在英國,沒有什麽計劃經濟的土壤。工黨施政綱領的核心是國有化和公共醫療。在法國,1946年5月時,國家總體生產能力的1/5屬國家所有。法國尤其偏愛“計劃”。1945年12月4日,讓·莫奈向戴高樂總統提交了他的《工業設施現代化計劃》。一個月後,成立了以莫奈為首的“計劃總署”。在隨後的幾個月裡,莫奈為各工業部門設立了“現代化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又制定了各行業的計劃。1947年1月,“計劃總署”的第一份國家計劃被法國內閣毫無爭議地批準了。

在這種環境下,德國人主要是通過遺忘來實現“去納粹化”。可以肯定的是,若沒有這種集體失憶症,歐洲戰後的迅速復甦是不可能的。但是歷史並不會被抹殺,它們還會被再度記起。

僅僅是進行說教,無法清除納粹主義,最好的辦法是實現社會經濟轉型。歐洲大陸的經濟復甦激發了人們對穩定的渴望以及對激進的抵觸。在德國,殘留的民族主義激發了人們重建家園的決心。希特勒去世時,德國的鐵路只有10%可以運行,一年後,在1946年6月,全德國鐵路的93%都已重新開通,還重建了800座橋梁。1945年5月,德國的煤產量只有1939年產量的1/10,一年之後,產量翻了5倍。由於德國的工業基礎良好,且在戰爭中沒有受到實質性破壞,戰後得以迅速恢復元氣。大眾汽車公司91%的機器設備躲過了戰時轟炸和戰後洗劫,到1948年,該公司已經有能力生產出全聯邦德國製造的一半汽車。

然而由於原料短缺等因素,德國的複興之路並不順暢。1948年初,德國的工業產量仍然只有1936年的一半。如果德國總是處於戰敗、貧困的狀態,看不到改善的希望,他們遲早會重新投入納粹的懷抱。實際上,納粹主義的興起與一戰之後德國的困境密不可分。根據馬歇爾計劃的邏輯,應該解除對聯邦德國生產的一切限制,因為德國的經濟複興對於歐洲至關重要,報復性地製裁德國並無益處。1948年,馬歇爾計劃擴展到了聯邦德國。

但隨著冷戰的到來,對納粹的反思戛然而止。納粹分子在戰後的德國依然佔據很大比重,執政者需要獲得納粹分子的支持。1949年,新成立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全部結束了對公務員和軍官的過去行為的調查。1952年,西德外交部官員中有1/3是前納粹黨成員。到20世紀50年代初,民主德國高等教育機構的校長中半數以上是前納粹黨員,20世紀60年代,議員中前納粹黨員超過10%。民主德國新成立的國家安全局接管了蓋世太保的角色,並且接收了成千上萬名蓋世太保。

不過冷戰也具有額外的效果。隨著東方與西方陣營的對峙更新,西方國家對軍備的投入迅猛增長,大批只有聯邦德國才能精加工的產品訂單湧入。這刺激了德國的經濟復甦,僅鋼產量一項,聯邦德國就從1946年的250萬噸增長到1949年的900萬噸,1953年接近1500萬噸。東西方的對峙更使與德國有著長期宿怨的法國支持德國的複興。1949年底,聯邦德國工業產量重新達到了1936年的水準;1950年末,又增長了三分之一。聯邦德國的煤、成品和貿易反過來促進了歐洲經濟的複興。

公民教育使德國“浴火重生”

德國是一個很理性的民族,要想根除納粹的極權統治遺產,不能因為美國、英國如何說,而要自身進行深刻的思考,進行內部改造。1933年以後,德國知識分子的移民潮中留下來的人,幾乎都不得不同當政者妥協,其中最知名的就是馬丁·海德格爾,還有許多小知識分子,他們根據納粹的要求來寫作和行事。這段歷史腐蝕了德國的文化,而文化重建需要時間。1946年,只有著名的卡爾·雅斯貝爾斯寫出了《德國的罪行問題》的文章。

卡爾·雅斯貝爾斯,著名德國哲學家和精神病學家。

德國人首先通過立法來尋找出路。1949年,《德國基本法》獲得通過,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成立。《基本法》是德意志民族浴火重生的制度框架。《基本法》使用“防禦性民主”原則,第一條即規定“人的尊嚴不可侵犯”。根據這一條的規定,任何反對現行民主秩序、有損個人尊嚴的言論,都被嚴格限制。宣傳納粹思想或使用有納粹標識的物品,即有危害民主的嫌疑;而否認納粹大屠殺等言論,則是對猶太人受害者尊嚴的侵犯。

隨後德國開展了大規模的政治教育,這種政治教育不是政治宣傳,而是一種公民教育,把關於良好社會的價值灌輸到日常實踐當中,把國民培養成為具有獨立人格的人,熱愛國家,但不成為國家主義的工具。1952年起,德國成立了六個政治基金會,實際上代表了六個政黨,開展政治教育工作。這六個機構是:聯邦政治教育中心、艾伯特基金會、阿登納基金會、伯爾基金會、盧森堡基金會和瑙曼基金會。這六個機構雖然分屬不同的政治派別,但是都有共同的基本價值,那就是《德國基本法》,即憲法。德國對二戰的態度與日本的不同與這種政治教育的開展不無關係。

此外,德國教育法明確規定,德國歷史教科書必須包含足夠內容的納粹時期歷史。為了讓已經開始有獨立判斷和分析能力的中學生更深刻地領會“二戰”的有關內容,進而以史為鑒,德國各中學紛紛開展形式多樣的教學活動,例如請歷史事件見證人到學校作報告,安排學生參觀德國現存的集中營舊址和戰場遺跡博物館等。德國境內三大集中營之一的布痕瓦爾德集中營遺址紀念館就是德國向中學生進行歷史教育的重要基地。

1945年5月2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蘇德戰爭中,蘇軍攻佔納粹德國首都柏林。圖為蘇聯士兵將蘇聯國旗插到柏林帝國大廈樓頂(圖源:VCG)。

為了避免國家主義的傾向,在德國,甚至慎提愛國主義。在德國,很少有國旗飄揚,也很少有人唱國歌。德國人逃避“國家”這個東西。由於很少受愛國宣傳的影響,人們就不大容易受政客操弄。對於國家,人們普遍能夠比較冷靜地分析它的問題所在。

在這種氛圍下,德國開始了向受害國家和受害的猶太民族進行巨額賠償的工作。1956年,聯邦德國議會通過了納粹受害者賠償法,400萬人獲得賠償。2001年6月,德國議會批準成立資金為45億美元的基金,用來賠償納粹時期被迫為德國企業賣苦力的勞工。6300多家企業為這項基金提供了捐助。2002年,德國賠償金額達到1040億美元,它每年還繼續向10萬受害者賠償624億美元的養老金。

如今,德國政府仍以十分嚴厲的立法形式懲罰納粹主義言行。製裁這類行徑的法律主要是《德國刑法典》,該法典第86條“使用違憲組織的符號罪”明文規定——傳播或在公開場合使用違憲組織標誌可判最高3年有期徒刑或罰款。納粹萬字元、“希特勒萬歲”口號、“勝利萬歲”口號、納粹舉手禮、納粹黨歌都屬於該法條的管制範疇。任何為納粹主義翻案的言行,在德國也會受到法律製裁,《德國刑法典》第130條“煽動民眾罪”明文規定——公開讚揚、否認和美化納粹罪行將懲處有期徒刑。

一個民族能否誠實面對自己的過去,反映的不僅是其對待歷史的態度,更是一個民族當下的精神狀況。(完)

(本篇文章為畢競悅系列文章,版權歸屬本账號,轉載、合作請留言。編輯:豆姑娘。)

作者介紹

畢競悅,現為神華集團研究院戰略研究人員,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憲法與國家治理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有多年智庫工作經歷,曾任《改革內參》執行主編、華中科技大學普通法研究所研究員。主要學術興趣為能源與環境政策、公法與規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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