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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財險王和:金融監管改革需要牢牢把握“為了誰”

  金融監管改革的基本邏輯:為了誰

  王 和(中國人保財險監事會主席)

  2018年十三屆人大的召開,讓之前對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各種議論和猜測的所有“可能”與“假設”均塵埃落定,“一委一行兩會”的新架構,讓人們終於明白了為什麽保監會主席久缺不配的原因所在,與此同時,人們開始解讀新時代的新架構,有從理論層面的引經據典,有從國外實踐的旁征博引,也有基於反思和總結的探討,更有面向未來的展望和證明,可謂是眾說紛紜,又好像莫衷一是。但有兩點是肯定的:一是我國金融將進入一個全新的時代,面臨的重要任務是探索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金融發展模式和監管體系。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經驗是實踐,因為,這是一項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沒有“套路”,但有“初心”。面向未來,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仍然是一項實踐性的活動,但需要牢牢把握並回答的問題是:為了誰。

  金融行業必須不忘初心

  回顧我國金融發展的歷史,不難得出一個基本結論:取得發展和成績的原因是服務了社會、實體經濟和廣大人民群眾,而出現問題和導致困難的原因同樣是背離了社會,尤其是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的需求。因此,透過金融行業發展過程中的林林總總問題,如銀行,在實體經濟、小微企業和農村金融方面的缺失,保險,在保障和服務方面的偏離,證券,在“散戶”利益維護的漠視,不法金融,打著創新的旗號,肆無忌憚地侵害金融弱勢群體,這些問題,儘管表現形式各不相同,但其背後的原因是相同的,即“為了誰”上出問題了。

  改革開放以來,西方的各種思想,也包括市場制度、金融理論和經營管理思想的湧入,一方面給長期封閉的中國帶來了許多新思維、理論和技術,另一方面也對傳統文化形成了巨大衝擊,形成了思想和學術上盲目的“崇洋媚外”。結果是經濟發展了,市場培育了,但在許多基礎和根本性的問題上卻漸漸迷失了自我,如在構建現代企業制度,培育資本市場的過程中,簡單和過度地強調“股東價值最大化”,為了商業目的和企業利益,可以是唯利是圖,甚至是見利忘義,置社會和廣大民眾的利益於不顧,還振振有詞地說:這就是市場經濟。殊不知,市場經濟是手段,其根本目的是為了促進社會的發展與進步,最終是為社會創造福祉,並惠及百姓。市場經濟肯定不是,也不應當成為劫貧濟富,弱肉強食的工具,因此,無論是從理論的角度出發,還是從社會的現實看,任何一種制度、手段和工具背後均有一個前提和預設,即“為了誰”。

  十九大報告的重要歷史意義之一在於旗幟鮮明地重申並強調了“人民中心”,亮出了“為什麽人的問題,是檢驗一個政黨、一個政權性質的試金石”的莊嚴和崇高姿態,這既是使命的使然,更是理想的必然。這種重申,具有歷史的一脈相承,這種強調,卻有現實的正本清源意義,因為,走得太久了,容易忘記了為什麽出發。就當前的金融而言,存在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沒弄清楚“為了誰”,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在解決好“為了誰”,因此,這一輪金融監管改革,乃至未來金融發展的基本邏輯是回答好:為了誰,並構建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金融理論,夯實金融發展的“四個自信”,當下尤其要解決好理論自信問題。

  深刻認識加強金融監管的邏輯依據

  十九大報告把“人民中心論”具體細化為:方法上要“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效果上要提高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可謂是方法具體,目標明確。就金融而言,首先,要解決好立場問題,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的金融,要把人民的立場作為自己的根本立場,立場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就迎刃而解。其次,要把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專業、高效、優質和公平的金融服務作為核心訴求,要讓廣大人民群眾都能夠分享社會進步和改革的成果,讓生活更安寧和美好,這同樣也是檢驗金融業的試金石。第三,風險是金融業的可能,但不是必然,更重要的是風險與收益的邏輯關係,不能讓少數人獲得收益,而讓全社會承擔風險,不能簡單地用一句“股市有風險,入市須謹慎”來掩蓋,甚至放任野蠻人的強取豪奪。第四,要認真反思金融領域的“妖精”現象,一方面要讓“妖精”們認識到:在這片土地上,沒有誰是“大而不能倒”的,另一方面是反思“妖精”為什麽會長大,如何培育不讓“妖精”長大的土壤與環境。

  “人民中心論”是金融監管改革的邏輯依據,從“人民”的視角看,當前的中心任務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就金融而言,是解決好人民對財富管理,特別是財富增值的需要,與金融供給不充分,服務水準不高,風險相對大,甚至在局部領域顯失公平的問題。因此,就金融改革和發展而言,如果從人民的利益出發,“全方位的服務”和“有效的風險管控”是根本訴求。金融的“分業”更多是行業的視角,而非客戶的邏輯,金融的綜合經營與監管,不僅是全球監管發展的趨勢,也是“人民中心論”的必然選項。同時,現代金融各種業態的相互滲透和融合,邊界日益模糊,因此,畫地為牢的監管思維,“誰家的孩子誰抱”的歸責方法,已與時代和現實格格不入,不僅不利於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還給了一些別有用心之徒的“制度套利”以可乘之機,也是金融領域風險積累的一個重要原因。

  十九大報告明確將“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列入三大攻堅戰,一方面意味著“重大風險”是當前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另一方面也意味著“防範化解”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務。金融風險,無疑是重大風險的重要組成,因此,在這次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中,“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性和突出位置就不言而喻。正如《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中明確提出必須高度重視防控金融風險、保障國家金融安全。重點是解決現行體制存在的監管職責不清晰、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同時,要通過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逐步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把握金融監管的創新與挑戰

  從金融監管框架看,“一委一行兩會”構成了“三層兩責”的治理結構,即從層級上看,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是頂層,作為一種“超級機構”的存在,既是全球金融監管的發展趨勢,也集中體現了加強黨對金融工作長官的指導思想,其重要任務是負責上傳下達,把控大局,統籌協調,實時應對各種新情況和新問題,明確分工與協同,確保有效乾預,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中國人民銀行是中間層,一方面通過貨幣政策,實現巨集觀調控,另一方面通過完善和強化立法,實現中觀指導和有效製衡。“兩會”是操作層,通過行為監管,細化落實,強化約束,不僅維護市場秩序,更要確保消費者的有效維權。同時,在整體框架中,將“巨集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的責任進行了區隔,由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巨集觀審慎”,而“兩會”負責“微觀審慎”,此外,將“立法權”與“司法權”進行分離,將金融的立法權收歸中國人民銀行,“兩會”更多的是解決落實問題,以及相關的細則等。這種架構,特別是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作為一種“超級機構”的存在,既滿足了綜合經營發展趨勢,特別是新業態和新風險管控的需要,又解決了明確職責,確保了製衡的需要,形成了巨集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的動態平衡和有效機制。

  系統複雜是現代金融的一個重要特徵,所謂系統,不僅指金融自身的系統性,也包括金融作為現代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的系統性;所謂複雜,是指現代金融的業態、產品和風險均日益複雜,同時,不同金融業態,乃至與相關經濟領域的關係日益密切,不僅結構複雜,更重要的具有相互傳染和倍數放大的特點,因此,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存在的問題並非易事。但作為一場攻堅戰,沒有退路,也別無選擇,問題既是困難和挑戰,也是創新的起點和動力。

  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要按照“問題導向”的原則,直面問題,剖析根源,清晰邏輯,對症下藥。同時,要認識到我國社會和經濟正經歷著廣泛和深刻的變革,正在進行著巨集大而獨特的實踐創新,在這個大背景下,金融改革的重要任務是建立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監管體制。這種改革,沒有成熟的理論,也沒有成功的案例,只能根據我國現階段的具體實際,以及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大膽探索實踐,不斷總結調整,不斷深化認識,實現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良性互動。關鍵是解決思維方式問題,不能停留在過去的老套路上,那樣不僅難有出路,更可能坐失良機。

  在這次的改革中,銀行與保險的“合並”是重點,也是難點,機構和人員的整合不易,但監管模式的“整合”則更難,因為,這種整合不是簡單的合並,也不是形式上的“合署辦公”,而是一種“中國智慧”的全新探索與實踐,不僅要解決存在問題,還要促進行業的發展,而作為前提和基礎,關鍵是要回答好“為了誰”的問題。要從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財富管理的需要出發,從人民不滿意的地方入手,通過打破既有的“門第藩籬”,解決好立場、能力和效率問題,全面整合銀行保險服務功能,實現融合與協同創新。同時,要解決好防範重大系統性風險的一系列基礎問題,從源頭和根本上化解風險隱患,確保長治久安。(編輯 李靖雲)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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