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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刷信譽”一天可賺180元以上?動心你就落入陷阱了

“兼職刷信譽”一天可收入180至270元?動心你就落入陷阱了!

2月13日上午,針對“兼職刷信譽”類電信網絡詐騙情況,上海市警察局舉行了新聞發布會進行情況通報,對此類詐騙進行作案手段分析並發布警方提示。

2018年12月5日晚,俞小姐(化名)收到一條陌生的手機簡訊,稱由於網購記錄良好,邀請其為店鋪刷好評,一天可收入180至270元,並留下QQ號聯繫。

受騙人聊天記錄。本文圖片均由上海市警察局 提供

次日下午,俞小姐添加了對方的QQ號,並和對方商量刷單賺錢的事情。俞小姐將自己的個人基本資訊填好後發送給對方審核,審核通過後,對方讓她試著刷了一單。

具體做法就是對方發送給俞小姐一個網上商城的商品鏈接,讓其按照對方要求的購買數量將商品放進購物車,然後截圖發給對方,並通過掃碼方式轉錢,對方收到截圖和掃碼付款後,會將本金和傭金一起轉給俞小姐,完成一次刷單。

首次購買後,大約過了五分鐘,對方就把本金和傭金返還到了俞小姐的支付寶上。她當時覺得對方結账速度挺快、挺可靠的,就逐步相信了對方。

受騙人轉账記錄。

之後,對方就發來了傭金提成的相關內容說明,刷單越多,提成也越高。俞小姐就選擇了一個刷20單的任務,但後來無論怎麽刷單,對方總提示任務沒有完成,俞小姐不停地根據對方提示刷單付款直到自己沒錢了才沒有再繼續下去。

對方仍要求受騙人繼續刷單。

此時,她已經投入了57600元。當她要求對方返還本金,甚至傭金也不想要時,對方則辯稱根據系統設定,不完成任務沒辦法退本金,仍然要求其刷單。

直到此時,俞小姐才意識到對方有可能是騙子,並於12月8日至上海市警察局徐匯分局漕河涇派出所報案。

目前,徐匯警方已對此案立案偵查,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俞小姐受騙不是個例,2018年12月9日18時,青浦警察分局夏陽派出所接110報警稱,在校大學學生兼職刷單被騙近10萬元。

經警方了解,報警人黃某系在校大一學生,2018年12月8日6時黃某發現郵箱內有一份刷單兼職的郵件。和俞小姐情況類似,黃某在刷了第一筆5萬元之後,對方很快將返現4000元至其支付寶账號。自此,被害人黃某對刷單賺錢深信不疑,並繼續通過該方式進行所謂的兼職。

隨後,被害人黃某根據對方要求,又先後刷單87000元。當黃某要求對方返還自己已支付的87000元時,對方以尚未完成最後一單10萬元的刷單任務為理由,不予返還。在同學的勸說下,被害人黃某最終選擇了報警。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根據上海市警方2018年底統計,2018年1至11月全市接報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兼職刷信譽類佔接報總數的13.7%,排常見案件第三位。

上海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范華探長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為了騙取受害人的信任,犯罪嫌疑人首先會給應聘者一兩個比較小額的刷單任務,有時候還會按照“約定”返還本金和傭金,為的就是“放長線釣大魚”。根據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許諾的傭金通常在5%-15%。

上海市警方提示,此類詐騙案件受騙的多為年輕人和家庭主婦,尤其是以大學生為主。二月份高校開學季在即,大學生們更要提高警惕,尋找兼職要通過正規可靠的平台,認真鑒別招聘公司的真偽。網上兼職時不要輕易洩露自己的個人資訊,不要輕易點擊對方發過來的鏈接,不要在鏈接的頁面上填寫自己的銀行卡號、支付寶账號以及密碼等資訊。

同時,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第十七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的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此項規定顯然是打擊刷單、刷好評行為將被禁止,同時第三十九條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

商家利用個人刷單不僅在法律層面被製止,而且已被各大電商平台禁用,因此網上看到的刷單廣告極有可能就是犯罪分子發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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