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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也老袁、敗也老袁:近代實業家周學熙的權勢浮沉

作者:金滿樓

民國著名實業家、曾先後開辦啟新洋灰公司、灤州礦務公司、華新紡織公司等周學熙,其出身是非常典型的“官二代”。

清末時期,當周學熙在老袁的北洋旗下風光無限時,其父周馥也由山東巡撫相繼升任為兩江總督、兩廣總督,可謂是官運亨通。

當然,要論功名,周學熙不過是個舉人,並不如他的兩個兄長,但說起功業與名氣,卻非後者所能比擬。

而其父周馥,其實也是一樣,可見出人頭地於官場,也未必非得經科考中進士一途。若細推敲,則周學熙父子兩人的成功經驗只有一個,那就是:

跟對了人!

正如李鴻章對周馥的信任獎掖,老袁對周學熙也是格外嘉許。

1909年初,老袁被攝政王載灃一腳踢回河南老家後,已休致在家的周馥及在京任職的周學熙不懼風險,父子兩人以親家的身份(老袁第八子袁克軫娶周馥之女周瑞珠)前往彰德盤桓十日,相談甚歡。

如此殷殷情意,老袁自是心有所感。

1912年清帝退位、老袁就任臨時大總統後,周學熙於當年7月被任命為財政總長。

由於清廷在覆亡前即實行赤字財政,加之辛亥年後各省都督劃地為政,軍費膨脹,中央財政收入一時劇減,財政幾乎陷入了崩潰的境地。

為此,周學熙上任後的最迫切任務是與六國銀行團舉行談判,以繼續完成前任財政總長熊希齡所遺留的借款重任。

經過半年多的反覆談判及多起風波後,周學熙與國務總理趙秉鈞、外交總長陸征祥於1913年4月27日凌晨與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議定了大借款的各項具體條款。

根據這份協定,五國銀行團向民國政府借款2500萬英鎊,但扣掉傭金、之前墊款及各省借款等之後,老袁政府實際上拿到手的尚不足1000萬英鎊(大約1億銀元),而到期歸還的本息則高達6785萬英鎊,其條件甚至比庚子賠款還要苛刻。

此外,借款須以中國鹽稅、海關稅及直隸、山東、河南、江蘇四省所指定的中央政府稅項作為擔保,銀行團同時還享有各種優先權、監督權、審核權、用人權等等,其保證手續可謂極其苛刻,列強也由此得以插手中國鹽政。

值得一提的是,“善後大借款”簽訂前夕正是“宋教仁遇刺案”的風潮時期,老袁憑著多年的政治經驗,早已料到要同革命黨人攤牌,因此他需要籌措足夠的資金來打仗。

所謂“善後大借款”,實質上是給老袁預留了一筆戰爭經費。是以,大借款協定簽訂後,黃興、李烈鈞、胡漢民等人發電斥責老袁違法借款,藐視立法機構,一時成問罪洶洶之勢。

作為大借款的主要操辦人,周學熙在這次風潮中受到了輿論及革命黨人的猛烈攻擊。為此,周學熙在回復黃興等人的電文中甚至說出“惟有肉袒面縛、敬候斧鉞”的憤激之語。

當然,也有地方都督對周學熙表示了支持,如江蘇都督程德全致電勸其不要因為一時的毀譽而“轉為萬世之罪人”,安徽都督柏文蔚也在電文中表示,借款條件雖然苛刻,但“忍痛一時,尚可死中求活”雲雲。

話雖如此,周學熙在巨大的壓力下仍於借款簽字不久即辭去財政總長一職。

1915年3月,退出政壇近兩年的周學熙被老袁再次請出擔任財政總長。這次,周學熙面臨的壓力就小多了,因為此時民國政府的財政狀況有所好轉,而老袁對他也依舊信任有加。

一時間,周學熙手握整個北洋政府的財政、金融大權,成了真正的“財神爺”。

第一次就任財政總長時,周學熙曾在《財政方針說明書》中提出了財政稅收方面的一攬子改革方案,意圖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的財政問題並建立新的財稅體系。

在這份洋洋數萬言的施政綱領中,周學熙明確提出劃分國家稅和地方稅,並具體厘定了各稅種的歸屬;

此外,周學熙又提出,民國政府應當創辦中央銀行,發行紙幣,以統一全國金融市場。另外,國家應該大力鼓勵實業,並嘗試推行國家社會主義。

首任財政總長時,周學熙的主要精力被大借款一事所牽扯,後來又因為大借款之事而辭職,因而其構畫的財政藍圖並沒有機會得到推行。

等到第二次就任財政總長後,儘管各方面條件與環境都有所改善,但老袁不久又卷入了辦大事的逆流,周學熙思慮已久的一系列制度設計與創想仍舊沒有機會實現。

等到1916年老袁稱帝敗亡後,周學熙的計劃也就徹底泡湯,周本人就此告別官場,再未參與政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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