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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時為納粹翻譯 95歲的他面臨被加拿大驅逐出境

中新網5月16日電 綜合報導,因曾在二戰期間曾為納粹翻譯,加拿大95歲老人奧伯蘭德為保國籍上訴20余年。近日,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再次判其敗訴,並駁回其上訴申請,奧伯蘭德面臨被驅逐出境。加拿大政府認為,雖沒有奧伯蘭德當時參與屠殺的直接證據,但他曾加入納粹行刑隊,這本身就構成犯罪。

事實上,多年來,國際社會從未停止對納粹戰犯的追蹤,許多未直接殺人的“小人物”,亦被判刑,引發對“有罪”與“無辜”之間界限的思考。

追查納粹戰犯 如何區分“有罪”與“無辜”?】

近年來,曾在二戰時站在納粹一邊,但據稱未直接參與殺人的“小角色”在德國被判刑,包括監獄看守、會計、廚房幫廚等。

——2011年,前納粹集中營看守德米揚紐克因協助殺人罪,被德國法院判刑5年。而在此之前,在德國只有證據確鑿,能證明被告犯殺人罪才會被量刑。

——2015年,德國一名自稱“從未殺過人,隻提供了幫助的”前納粹分子,時年93歲的老人奧斯卡,被送上法庭並判刑4年。他曾在1942年至1944年作為德國黨衛軍在奧斯維辛集中營執勤,主要任務是管理囚徒們的錢幣、首飾等有價值物品,被稱為“奧斯威辛的會計”。

但一名檢察官指出,奧斯卡曾幫忙清理遇害者的行李,掩蓋屠殺痕跡。他清楚這些不能服苦役的在押猶太人的命運——被送到毒氣室殺死。

一名判決納粹戰犯的法官表示,只要參與就有罪,就要受到製裁。因為由於這些人的參與,希特勒的“死亡機器”才得以運轉。因此無論是從事什麽工作,是否殺害過什麽人,只要在集中營工作過,就可治罪。

德國《明鏡》周刊認為,奧斯卡案讓人們重新思考“個體在集體罪行中應承擔的責任”。更重要的是,該案引發了廣泛思考:在涉及審判“下級”納粹人員時,究竟該如何在“無辜”和“有罪”之間,劃出界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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