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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推至全國 未來發展可期

圖蟲創意 圖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擴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開展範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從今年8月起,要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簡稱“以房養老”)推廣至全國範圍。

這一《通知》讓試點了4年後的“以房養老”保險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熱點。然而,記者了解到,自該類型險種發售以來,進展緩慢,國內僅有幸福人壽一家公司在銷售相關產品,截至7月底,累計承保139單。

試點期進展緩慢

所謂“以房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分權,處分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2014年,原保監會發布正式啟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險試點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6年7月,原保監會又發通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試點範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上述四省中,每省開展試點的地級市原則上不超過3個)。試點結束,如今銀保監會再次發布《通知》,將該類型險種擴大到全國範圍開展。

按照保險公司的統計,如果老人的房產評估值為100萬,今年60歲,那麽需要繳納延期年金至86周歲,每年共繳保費2544元,每月到手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額為2514元。86周歲之後,他無需再繳保費,但仍能以每月2514元的標準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

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新增老年人口首次超過1000萬,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2.4億,佔總人口比重達17.3%。預計到2020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至2.55億人左右。

未來改進太空較大

看似如此大的市場蛋糕,為什麽在過去4年,國內保險市場開展“以房養老”類型險種的僅有幸福人壽一家?且參加此類保險的老年人也不多?此次《通知》能否改善“以房養老”保險此前進展緩慢的現狀?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擴大試點範圍對於應對人口老齡化與增加老年人的收入具有積極的意義。很多人的財富都以房產的形式存在,擴大試點對於增加年老時的收入來源、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都具有重要的價值。

幸福人壽的這款名為《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A款)條款》(以下簡稱“房來寶”)的產品在市場上銷售3年有余,截至今年7月底,幸福人壽累計承保139單(99戶),簽約意向客戶201單(141戶),其中北京、上海、廣州三地的保單數佔總數的80%。

對於當前“以房養老”產品銷售不佳現狀,朱俊生分析稱,從前期試點看,參與的保險公司與家庭都相對有限,且主要為無子女的家庭。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其一,人們的傳統觀念對產品的接受程度較低;其二,保險公司對於房價趨勢判斷的分歧以及對風險的顧慮;其三,產品的形態不完全適應近年房價上漲的趨勢。

關於未來改進措施,朱俊生表示:第一,保險公司必須根據產品設計與風險管理能力審慎參與試點。跨周期的產品設計以及公司與消費者之間利益共享機制非常重要。第二,有關部門需完善相關住房政策,比如,住房產權政策有必要調整,因為永久產權才能提升住房價值,穩定市場主體各方的預期。

另有業內人士認為,當前“以房養老”產品是“兩方模式”,今後應該引入第三方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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