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熬夜,就是該睡覺的深夜卻沒有睡覺,而且白天也沒有補睡的那種情形。如果夜晚沒睡,白天能把睡眠補充足,補充分則不算熬夜。
我認為,熬夜對人的傷害是多方面的,巨大的。 表現在:
第一、傷神。人的精氣神需要充足的睡眠作保障,當一個人頭一天晚上熬夜太久,第二天必定沒精打采,眼皮打架,昏昏欲睡。
第二、傷胃。熬夜後,口乾舌燥,嘴巴泛味,吃什麼都不香。腸胃功能紊亂,影響消化。由於夜間精神高度緊張,容易造成便秘。
第三、傷眼。本來白天眼晴疲勞一整天,如果晚上還熬夜,長此下去,會造成視力下降。
第四、傷面顏。一個長期熬夜的人,皮膚松馳,面容泛黃,且無光澤。
第五、免疫力下降。這是致命的傷害。長期熬夜肌能得不到休息,體細胞難得到修復,體能不容易恢復,疾病乘虛而入,身體常發病,多發病,發重病,輕則影響健康,重則失去生命。
既然,熬夜有那麼多的害處,所以,非萬不得已,我們切莫熬夜,因為人是血肉之軀,非鋼非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