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海南"跨亞歐公司"特大虛擬貨幣傳銷案開審 涉案38億

  海南“跨亞歐公司”特大網絡傳銷案開審 涉案38億元

  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網記者 翟小功

  洗白身份注冊公司,宣稱擁有國資、央企背景,利用互聯網傳銷平台經營,再召開推介會、論壇來宣傳合法性和盈利前景,大量投資者做著“高返點、高收益”的美夢掉入陷阱。

  2018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經海南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在全國引起廣泛關注的“跨亞歐公司”特大網絡傳銷案在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5名“高管”集體過堂,涉案金額38億。法庭將擇日宣判。

  精心導演網絡傳銷陷阱

  2017年1月,海口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海南跨亞歐網絡競技有限公司(簡稱“跨亞歐公司”)涉嫌利用網絡實施經濟犯罪,數額巨大。接警後,海口市警察局立即部署網警部門開展系列調查工作。

  到了同年4月24日,海口市警察局對跨亞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夏某榮和劉某等人以涉嫌組織、長官傳銷活動犯罪立案偵查。

  經查,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夏某榮在海口注冊成立跨亞歐公司,與劉某等人編造各種身份,策劃在海口市運營“亞歐幣”項目,對外宣稱公司擁有國資、央企背景,虛構青少年健康食品等項目,陸續在國內多省市的高端賓館、酒店召開推介會、舉辦論壇以及網絡宣傳等方式大肆虛假宣傳“亞歐幣”的合法性和盈利前景。

  然而,“亞歐幣”實際為虛擬產品,沒有任何實體產業,夏某榮和劉某等人編制各種身份做虛假宣傳,通過發展會員方式吸收會員資金。經過警方調查,這個網絡傳銷騙局的手法逐漸浮出水面。

  據了解,跨亞歐公司吸引會員通過“內盤”和“外盤”途徑購買“亞歐幣”。內盤的操作模式是,內盤會員的注冊必須由代理商(上線)推薦且至少購買價值1萬元人民幣的“亞歐幣”。內盤會員購買“亞歐幣”成功後即凍結所有亞歐幣,250天才能解凍完畢,解凍後才能轉到外盤提現或交易。內盤每十天固定漲價一次,會員以此獲利。

  而外盤的主要作用是用來提現內盤的“亞歐幣”,內盤會員經外盤管理員審核通過後即可提現,同時外盤也兼備單獨買賣、炒作“亞歐幣”的功能。外盤市場價格不固定,跨亞歐公司通過人為操作來控制價格,總體價格呈上升趨勢來吸引更多的人來投資。

  據檢方指控,截至2017年5月12日案發,跨亞歐公司在全國範圍多個省市發展內盤會員共31419人,下線層級共177層,外盤共有會員47250人,內、外盤銷售亞歐幣數額共38億餘元。劉某非法獲利1.88億元,主要用於投資其它公司、購買私人別墅。夏某榮個人非法獲利1.81億元,主要用於投資其它公司、歸還欠款、購買個人房產。

  高返點高收益忽悠人

  僅一年時間裡,跨亞歐公司便忽悠了內、外盤會員近5萬人,他們是如何做到的?

  據指控,“亞歐幣”主要以“高返點、高收益”為誘餌吸引會員。例如,會員投資1萬元,250天解凍完畢後,連本帶息可達到2.25萬元,淨利潤1.25萬元。跨亞歐公司以此不斷發展會員,收取會員資金維持運營,並在全國多個省市快速發展會員。

  同時,跨亞歐公司聲稱有國資、央企背景,創建投資平台可靠度高;劉某更是宣稱自己是中國虛擬數字貨幣領域的專家,組織成立了中華虛擬數字貨幣和互聯網彩 票發展研究中心並召開新聞發布會。經調查發現,這些“高大上”的標簽其實都是犯罪嫌疑人捏造的。他們在其他省份也有過非法網絡傳銷的“黑歷史”。

  據了解,跨亞歐公司在國內多個城市的豪華酒店召開了推介會和論壇,給投資者“洗腦”。各級代理還通過組建微信群,宣傳其美好願景,讓不少個人投資者參與購買“亞歐幣”。

  經查,跨亞歐公司的經營模式是典型的傳銷模式,即“三級代理、三級分銷”層級,其中省級代理提成30%,往下逐級遞減3%,最低到10%。省級代理資格需繳納1000萬元市場保證金或完成業績9000萬元以上,最終收集的資金都轉入了夏某榮等人的私人账戶。

  而“內盤”吸收資金方式則是由底層會員逐級將購買“亞歐幣”的資金匯集到省級代理商账戶,省級代理商將收集到的資金轉账到由跨亞歐公司提供的夏某榮等私人账戶,跨亞歐公司安排人員核實後將返利和同等價值的“亞歐幣”分別轉入省級代理商账戶,再由省級代理商根據會員購買情況逐級下撥,會員可通過取得返利資金和亞歐幣解凍後賣出獲利。

  2017年5月12日,海口警方出動200多名警力同時在海南、北京、江蘇、廣東、四川、湖北等6個省市實施抓捕,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28人。同時,警方還對全國範圍內53個涉案账戶進行凍結。

  至此,這起圈錢近40億的“龐氏騙局”終於落下帷幕。他們通過注冊成立公司披上合法外衣,再罩上“相關權威部門授權”的耀眼光環,但實際上只是靠不斷發展會員收取會員資金維持運營,至案發前公司資金鏈瀕臨斷裂。

  揭開新型傳銷合法外衣

  2017年6月,經海口市警察局以涉嫌組織、長官傳銷活動罪向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相關涉案人員,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也以涉嫌組織、長官傳銷活動罪批準逮捕了劉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

  據查,該網絡傳銷頭目劉某,真名劉勇,曾以“劉琅”為筆名發表文章、出版書籍,對外一直自稱劉琅,無國家公職人員身份,系瑞寶力源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他曾因涉嫌詐騙罪於2011年被北京市警察局朝陽分局刑事拘留、逮捕。

  提起瑞寶力源集團有限公司,這家成立於2016年7月29日的民營企業,法人代表為劉某之妻劉某玲。該公司從成立至今都是由劉某運作。為了騙取財物,劉某於2016年9月2日將瑞寶力源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權轉為瑞寶碳材料技術有限公司代持。2017年3月7日,該公司發現瑞寶力源集團有限公司的宣傳存在誇大事實、弄虛作假,立即解除代持股合約。

  中國力源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反映稱,其公司是一家純粹的民營企業,不具有央企背景,與海南跨亞歐網絡競技有限公司沒有絲毫關係,劉某只是在他的公司內租用了7個房間作為辦公使用,他也從未委託過楊某計(涉案嫌疑人)代持海南跨亞歐網絡競技有限公司的51%股權,更未出具過任命夏某榮擔任海南跨亞歐網絡競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的任命書,相關檔案材料上的印章是偽造的。

  因此,“瑞寶碳材料技術有限公司”和“中國力源控股有限公司”兩家公司與劉某實際控制的瑞寶力源集團有限公司均沒有任何實際關係,劉某為公司取名“瑞寶力源”目的就是投機取巧、混淆視聽,為跨亞歐網絡競技有限公司開展虛假宣傳塗脂抹粉。

  經查,瑞寶力源集團有限公司10億元的注冊資本採用認繳登記製,實際上為零注資,與其有直接關聯的公司共有21家,絕大部分公司是2016年以後才注冊或變更企業名稱的。瑞寶力源集團有限公司除了花費2.17億元收購了中食高科研究開發有限公司之外,沒有其他實際資產,其中1.1億為跨亞歐公司犯罪所得。

  在認識中華民族文化工委和中華民族經濟文化發展協會執行會長劉某某之後,劉某再三請求劉某某成立一個關於對虛擬數字貨幣的研究機構。後來,劉某一手操辦了中華虛擬數字貨幣和互聯網彩 票發展研究中心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劉某還曾請求劉某某申請在人民大會堂召開會議,被劉某某拒絕。

  劉某某稱,中華虛擬數字貨幣和互聯網彩 票發展研究中心系中華民族文化工委和中華民族經濟文化發展協會自行設立的研究機構,沒有任何權利,也沒有印章,成立之後沒有組織過其他活動。

  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某、夏某榮等25人采取編造、歪曲國家政策,虛構、誇大投資項目等手段,以層級代理和高額返利的方式吸引會員、推銷“虛擬貨幣”亞歐幣,應當以組織、長官傳銷活動罪追究被告人劉某、夏某榮等25人的刑事責任。

  據了解,新型網絡傳銷隱蔽性強,涉案範圍廣,亟待工商、警察、金融等部門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和聯動打擊機制,揭開新型傳銷合法外衣,把犯罪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從根源上遏製此類犯罪發生。

  法制網海口7月20日電

責任編輯:何凱玲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