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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想最新還原5G投票門始末,三星是最大贏家

撰文|AI財經社 孫靜

編輯|趙豔秋

製圖|張哲

柳傳志的辦公室換了擺件。一件名為“突破”的雕塑,替換了曾經“蓄勢”發力的鬥牛。

他心平氣和地告訴前來採訪的記者,國家到了發力突破的時候。聯想也是。

這名中國企業界教父一手創立的聯想集團,最近的日子很不好過。路過西北旺的聯想集團總部,或者中關村融科的聯想控股公司,你都會看到藍色電子看板上,正在滾動展示柳傳志執筆的檄文《行動起來——誓死打贏聯想榮譽保衛戰》。

就連從此經過的路人,多少也能從這份措辭激烈的“致全體員工公開信”中,感受到聯想正遭受的危機。

一場關於5G標準投票中聯想站高通、導致華為兩票之差落敗的傳言,像個髒雪球,越滾越大。

聯想被打上“賣國”的標簽,這讓一直以民族品牌為榮的柳傳志尤為憤怒。

聯想有沒有被冤枉?投票事件的過程究竟如何?AI財經社今天專訪了聯想集團副總裁、聯想5G研究負責人黃瑩博士。

01

“我至今覺得不可思議。”黃博士說,3GPP關於編碼方案的討論發生在2016年8月到11月間,距今已過去了一年半時間。所以,當同事告訴他,網上正在熱炒此事時,他起先並沒有當回事。

黃瑩博士

但這個時間點格外蹊蹺。上周四,此類消息最早出現在虎撲和知乎。資訊點極易挑動情緒:“愛國”的聯想把票投給美國企業,讓華為一票落敗。

該消息隨後持續發酵。各種幕後黑手論在社交媒體上遊走,有說國外組織蓄意挑唆,有說競爭對手背後捅刀子。

而下個月將是5G標準制定的關鍵節點——獨立組網(SA)標準將投票確立,而5G其他應用場景的技術標準也將陸續開始制定。

一場商業利益的大搏殺又將開局,很多人相信,此時發酵的5G投票事件不是偶然。

此前,有媒體總結,中國企業在1G時代是空白、2G時代跟隨,3G時代實現突破,4G時代同行,而一些有作為的中國企業,到5G將確立了引領目標。但首要目標,是在國際標準形成過程中,要擁有話語權。大家都知道標準的重要性,因此競爭和博弈非常激烈。

不過,黃瑩起先並未在意,因為他相信,但凡稍微了解些3GPP的運行規則,就知道聯想是被冤枉了。

但這事很快超出通信領域,成為全民焦點。黃瑩注意到,有外媒寫到,一名來華開會的3GPP某工作組主席,在計程車上聽北京的哥談論長碼、短碼,一臉驚詫。

公開資料顯示,3GPP是通信行業最大的國際化標準機構,由全球七大標準制定組織合作構成,包括日本無線工業及商貿聯合會(ARIB)、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CCSA)、美國電信行業解決方案聯盟(ATIS)、日本電信技術委員會(TTC)、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印度電信標準開發協會(TSDSI)以及韓國電信技術協會(TTA)。加入上述組織成員的公司,方有資格加入3GPP。

一名業內人士形容,3GPP就像通信行業的“聯合國”,要在立場和出發點不同的成員中間達成一致,這是一個不斷博弈、妥協求同存異的過程。任何一家成員公司反對某個具體提案,都需要3GPP組織者做很多協調工作,直至達成共識,過程相當繁瑣。但這也維護和保證了全球互通的無線通信技術。

聯想被指責的那個5G標準投票,涉及5G編碼方案,是一項基礎標準,分為據信道編碼和控制信道編碼。

2016年8月,在瑞典舉辦的3GPP會議是5G編碼技術方案的提案會議。會議期間,共有三個方案被提出。方案一是LDPC,高通、三星、中興、小米等都支持這一方案;方案二是Polar,支持者有華為、海思、中國聯通、展訊、德國電信、沃達豐等;方案三是Turbo方案。

該階段,聯想及摩托羅拉未表態。

火藥味最濃的是第二次葡萄牙裡斯本會議。爭論從早上持續到次日凌晨3點多,“幾乎要打破頭”。黃瑩回憶說,這是他在3GPP參加過的最為漫長的一次表決會。此前,這種會議最晚吵到夜裡十一二點。

這種情形不難理解。5G應用在即,確定一個技術方向,便意味著在這一方向布局的專利有望更新為全球標準專利,研發投入也就有了價值。

此前業內一直流傳:一流企業賣專利,二流企業賣技術,三流企業賣產品。手機企業繞不開的“高通費”,便是最為直接的專利教案。

02

裡斯本會議有三輪博弈。第一輪,高通、三星、聯想、上海貝爾等29家企業支持LDPC方案,華為、小米等27家企業支持Polar方案,其中,三星專利最多。由於無法達成共識,會議進入第二輪。

共識是3GPP的基準,也是破解聯想投票羅生門的指南針。

去年10月,高通副總裁柯詩亞同媒體交流中提到,3GPP是一個很奇妙的組織,形成任何決議或新技術規範必須以共識為基礎。任何公司如果反對某個結論,他們都必須重新討論,直到達成一致。

黃瑩也說,如果最終無法達成一致,就需要召開更高層級的全體會議,並進行正式投票表達,投票率超過71%即算通過。但據他了解,成立20年以來,3GPP還沒有發生過上升到需要全體投票解決紛爭的案例。通常各方妥協,最後總能達到共識。

照此延展,因為聯想及摩托羅拉的關鍵兩票,導致華為落敗的說法,存在明顯漏洞——假若聯想及摩托羅拉投Polar碼方案,華為陣營多兩票,也無法勝出。因為分歧依舊存在,議程還要進入第二輪。

黃瑩強調,該階段投票只是意向表態。

由於第一輪博弈未達成共識,裡斯本會議第二輪,妥協提出四種方案:僅LDPC、僅Polar、LDPC+Polar、 LDPC+Tubor。其中,後兩種一看便知,是不同陣營的融合性方案。

聯想選擇僅LDPC方案,華為選擇僅Polar,華為子公司、小米等大多數中國公司選擇LDPC+Polar,少數公司選了LDPC+Tubor。

分歧仍然存在。第三輪出現長短碼方案,即僅LDPC、僅Polar、LDPC長碼+Polar短碼、 LDPC長碼+Tubor短碼四種方案。會議主席要求成員公司反向表達意見,投出不讚成方案。這種投票方式,也是為了更有效率地達成共識。

參與投票公司均沒有不讚成長碼採用LDPC方案的,但短碼上各有堅持。

時針已經指向凌晨3點。會議主席宣布,那就先把長碼定下來。下次再討論數據信道短碼和控制信道,但他強調,下次必須一次確定。

兩個陣容出現松動。

同年11月在美國內華達州召開的第三次會議上,聯想轉投華為陣營,支持短碼和控制信道均採用Polar碼。

在短碼提案PK中,Polar碼獲得55票,LDPC碼僅獲得31票,後者陣容中包括高通、三星等巨頭。

可能大眾會認為,這回,華為支持的Polar碼將會獲勝,因為票數多。但在“共識”面前,票數差距再一次失效。

5G編碼之爭,因為有成員仍不同意Polar碼。最後,LDPC碼和Polar碼兩大陣營達成妥協,以華為陣營支持Polar碼成為控制信道編碼,高通陣營支持LDPC成為數據信道短碼告終。

這正如大唐電信一名專家對AI財經社所說,技術標準從來都是妥協的結果。

03

“有網友說聯想賣國,真的很冤枉”。黃博士說,聯想在美國會議上決定支持Polar方案,是做了自我犧牲的。

聯想及摩托羅拉的技術專利側重LDPC,在Polar技術上幾乎沒有布局。這也是為什麽起先,聯想堅決支持LDPC作為數據信道唯一方案的根本原因。

LDPC碼是1962年美國教授提出的編碼原理,聯想認為該技術成熟,在大量編碼解碼上有計算優勢;Polar碼是2008年土耳其教授提出的編碼原理,尚未大規模商用驗證。而摩托羅拉和聯想一貫注重技術穩定性和可靠性。

“如果採用混合方案,將來終端會更為複雜,比如手機芯片需要兩個解碼器,成本、耗電量及複雜程度都會增加。”

說到底,技術標準背後,既是技術方向的較量,也有企業商業利益的博弈。

聯想後來轉而支持華為,用柳傳志的話說,除了維護企業利益,更高的原則是國家和行業發展的整體利益。

黃博士進一步解釋稱,5G標準最終是要落地的,目前競爭主要集中在中、美、歐盟三者之間。哪裡落地快,產業就會快速做起來。但如果標準定得不好,在落地時可能會比較糾結。聯想支持華為,是希望技術標準意見統一、順利落地,讓中國產業快速做起來。

當然,有知情人士確認,會前華為曾同聯想進行過溝通。但該選擇之於聯想,則意味著未來或要支付更多專利費。畢竟,三星、高通等巨頭從不把雞蛋都放到一個籃子裡,他們在在Polar技術上也有布局。

黃博士回憶,在裡斯本會議後,他們內部前後論證幾周時間,最後是楊元慶拍板,支持華為的Polar方案。

在聯想陷入輿論危機後,華為官方也兩次力挺,感謝聯想的支持。

華為無線網絡標準專利部部長萬蕾博士曾公開評價3GPP:“技術是沒有國界的,3GPP之所以成功,就是歸功於它的國際化,它的羅馬論壇式的技術辯論,是推動技術優化趨於完善的核心機制。”

而黃瑩當下擔心的是,目前5G投票事件的殺傷力,對準的不只聯想,還有其他中國企業。

3GPP組織對技術之外的“利益集團”格外敏感。“這是很危險的事”,黃瑩直言,如果中國企業對外留下這種負面印象,不利於未來獲取更多支持,甚至可能會樹敵,不利於3GPP組織的健康發展。

而對中國企業自身,如果技術和商業選擇動輒打上民族標簽,那有可能該做的事情,也不敢繼續去做了。“不能一直強打民族牌。”

上述大唐電信專家稱,在國際標準制定過程中,企業會根據自己的技術商業積累組團、拆團,經常打得不可開交,也會你中有無,我中有你。此前有3GPP參會人士回憶,中興也曾同高通聯合,反對華為起草的某方案。

“6月起,將有更多5G標準正在制定,更多陣地等大家去拿。圍繞編碼爭論不休,實在沒必要。”黃瑩歎了口氣。

國際標準的制定和推廣就像是一場戰爭。不僅取決於企業在技術上的發言權、提出標準的品質,還取決於企業是否更中立,做事能否更有分寸,是否能引導生態演進和拓展。因此,不能一直強打民族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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