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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中國”風波背後:如何走出“三輸”困局?

版權圖片庫“視覺中國”,正在風口浪尖。

事件因一張黑洞照片而起。10日晚,歐洲南方天文台官網以“新聞稿”形式,發出一張黑洞照片。根據網站說明,只要清晰標注來源,使用者即可非獨佔、免費地使用。不過很快,視覺中國的圖片庫發布這張照片,並且明碼標價,爭議隨之而來。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國內圖片版權領域,目前仍然存在從業者法律意識淡漠、創作者維權成本高昂的局面。在此背景下,以“視覺中國”為代表的版權圖片庫,充當起攝影師與圖片使用者之間的中間人角色。

儘管存在圖片售價不透明、分成比例偏低等情況,但從客觀上來說,圖片庫的“集中維權”模式,一定程度上為攝影師爭取到權益,並且在促進圖片版權市場的健康發展方面起到積極作用。

在圖片行業的業內人士看來,這場涉及圖庫、攝影師、圖片使用者三方的事件中,如果一昧指責圖片庫,最終可能會出現攝影師的正當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圖片庫無法正常運營、用圖方成本增加的“三輸”困局,最終傷害的將是整個行業。

不透明的價格

上述業內人士指出,商業圖片庫目前的運作模式,主要基於互聯網,用戶可通過版權交易平台完成瀏覽、搜索、支付。

其經營主要分為三個環節,包括接受上遊內容提供方的委託,由圖片庫公司代理視覺素材的權益,素材權益出售的收益由圖片庫與作者分享。

其次,圖片庫對視覺素材進行加工,原始素材真正成為圖片庫的“ 商品 ”。因此,編輯能力以及後台處理能力,是圖片庫公司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最後是視覺素材的行銷,多采取線下一對一方式,最大限度開發圖片價值。

前視覺中國簽約攝影師蘇楊告訴新京報記者,視覺中國從早到晚都有編輯值班,工作職責主要是選取簽約攝影師上傳的圖片。

一般來說,獨家授權給視覺中國的圖片售價,相比非獨家的要高一些,此外,圖片定價也與攝影師名氣相關。

與之相對的,是售價的不透明。一般來說,圖片售出時,攝影師按照合約上約定的比例拿分成。如果照片被自媒體選用,還有存在流量分成的情況,流量越大,分成越高。

在蘇楊看來,視覺中國支付給普通簽約攝影師的錢,隻佔其售價的“很小一部分”。幾年前,蘇楊賣的照片基本是非獨家,即向多個平台上傳,每賣一張照片,到手不過十幾元錢。

蘇楊表示,作為曾經的簽約攝影師,自己不僅不清楚圖片的標價,也不清楚實際的銷售量。

在這背後,是視覺中國盈利的快速增長,其2018年三季報顯示,2018年初至本報告期末,視覺中國合並層面營業收入70122萬元,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2006萬元,其中佔上市公司總收入 81.81% 的公司核心主業:“視覺內容與服務” 實現營業收入57369萬元,同比增長34.48%,

此外,視覺中國的毛利率逐年走高,2014年為55.39%, 2017年增長至65.86%,2018年第三季度毛利率為63.73%。

如何確認原創性?

攝影愛好者凱文說,能和頂尖圖庫簽約,作品需要達到一定水準,因此,能夠成為版權圖庫的簽約攝影師,本身是一種能力的認可。

凱文介紹,只有簽約攝影師才能上傳圖片給圖庫。上傳圖片時,還要寫上寫上標題、描述、圖片類型(編輯類圖片或創意類圖片)、編輯關鍵詞,之後等待圖庫審核。

蘇楊告訴新京報記者,視覺中國從早到晚都有編輯值班,工作職責主要是選取簽約攝影師上傳的圖片。選圖的編輯按照地理位置分片區,自己從安徽搬到四川後,聯繫編輯也換為負責四川片區的編輯。

在蘇楊看來,相比較其他的版權圖片庫,視覺中國的編輯比較注意維護與簽約攝影師之間的關係,經常主動聯繫攝影師。據其所知,視覺中國最開始往往找到攝影記者,以及一些水準較高的專業攝影師簽約,再通過這些人,“滾雪球式”招納更多攝影師。

其表示,這種簽約關係類似於 “把我的東西放在你的店鋪裡寄賣”,但寄賣人仍然擁有所有權。因此,攝影師也依然擁有圖片的版權。

攝影師木木與視覺中國簽約不到5年,平時主要往圖庫上傳自己拍攝的洛陽當地照片。

木木介紹,圖柯瑞的圖片分為編輯類圖片和創意類圖片,“前者可以理解為紀實性的,後者含有後期創意。”

至於圖片的定價,還是看圖片質量,比如創意度和稀缺度高低,可以通過和同類照片的比較得出,同類照片越多,創意度越低。此外,攝影師在圖庫每賣出一張照片都能從平台拿分成,分成因平台而異,一般在20%到40%間。

對於圖庫來說,判斷上傳者是不是照片的真實作者是一項重要的工作,通常有多種方式。比如,一些攝影師在拍攝前會在相機設置自己的名字。此外,已上傳的照片是有分辨率的要求的,有的圖像素達到1200萬,通常只有原作者會有如此高清的圖片。

背受詬病的“維權式行銷”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隨著商業規模的擴大,圖庫交易市場競爭也進入到了白熱化階段。“維權式推銷”模式在主要的圖片使用者媒體行業裡屢被詬病。

一位圖片版權市場的資深人士透露,圖片庫都有後台系統自動捕捉各個網站的侵權行為,開始發現的時候往往不去維權,等到侵權圖片累計到一定量,再進行維權,以起訴同時推銷的方式,達成被動版權交易。

上述人士強調,被動版權交易是圖片庫營收的重要部分,“為了方便網站侵權自己的圖庫,有些圖片社甚至經常變換版權水印的大小和位置,網站很難通過技術手段去屏蔽帶有圖片社水印的圖片。”

一家央媒官網負責人曾表示,網站信息海量抓取,很難對圖片版權進行逐一甄別,“此前,我們已購買另一家圖庫服務,另一家圖庫的法務常向我們提出侵權提醒,然後行銷介入談判,很難讓人不懷疑他’維權推銷’。”

針對“維權+行銷”的捆綁模式,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斯偉江也認為,這是行業內普遍現象,很多互聯網公司都采取這種方式,強勢推銷,但若從法律上來界定,還要視情節輕重衡量是否構成敲詐,但無可否認的是,無疑會增加雙方維權成本。

《2018 年圖片行業分析報告》發布的圖表顯示,2015年~2017年,圖片版權訴訟案件數量逐年上升,2017年已達到4000例。平均判賠金額也逐年上升,2017年已達到2500元/件,且增速不斷上升。

值得一提的是,梳理判決書發現,在這些訴訟案件中,維權攝影師的名字背後,多為圖庫平台代理商在進行實際的訴訟。

不容忽視的積極作用

“從已有判例來看,目前,國內圖片的版權保護狀況並不樂觀,遠不如文字方面的著作權保護”,一位律師向新京報記者指出,侵權成本低,而維權成本高是症結所在,“幾乎沒有人會為了一張圖去起訴”。

在凱文看來,國內的版權市場仍然有待規範,尤其是圖片領域,盜圖等侵權現象常見,很多人在觀念上依然認為,“在百度上搜到的圖就能直接用。”

在其心目中,站在攝影師的立場來看,視覺中國的確為創作者提供保障,在此基礎上,攝影師售賣照片和維權,都會變得更便利。

凱文說,攝影師如果沒和平台簽約,圖被盜用了,作為個體維權將很困難,因此攝影師群體鮮少主動維權。但和平台簽約後,圖庫會調查未經授權使用圖片的情況,並主動幫助攝影師維權。

木木告訴新京報記者,在目前不容樂觀的圖片版權領域,以視覺中國為代表的版權圖庫,“還是做出了一些努力的”。

在其看來,在當前“攝影作品版權被無視,侵權無時無處不在發生”的大環境下,版權圖庫為保護攝影師利益做出了一定貢獻 。在其看來,攝影圖片領域的版權問題,不僅體現在用圖方的版權意識上,甚至很多攝影師或媒體自身的版權意識也不高,“遇到別人盜用圖的情況,只要沒有歪曲原意、做違法亂紀之事,攝影師們就不願去追究。”

作為攝影師,木木曾有過在社交平台發布的圖片被盜用的經歷。考慮到成本過高,他最終沒有進行過維權。不過,如果將這些圖片授權給圖庫,則會好一些。木木說,視覺中國發現版權圖片被盜用,會主動去維權,但不會通知攝影師,只有在維權成功後,账戶收到賠償,攝影師才會知道。

一名資深圖片從業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如果一昧指責圖片庫,導致其關停,最終可能會出現攝影師的正當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圖片庫無法正常運營、用圖方成本增加的窘境,遵守規範的圖片使用者無圖可用,盜圖現象無法得到遏製,最終傷害的將是整個行業。

“市場活動需要在法律框架下運作”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知識產權專家姚歡慶明確指出,攝影師作品涉多種權利,圖庫不可能也不現實擁有圖片作者所有權利,只能部分代理。

姚歡慶指出,著作權法規定,署名權、發表權等不能轉讓。財產權裡面的複製、發行、實施網絡傳播等等,又要根據圖庫和攝影師之間的協議,具體處理。

姚歡慶表示,就我國而言,圖庫無法獲得攝影師全部授權,“著作權的權利很多,如果攝影師全部授權給圖庫,會增加圖庫的運營成本,也不現實”。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指出,攝影師與圖庫的委託代理協議,是一種讓攝影師主動放棄“署名權”的做法,這種放棄是需要付出一定代價的,“但很多攝影師並不清楚規定背後的含義,一旦向圖庫方提出署名維權時,容易處於被動地位”。

對此,金杜律師事務所律師廉成赫表示,知識產權的運用和保護還是需要有關機構來推動。行政機關在著作權法的框架下進行執法活動或者行政管理活動是無可厚非的,“但市場活動還是需要在法律框架下運作的,這樣才能長久的發展。我們不可能一直寄希望於行政機關深入地去管控。”

此外,針對視覺中國網站暫時關閉這一情況,廉成赫指出,很多機構購買了視覺中國圖片使用權,現在網站關閉無法使用,“這要依據視覺中國跟使用者的協議,使用者可依照合約,追究網站的違約責任”。

(根據受訪者要求,文中凱文、木木均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李一凡 羅婞 實習生 劉梓桐 向成之 編輯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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