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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與婚俗的關係

茶與婚俗的關係,就是婚禮中應用、吸收茶葉或茶葉文化作為禮儀的一部分。據悉,茶葉文化的滲入或吸收到婚禮之中,與我國飲茶的約定俗成和以茶待客的禮儀是分不開的。因為,婚禮不僅僅是向社會公布或要求社會承認婚姻關係的一種形式,實際也是通過宴請,為新郎、新娘舉行認親拜友的一次「招待會」。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茶與婚禮的關係,最早可以上訴到我國開始盛行飲茶的時代。

唐時,飲茶之風甚盛,社會上風俗貴茶,茶葉成為婚姻不可少的禮品。宋時,由原來女子結婚的嫁妝禮品演變為男子向女子求婚的首要彩禮。此時,茶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的地位,從日常生活的「一般禮品」,發展為代表整個婚禮、彩禮的「重要禮品」,具有美好的象徵意義。

至元明時,「茶禮」幾乎為婚姻的代名詞。明人郎瑛在《七修類稿》中,有這樣一段說明:「種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則不復生也,故女子受聘,謂之吃茶。又聘以茶為禮者,見其從一之意。」

這是什麼意思呢?茶人楊先生介紹,這是因為,在古代,茶樹植株很難移植,只能使用種子來播種發芽。這就象徵著婦女在婚姻中的堅貞不屈,姑娘受人家茶禮便是合乎道德的婚姻,當然,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象徵著男權社會,對於女性的壓榨,是古代婚宴「從一而終」的道德觀。

清朝仍保留茶禮的觀念,有「好女不吃兩家茶」之說。如《紅樓夢》書中,王熙鳳送給林黛玉茶後,詼諧地說:「你既吃了我家的茶,怎麼還不做我家的媳婦。」如今,我國許多農村仍把訂婚、結婚稱為「受茶」「吃茶」,把訂婚的定金稱為「茶金」,把彩禮稱為「茶禮」等。

在婚禮中用茶為禮的風俗,也普遍流行於各民族。蒙古族訂婚,說親都要帶茶葉表示愛情珍貴。回族、滿哈薩克族訂婚時,男方給女方的禮品都是茶葉。回族稱定婚為「定茶」「吃喜茶」,滿族稱「下大茶」。

從古到今,我國的許多地方,在結婚的每一個過程中,往往都離不開茶來作禮儀。收集我國各地的婚俗,會是一部極其徇爛的文化。(來源:世界茶文化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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