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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自燃案背後:三星正逐漸失去中國消費者

  在過去的一周裡,有兩件關於三星的新聞不得不提。

  第一件事,調研機構Strategy Analytics公布了三星2018年第三季度在華的銷售業績,僅出貨60萬部。這與三星第三季度全球總出貨量7230萬部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而據調研機構Counterpoint發布的調研數據顯示,在今年第一季度三星還佔有中國市場的1%市場份額,現在看來,三星目前在中國市場的份額可能不足1%。

  針對三星手機在中國市場低迷的表現,三星移動業務負責人高東真(DJ Koh)日前在接受Android.ru採訪時承認了三星在中國市場的失敗。

  他坦承:“三星無法在中端及入門級智能手機市場上跟小米、華為等中國公司競爭,他很遺憾三星移動業務表現比競爭對手差,後者在定價方面更加靈活。不過中端及入門級智能手機依然是三星手機最重要的收入之一,正是因為這些設備的銷售,三星依然保持了行業長官地位,銷量超過了蘋果及華為。”

  第二件事,11月23日,備受關注的三星note7炸機機主回先生訴三星案在廣州越秀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僅支持原告回先生訴求中,原價賠償燒壞的筆電電腦一項,駁回了回先生其他訴訟請求,認定被告三星中國公司不存在欺詐的故意。

  從起訴到審判,736天的時間,讓回先生並沒有輕言放棄,審判結束後,他告知媒體依然會選擇上訴。

  隨之,在11月24日,一篇在知乎上名為《如何評價三星手機自燃案一審判決結果:「三星不構成欺詐,賠償被燒壞電腦」?》的文章登上知乎熱榜,引來1100多條評論,其中不乏很多律師進行表態。

  泰和泰(深圳)律師事務所倪修智律師在知乎上對此案件表態:

  1、單從電池本身有合格證,就認定三星有理由認為產品安全。但沒有考慮三星作為設計者,應當明知設計背後所蘊藏的風險。

  2、沒有考慮消費者和商家之間在舉證能力上的巨大不對等,舉證責任分配不當,對原告課以了過高的舉證責任。

  3、三星作為手機的生產商,有義務保障產品的安全性。當有諸多客觀事實表明產品“很可能”存在缺陷時,三星應當有義務進行調查,並基於調查結果采取召回等措施。但事實上,三星完全未盡到這些義務,相反發布了完全失實的聲明。一審判決對這一情節,完全沒有否定性評價,存在明顯不公。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周海峰律師也發文稱不解法院判決書中提到的“結合日常生活經驗法則”這句話。

  其原文是,“法院認為:本案中,三星Note7手機取得中國強製性產品認證(CCC認證),辦理了相關手續,被允許在國內公開發售;且被告稱Note7手機採用了SDI 公司和ATL公司的電池,原告手機所使用的電池在我國製造商分別是SDI 公司和ATL公司,這兩個製造商電池均通過CQC產品認證,被告三星中國公司在正式發售Note7之前,按照相關規定對手機進行了檢測和備案,結合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被告三星中國公司在原告購買涉案手機時,並不明知Note7手機存在產品缺陷,故不存在欺詐原告的主觀故意。”

  周海峰律師在文中認為這不是一個正常法官的思維邏輯,也不是一個專業法官的通常做法。為什麽存在相關法律法規,仍然要“結合日常生活經驗法則”強行推定?

  回到2016年三星note7剛發布,國外就出現幾起電池燃燒的報導,當時三星公司稱:“2016年9月1日起在中國市場正式發售的國行版本,由於採用不同電池供應商,而不在此次更換範疇,並且不存在電池隱患,中國消費者可以放心購買。”到了2016年9月14日,三星再次強調中國消費者可放心購買及使用。

  9月25日,基於三星的兩份聲明,回先生購買了國行Note7,第一次充電就爆炸了。

  事實上,這兩年關於三星爆炸自燃的事件仍在發生。

  2017年3月9日凌晨4時,馮玲玲將其購買的三星手機放在床邊充電時,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其5歲的小女兒臉部、手部被炸傷。經鑒定,其小女兒的燒傷屬八級傷殘。

  因為網購的三星Note7手機爆炸自燃,上海市民姚某一紙訴狀將發貨商與製造商告上法院。2017年2月22日,該案在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開庭,被告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稱因他們的工作失誤給消費者帶來困擾,向姚某表達了致歉。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協定。這是上海首起因使用三星Note7手機爆炸而訴至法院的案件。

  中國品質萬裡行消費投訴平台整理歷年關於三星手機的投訴發現,自2012年三星佔據中國市場到2014年間,手機投訴都是佔據每年排行的前三位,近幾年三星手機的投訴也逐年在降低,跟這一兩年的市場銷售也有很大的關係。

  隨著三星Note7手機爆炸事件的出現,三星未能作出及時有效、妥善的處理,此外,產品本身缺乏創新,本地化和性價比均不如國產品牌,光靠“品牌優越感”已經不足以吸引消費者為其買單;最後,國產手機無論在設計、創新上的進步都遠超三星,並且三星引以為傲的拍照優勢也正在被國產手機趕超。

  據悉,三星Galaxy S10和Galaxy F可折疊手機都將於2019年3月份發布,不過,對於中國消費者是否選擇購買還是個未知數。如果不及時拿出誠意的產品及有效的行銷方案,三星將進一步失去在中國的市場。

(中國品質萬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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