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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碼晶晨股份:營收利潤增長快,客戶及供應商較集中

作為第一家被受理科創板申報的企業,又是首批申報企業中唯一的上海企業,晶晨股份近日來“吸睛”無數。

這家雙料“第一”的滬企質地究竟如何?IPO日報這就為大家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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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突擊入股鎖定期存疑

IPO日報發現,晶晨股份存在突擊入股的情況以及對賭協議的嫌疑。

天眼查顯示,晶晨股份曾在2015年和2017年進行過兩輪融資。

申報稿顯示,2015年10月,晶晨有限(晶晨股份前身)董事會作出決議,決定引入TCL王牌和創維投資,其中TCL王牌以等值2921.40萬美元的人民幣認繳注冊資本164.84萬美元,創維投資以等值525.196萬美元的人民幣認繳注冊資本29.62萬美元。

2017年1月13日,晶晨有限作出董事會決議,同意晶晨控股(晶晨股份控股股東)將其持有的晶晨有限5.95%股權、2.53%股權分別轉讓給Jim Paochun CHIU和上海晶祥,轉讓價款分別為1400萬美元和149.86萬美元;另外,晶晨股份還引進了一批新的投資者,其分別是:寧波創晨、國華紅馬、紅馬未來、天安華登、上海晶縱、嘉興琺碼、上海晶兮、凱澄投資、上海晶毓、陳大同。

晶晨股份在引進TCL王牌、創維投資、天安華登、FNOF、嘉興琺碼等5家投資人時,簽署的相關投資協議中存在優先清算權、反稀釋權、優先認購權、股權轉讓限制、優先購買權和共同出售權等投資人特殊權利安排。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晶晨股份分別與TCL王牌、創維投資、天安華登、FNOF、嘉興琺碼簽署了終止上述特殊權利安排的補充協議。

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8月,晶晨股份與TCL、創維投資補充約定如下內容:

若晶晨股份發生如下情形之一:

(1)提交首次公開發行申請後未能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

(2)發行人主動撤回申報稿(按照中國證監會要求合理補充、修改或更新申請材料的情況除外);

(3)公司未能在中國證監會批文有效期內完成上市(監管部門同意延長批文有效期的除外),則TCL與創維投資的上述特殊股東權利自該等事實發生之日起恢復效力;若發行人自該補充協議簽署之日(2018年8月22日)起1年內未能提交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或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未獲得中國證監會受理,則TCL與創維投資的上述特殊股東權利自該補充協議生效之日後第12個月屆滿之日起恢復效力。

另外, 2018年11月2日,晶晨控股與小米集團子公司People Better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將晶晨股份3.51%轉讓給People Better,每股價格為1.93美元。2018年12月17日,國華紅馬將晶晨股份3.43%的股權轉讓給華胥產投,每股價格為16.75元。

需要指出的是,晶晨股份的申報稿於3月22日被受理,也就是說,People Better、華胥產投隸屬於突擊入股的股東。與此同時,People Better、華胥產投均在申報稿中承諾自己持有晶晨股份股票的鎖定期為12個月。

上交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二)》明確表示,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應主要考察申報前一年新增的股東,全面核查發行人新股東的基本情況、產生新股東的原因、股權轉讓或增資的價格及定價依據,是否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以及利益輸送。鎖定期認定方面,科創板認定的是在申報前6個月內,通過增資擴股進入的,自發行人完成增資擴股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之日起鎖定3年。在申報前6個月內從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處受讓的股份,應比照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進行鎖定。

既然晶晨控股的鎖定期為36個月,People Better 在入股不到6個月的情況下,僅設置了12個月的鎖定期是否符合科創板的相關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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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bless模式:客戶和供應商集中度雙高

據了解,晶晨股份主營業務為多媒體智能終端SoC芯片的研發、設計與銷售,芯片產品主要應用於智能機頂盒、智能電視和AI音視頻系統終端等科技前沿領域。

據第三方數據,在OTT機頂盒芯片零售市場,2018年晶晨股份市場份額位列國內第一,在該細分領域處於市場領先地位。

另外,報告期內,在AI音視頻系統終端芯片方面,晶晨股份設計的相關芯片方案已被百度、小米、若琪、Google、Amazon、JBL、Harman Kardon等企業採用,如小米小愛音箱、百度小度音箱和Google Home Hub。

申報稿顯示,晶晨股份2016年-2018年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14953.32萬元、169048.76萬元、236905.94萬元,年均複合增長率43.56%,淨利潤分別為7301.65萬元、7791.53萬元、28233.95萬元,年均複合增長率96.64%。

需要指出的是,晶晨股份之所以能實現如此大的業績突破主要得益於公司的前五大客戶。

申報稿顯示,2016年-2018年,晶晨股份對前五大客戶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83102.33萬元、100841.01萬元、150078.79萬元,分別佔當期營業收入72.29%、59.65%、63.35%,每年晶晨股份前五大客戶貢獻的業績均超過了五成。

與此同時,晶晨股份的經營模式採用的是Fabless模式,即無晶圓生產線集成電路設計模式,晶晨股份隻進行集成電路的設計和銷售,而晶圓的製造、芯片的封裝和測試均委託專業的晶圓製造公司。

申報稿顯示,2016年-2018年,晶晨股份向前五大供應商採購產品的金額分別為85060.84萬元、107401.61萬元、183641.28萬元,佔當期採購產品金額比例的100%、99.98%、99.42%。

此外,IPO日報發現,在晶晨股份的供應商名單中,其晶圓代工商僅有台積電1家,換言之,晶晨股份所有的晶圓製造均由台積電完成。

據了解,台積電是全球最大的晶圓代工廠商,成立於1987年,總部與主要工廠位於中國台灣新竹科學園區,在台灣和紐約交易所上市。與此同時,台積電2018年全球產生的銷售額為34.21億美元,佔全球產生的銷售額的59%,遠超此次同樣申報科創板上市的和艦芯片。

記者 鄧皓天

排版 潘潔

編輯 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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