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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駕駛當“貨郎”,走街串巷還需跨溝邁坎

日前,有媒體報導,豐田汽車正在與日本一便利店企業展開磋商,開始尋找新的合作夥伴,希望打造“移動便利店”。即在純電動汽車上裝載商品並使其開往指定地點,或由消費者叫停車輛後購買需要的商品。而這種銷售方式可能還會涉及機器人售貨員。

這不由得讓人想到,同樣是不久前,上海的一百輛海博計程車也變成過一家家移動便利店,在車上售賣飲料零食等物品。但6月26日,上海監管部門叫停了海博計程車公司的物品銷售行為。

豐田和海博這兩種移動便利店模式是否有差別?豐田汽車的新服務是否能夠順利實施?

技術革新

催生“無人駕駛終端”

“新技術、黑科技帶給了人類極其廣闊的想象太空,如今,‘沒有想不到,只有做不到’一定程度上演變成了‘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6月29日,同濟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教授張輪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說。

張輪表示,豐田汽車與便利店企業共同開發的新服務,之所以被認為“新”,其實是一種“管道創新”,或者叫做“集成創新”。從該項目的服務內容看,談不上絕對是“新”的,因為傳統的人力貨郎擔、還有流動售貨車等服務,都與之有“異曲同工”之處。只是豐田把這些服務進行了“無人化”的技術革新,通過包括人工智能、機器人、電腦、通信、自動控制等各種技術的集成應用,把“車”從單純的載運功能中解放出來,演變集成為一種具有購物、快遞、支付功能的多合一的移動“無人駕駛終端”。

“這種‘技術+服務’的設計模式,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有可能會成為創造經濟效益的手段之一。”張輪說。

模式創新

集成技術和服務創新

“豐田汽車和便利店合作的模式,屬於集成式的創新,超越了單純技術改良的思維局限。”張輪說。快遞機器人、流動攤販售貨車都已不再新鮮,但是,把這些事物整合在一起,就變成了一種“新”服務。技術創新、服務創新都是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動力,而把不同的“創新”整合起來,就成為了又一種“創新”。

張輪表示,上海的計程車兼營小便利店的嘗試,有積極的一面,但是和豐田與便利店的合作模式相比,還有很大的差別。

上海計程車移動便利店的嘗試,是把便利店裡小零食等物品的銷售,作為出租業務的副業,但這種副業如果不經過銷售制度的完善,食品安全的審核,以及計程車與零售業務結合的全盤設計,則容易使該項業務變得暗藏漏洞,存在風險,最終不可持續。上海浦東市場監管局食品監管處處長滕迪雲對此嘗試就表示:“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來說是不符合要求的。經營食品必須要取得許可證以後方可營業,所以現在是不允許經營的。”

而豐田與便利店的合作模式,零售的“服務”是主業,是一種服務模式的創新。

走進現實

還需多維度綜合考慮

汽車行業有專家表示,豐田與便利店的合作模式,是整車企業向大出行時代主動靠攏的試探,而且值得一提的是,豐田絕不僅僅盯上了未來大出行的發展趨勢,更捕捉到了跨界概念給智能汽車應用擴展帶來顛覆性改變的可能性。

然而,專家也指出,將創新思維轉變為社會現實,需要考慮多維度的局限性,包括現實、歷史、經濟、地域、環境等各個方面。

在張輪看來,豐田汽車與便利店的合作,如果想要走向現實,還需要解決不少問題,首先就是售價成本。雖然無人駕駛減少了駕駛員的勞動力成本,但是增加了技術投入與技術更新成本;還有運輸和銷售過程中,由於“無人”帶來的風險成本;同時,還有無人汽車融入目前交通規則和人們行為習慣的機會成本等等,如果因為這種服務的創新而增加了成本、提高了銷售物品的價格,那創新也會得不償失。

此外,需要解決的問題還包括這種服務模式帶來的“便利性”與“規則”的悖論。過於講究便利,比如方便的停車送貨、停車購物,必然會超出以往安全等規則的限定範疇;而如果嚴格執行現有的交通規則,在服務的便捷性和速達性上,又肯定會受到影響。如何權衡利弊,需要進行“精細化”的設計。

再就是在消費者的購物體驗、顧客和“售貨員”之間的互動等問題,作為“售貨員”一方,機器人目前還不能完全取代“人”的服務內容,也無法達到“人”的服務水準。

“此外,還存在一些其他的風險,包括被人為蓄意破壞,極端外部條件如惡劣環境,以及日常衛生保潔等,這些都是服務模式設計亟待思考和解決的問題。”張輪說。

圖片來源於網絡

編輯: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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