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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基金違規被責令整改 基金電商"踩紅線"屢禁難止

  
資料圖。

  監管層規定的是銷售基金時不能送基金份額,沒有明確說不能送紅包,於是電商就通過送紅包來抵扣基金份額,但實質上,紅包間接起到了基金份額的效果,電商平台這樣做就是想打“擦邊球”

  法治周末記者 蔣起東

  繼“年紀越大,越沒有人會原諒你的窮”扎心文案事件後,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螞蟻金服)近期又遇到了一起風險事件。

  3月20日,浙江證監局在其官網上發布了關於對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螞蟻基金)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據了解,螞蟻基金由螞蟻金服控股,後者持有其68.83%的股份。

  決定內容顯示,經核查,浙江證監局發現螞蟻基金“財富號紅包活動”存在以送現金紅包方式銷售基金的行為。該行為違反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1號)第八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

  浙江證監局稱:“《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你公司應嚴格對照《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全面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提高對違規銷售行為的認識,提升合規管理水準,切實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法治周末記者調查發現,除螞蟻基金外,目前市場上仍有部分基金電商“頂風作案”。這些違規行銷屢禁不止的背後原因究竟是什麽?

  螞蟻基金“送現金紅包”銷售基金違規

  2017年6月,螞蟻金服旗下的一站式理財平台“螞蟻聚寶”宣布更新為“螞蟻財富”,並正式上線“財富號”,十多家基金公司入駐財富號,用戶登錄螞蟻財富App或支付寶App中的“螞蟻財富”,就能實現餘額寶、定期理財和基金等各類理財投資。

  然而,螞蟻基金在銷售基金的過程中,用戶可以領取紅包並在購買證券投資基金時進行抵扣,這一行為在監管層看來是違規的。

  法治周末記者查詢《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了解到,其中第八十二條第二項有明確規定,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基金銷售活動,不得采取抽獎、回扣或者送實物、保險、基金份額等方式銷售基金。

  管理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稱,基金銷售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改正。

  對此,螞蟻金服媒體負責人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監管層所提到的“財富號紅包活動”是2017年6月上線的一款活動,推出的初衷是幫助金融消費者加深對基金理財的了解和認識,用戶在閱讀理財小知識的同時,可以獲得基金申購金額減免的權益,讓用戶可以低門檻體驗基金產品。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現行的管理辦法於2013年頒布,為什麽在此管理辦法頒布之後仍然出現這樣的違規行為?是企業有意為之還是因為忽略了合規管理?對於法治周末記者提出的這些問題,螞蟻金服媒體負責人並未作出直接回應。

  不過,該負責人表示:“在就此事與監管層溝通之後,我們已於年前迅速下線了該活動。對於由此造成的問題,我們深表歉意。未來,我們會進一步加強合規管理,參照監管精神,和生態夥伴一起更好地進行金融消費者的教育工作。”

  紅包行銷模式充斥基金電商

  事實上,通過贈送紅包等方式來銷售基金的行為在基金電商中並不鮮見。而螞蟻金服旗下的螞蟻基金也並不是第一家引起監管層注意的企業。

  早在去年10月,同花順基金銷售公司就曾因“518理財節”活動存在以獎勵基金份額方式銷售基金的行為,被浙江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法治周末記者在當前市場上的多家主流基金代銷平台上觀察發現,商家送給用戶理財紅包的情況非常普遍,尤其是送給平台的新注冊用戶。

  例如,在微信理財通好買基金的頁面,就有一個名為“看投資秘籍,領理財紅包”的活動。該活動規則顯示,用戶只要完成投資知識的學習便可以獲得理財紅包,理財紅包即抵扣紅包,可用於申購指定基金時折抵部分金額。

  法治周末記者注意到,此前京東金融在其新手基金小知識頁面,也有申購專屬基金的優惠券可供用戶領取,不過目前在平台上已看不到這類活動。

  除此之外,法治周末記者下載多家基金分銷平台App發現,在同花順愛基金、樂金所、掌上基金、壹佰金融和利得基金等平台App上,均存在類似“新注冊用戶送紅包”的宣傳。

  知名IT法律專家趙佔領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監管層規定的是銷售基金時不能送基金份額,沒有明確說不能送紅包,於是電商就通過送紅包來抵扣基金份額,但實質上,紅包間接起到了基金份額的效果,電商平台這樣做就是想打“擦邊球”。

  而另一方面,隨著互聯網巨頭紛紛入局,基金電商的競爭也日趨激烈。

  公開資料顯示,螞蟻基金始創於2006年,原名為“杭州數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數米基金)。2012年4月,數米基金獲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證書》,成為中國最早一批獨立基金銷售機構。2015年4月,公司被螞蟻金服戰略控股,成為螞蟻金服在互聯網金融服務領域的一員。

  隨著1月份騰訊旗下騰安公司拿到第三方基金銷售牌照,互聯網巨頭阿里、京東和騰訊均已獲取基金銷售業務資格。

  屢禁不止的原因何在

  在很多投資者看來,這種紅包行銷的模式在基金電商之中很普遍,然而卻很容易觸碰到雷區。讓很多投資者感到不太理解的是,這樣一種電商很常見的獲客行為,為什麽會為監管層所難容?

  “從法律層面來界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這種行為肯定是違規的。監管層對相關電商的處罰是有法律依據的,是一定合法的。”專業互聯網、投資金融律師董毅智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

  而之所以不被監管層所允許,主要是因為電商基金送紅包的行銷模式可能會帶來一些負面影響。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教授武長海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監管層主要是為了防止基金行業采取不正當競爭的手段來吸引客戶,體現了金融行業的嚴監管。因為金融行業有一定的特殊性,本身風險較大,稍不留意可能就會造成風險迅速擴散,引發連鎖反應。”

  在董毅智看來,基金產品不是普通的商品,購買基金的投資者也不是普通的消費者,“購買基金這種理財產品,是一種投資行為,有很高的風險,是不保證剛性兌付的。如果商家都通過紅包返利等方式去吸引投資者購買這種產品,這本身就是一種不負責任,可能會引發系統性風險”。

  法治周末記者注意到,即便2013年現行的管理辦法頒布後,類似於紅包行銷的模式在基金電商中依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基金電商對合規問題的重視程度是否不足?抑或監管存在執法不力的情況?

  董毅智表示,互聯網銷售基金這種新的業務模式不斷在發展,但此前很多監管上的架構卻一直沒有理順,比如,由誰來監管、如何監管、適用怎樣的法律。互聯網銷售基金,從監管上是以互聯網為主還是以金融為主,在之前一直存在爭議。同時,一些互聯網巨頭則是利用自己在行業內的優勢地位,觸碰紅線,挑戰監管。

  “監管部門可能也面臨執法成本高的問題,這容易造成監管真空。另一方面,商家僅僅是被監管機構責令改正,並沒有其他處罰措施,對於很多基金電商來說,違法成本較低也是紅包行銷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武長海認為。

責任編輯: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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