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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年後房租微漲 租房套路不可不防

初八過後,深圳各居民區街道兩旁的店鋪陸續開張,一掃春節期間的冷清。來自全國各地的務工者陸陸續續回到了自己的崗位,租房市場又將迎來新年第一波小高峰。

在2018中國深圳國際房地產業博覽會(以下簡稱“房博會”)上,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介紹,深圳全市共有各類出租住房約783萬套(間),佔住房總量的73.5%。按全市2100萬實際管理人口計算,近80%的人口需要通過租賃解決住房問題。

春節過後,深圳市租房市場又迎來一波利好。

據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發布的2019年第七周(2019年2月11日-2月17日)20城(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武漢、三亞、南京、蘇州、大連、天津、青島、重慶、成都、西安、鄭州、濟南、泉州、合肥、石家莊)租金報告顯示,深圳市在節後第一周租金均價位居榜首,達97.22元/平方米/月,環比上漲0.05%。

《華夏時報》記者在走訪中發現,近期有租房需求的人數明顯增多,而不同的地段,其租金漲幅也有不同。

年後租房高峰來臨

春節過後,隨著務工人員的陸續返回,由於工作地點的變化、租房合約到期、年前退租、家長帶小孩入學等情況,不少人面臨著租房問題。

元宵節當天下午公司放假,胡先生便連續跑了三個小區看房。由於馬上要換新工作,工作地點的變換,迫使胡先生必須搬離目前居住的地方。

《華夏時報》記者發現,近期看房的人不在少數。元宵節當天晚上九時,在深圳市龍崗區丹竹頭附近的街道上,還可以看到零零散散的租客在租房小廣告前打電話谘詢。

Q房網的中介王女士告訴記者,很多公司初七就開始上班,趕在大家工作之前,王女士初六便開始上班,過年隻放了六天假,最近租房的人很多。

記者和中介王女士在看龍崗區佳兆業桂芳園小區房源的過程中,多次出成屋源剛被出租而無法看房的情況。

同時,據羅湖區翠竹地鐵站附近的上寓酒店公寓的工作人員介紹,由於這邊近地鐵,裝修配套齊全,年後前來租房的人比較多。春節過後公寓僅剩的20間房源中,一個多星期的時間,出租了15間。

租金微漲

安居客APP中關於租房的話題不在少數,1月底發布的關於“深圳人,你家房租明年又漲了嗎”的話題,留言區也是“漲”聲一片。

《華夏時報》記者在走訪中發現,較去年下半年,房租不同程度上漲了一些。租客李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去年在龍崗區丹竹頭附近租了一配齊家電的單間,月租金是700元,現過年回來,租金漲到1000元,漲了300元,所以想再看看其他房子。

龍崗區丹竹頭地鐵站附近有大片城中村租賃住房,其出租價格僅相當於建案的一半,但每年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漲幅。在房博會上,王鋒曾介紹,在全市租賃房源中,城中村租賃住房佔全市租賃住房的62.6%,工業配套宿舍佔17.9%,兩者合計佔全市租賃住房的80.5%,是租賃市場的供應主體。

記者在廣告欄中打電話谘詢了丹竹頭附近的一處一居室房屋,房東在電話中告訴記者,現在租金是1300元/月,不含水電費,不帶家具。據記者此前了解,2018年下半年,該處的一居室價格1100元/月左右,上漲了200元/月。

除城中村租賃房屋有一定的漲幅,《華夏時報》記者走訪得知,上寓酒店公寓也上漲了200元左右。據其門市工作人員介紹,一套27平米左右的迷你複式,現租金至少3200元/月,年前是3000元/月,上漲了200元/月。

位於深圳南山區的榮尚薈公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邊租金也普遍都上漲了200到300元/月。

而據身邊仍租房的朋友情況得知,租房仍在合約期限之內,還沒有漲,保持原先商定的租金。

據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監測數據顯示,2019年第7周20個重點城市租金均價43.53元/平方米/月,與上周相比上漲0.15%,漲幅達2019年以來最高點。深圳市在節後第一周租金均價位居榜首,達97.22元/平方米/月,環比上漲0.05%。

租房套路不可不防

榮尚薈公寓的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雖對外公布的價格沒有變,但實際上租金都漲了200到300元每月。

亮麗的室內圖片、偏低的租房價格,以及一系列的租房優惠是吸引租客前去看房的慣用手法。《華夏時報》記者在安居客APP上看到的龍崗區桂芳園三期一套74平方米的二居室,其標價為4200元/月,而在實際看房中,Q房網的中介王女士卻表示,該套房源房東出價是4500元/月,要的話,可以還價到4300元/月。至於4200元/月的那套,王女士表示,應該是面積更小一些。

除中介發布信息部分與事實不符之外,租房更應注意的是“二房東”問題。深圳雖以房東直租和中介轉租的情況偏多,但“二房東”的角色也時常可以碰見。吳女士在2018年下半年由於工作需要,其與同事在深圳福田區某小區與“二房東”租了一套70平米左右的二居室,每月租金7500元。“二房東”表示,他和朋友一起,以個人名義在該片區租下了多套房源,經過一番裝修布置後,再轉租出去。據“二房東”透露,該房從房東手中租過來時租金僅需5000元/月左右。

而更有甚者,去年八月份,陳先生剛到北京工作時,便被“二房東”騙了近7000元。陳先生在網上聯繫了一位號稱“轉租”的房客,在沒有查看其與原房東的租賃合約的情況下,便給了該房客三個月的房租。而在一周後,房東卻上門趕人,這才發現,該房客早已拖欠房東房租,此次收取了陳先生等房客的房租後,便攜款離去。後來陳先生報案處理,事情過去數月,仍未找到該“二房東”。

在租房高峰期時尤其要注意這些問題,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房產金融法律事務部主任郭韌針對該現象建議,在與二房東租房時,首先,需要確認對方身份,對方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房產證複印件需要保留。其次,與二房東的簽署房屋租賃合約的前提是二房東有轉租權以確保自己承租房屋是合法佔有。因此需要看到二房東與大房東的房屋租賃合約,合約中要賦予二房東明確的轉租權,並保留複印件。最後,在簽署房屋租賃合約時,除了注意對租期、租金、保證金等基礎商務條款的審查外,還要注意違約條款,需要加入關於房屋的居住使用由二房東保障,因二房東與大房東之間的糾紛所引發的,影響到租客使用房屋的一切損失由二房東承擔的相關條款。

責任編輯:袁曉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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