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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發文,網上看病也可報銷了

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為)8月30日,國家醫保局印發《關於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可以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據悉,全國各地紛紛依托實體醫療機構建立互聯網醫院,診療範圍還挺廣,包括部分常見病、慢性病的互聯網複診、“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遠程醫療會診和診斷等。這些服務納入醫保後,群眾看病更便捷,有助於推動分級診療,緩解看病難看病貴。

符合規定的服務項目在網上可以報銷。“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與目前支付範圍內的線下醫療服務項目內容相同,經過備案後即可納入支付範圍並按規定支付。

二是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屬於全新內容,線下沒有相對應的醫療服務項目內容,省級醫保部門可綜合考慮臨床價值、價格水準、醫保支付能力等因素後決定是否納入醫保支付。有些服務不屬於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不能納入報銷範圍,主要包括:僅發生於醫療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醫療機構與其他機構之間,不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務;醫療機構向患者提供不屬於診療活動的服務;以及非醫務人員提供的服務,比如遠程手術指導、遠程查房、醫學谘詢、教育培訓、科研隨訪、數據處理、醫學鑒定、健康谘詢、健康管理、便民服務等。

不過,有一些情形不能重複收費。例如,公立醫療機構提供檢查檢驗服務,委託第三方出具結論的,收費按委託方線下檢查檢驗服務項目的價格執行,不按遠程診斷單獨立項,不重複收費;公立醫療機構依托“互聯網+”提供家庭醫生服務,按照服務包簽約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和結算費用,不因服務方式變化另收或加收費用。

對於看同樣的病,網上看和傳統看病收費是不是一樣?意見明確,按照線上線下公平的原則配套醫保政策。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司負責人解釋,“互聯網+”醫療服務有自己的特點,線上線下同類服務應保持合理比價,體現公平對待,體現對資源配置的引導。例如,文件要求對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複診服務,收費標準不區分醫務人員級別,目的就是希望高級別醫生更多把時間精力聚焦在疑難重症方面。

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負責人介紹,對於開展“互聯網+”的醫療機構,醫保部門將加強相關指標的監測和分析,將包括“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在內的可能對醫療費用變化產生影響的因素納入考慮範圍,合理制定科學的總額控制指標,在確保基金安全的同時,支持定點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當然,合理超支的部分,也可在年底清算時合理進行補償。

新京報記者 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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