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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藥酒的幾個問題

藥酒是葯不是酒

隨著治療經驗的積累和臨床診治的需要,長期以來,中醫方劑有湯、酒、茶、露、丸、散、膏、丹、片、錠等多種內服與外用劑型,酒劑便是其中歷史較為悠久的一種。通常,以白酒、黃酒、米酒等浸泡或煎煮具有治療、滋補性質的各種中藥或食物,去掉殘渣,所得的口服、外用酒劑就是藥酒。因為酒有「通血脈、行葯勢、溫腸胃、祛風濕」等作用,與特定藥物配伍同用,可以增強藥物活血、補虛之藥效,可治療風寒濕痹等疾病,對體虛之人的日常調養也有一定益處。

藥酒不宜長期、過量飲用

藥酒不宜長期飲用,一般每次飲用10~30毫升,每天飲用1~2次為宜。為保證藥效,不主張在就餐時飲用,但可在餐前或睡前飲用。初次飲藥酒應從小劑量開始,如無不適,可漸漸增加至安全劑量。

糖尿病、痛風、高血壓、胰腺炎、消化性潰瘍、慢性肝病等患者均不宜飲酒。對於醫囑須嚴格禁酒的患者,應聽從醫生指導,做到滴酒不沾,藥酒當然也不能飲用。

自製藥酒

要注意以下三點

一、中藥種類繁多,藥性各有偏頗。自製藥酒進行保健時,首先要明確自身體質,選擇合適的中藥材。選葯時應注意避開中醫方劑的一些配伍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等。部分有毒副作用的中藥如附子,烏頭等,應避免用於內服藥酒。

二、某些中藥雖安全,無毒、無副作用,且具有養生保健之效,但用量過多、配伍不當或製劑不妥等也可導致不良反應,甚至危及生命。因此,自製藥酒時應當格外當心,最好請專業人士指導。

三、人蔘,鹿茸等名貴中藥材功效較強,且寒熱屬性明顯,有嚴格的適應症,並非人人合適,自製藥酒前應顧問中醫師,根據個人體質特點選方用藥。此外,不建議將多種名貴中藥材一起浸酒,以免藥效過強或功效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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