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被同事冒名辦信用卡欠款11萬,筆跡鑒定還原真相

孟先生因為名下信用卡欠款11萬餘元,被銀行告上法院。可事實上,卡是孟先生的同事冒用其名義辦理的。最終,孟先生通過筆跡鑒定,確認了自己並未簽字申辦信用卡的事實,西城法院駁回了銀行的訴訟請求。

銀行在起訴書中稱,孟先生於2015年2月向銀行申領了一張信用卡,截至2018年2月,這張卡已經欠款11萬餘元。經多次催收,孟先生仍不歸還,已經構成違約。

孟先生辯解說,自己根本沒到這家銀行申領過信用卡,信用卡從辦下來到激活消費,所有短信通知他都沒有收到過,不同意銀行的訴訟請求,並要求銀行賠償自己的交通費、誤工費等。

申辦信用卡是需要個人身份證件的,如果不是孟先生自己辦理的,還能是誰呢?孟先生回憶起,同事李某曾經拍過他的身份證照片,於是懷疑是李某冒用其名義辦理的。至於李某怎麽能冒名辦理信用卡,孟先生就不得而知了。

在訴訟期間,孟先生提交了同事李某簽字的借條,筆跡確實與信用卡申請表上的字跡相似。孟先生又向法院申請對信用卡申請表上的簽字進行鑒定,結果顯示確實不是孟先生書寫的。

法院認為,現有證據顯示,銀行提交的信用卡申請表上主卡申請人的簽名並非孟先生本人所簽。銀行也沒能提交其它有效證據證明其與孟先生之間存在信用卡服務合約關係。因此,銀行要求孟先生償還信用卡欠款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支持。同時,孟先生可待收集證據後另行起訴銀行主張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孫瑩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