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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條措施穩預期,因地製宜擴大汽車消費

在消費已經成為經濟增長第一引擎的今天,有必要通過行政管理資源與金融財政產業政策的調整優化,刺激消費需求的釋放。

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文 | 社論

實施汽車限購的地區,買車門檻可能要降低了。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提出20條穩定消費預期、提振消費信心的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實施汽車限購的地區要結合實際情況,探索推行逐步放寬或取消限購的具體措施。有條件的地方對購置新能源汽車給予積極支持。

逐步放寬或取消汽車限購,是打通消費堵點的必要之舉。2015年以來,隨著一系列政策的實施,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一直保持在50%以上,在“三駕馬車”中一騎獨塵。今年上半年,最終消費支出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了60.1%,拉動經濟增長3.8個百分點。其中,汽車消費起到了突出的帶動作用。

不過,今年7月以來,受消費前移、國五國六排放標準轉換的影響,汽車消費由6月份的兩位數增長猛降到了不足3%,成為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回落的主因。

應該看到,汽車銷售出現向下的劇烈波動,不意味著汽車消費潛力已經被充分挖掘,而是季節性因素、臨時性因素與限購等政策性因素疊加的結果。

所以,要使消費長期擔當經濟平穩增長的穩壓器,消除政策性因素與宏觀環境變化、民生需求的不協調之處,就是應有之義。

實際上,汽車消費只是一面鏡子。在其他消費領域,也有不少內需,需要政策的調整來刺激。一邊是庫存亟待消化到合理水準,另一邊是消費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滿足,這種矛盾必然會抑製消費熱情的釋放。

比如,出口產品重創匯而輕內銷,導致國內消費品質提升緩慢,消費者空有需求而不能轉化為購買行為;比如,資源投放過於偏向節假日集中消費,對常態化、文化性消費投入不足,也會導致消費者爭搶公共活動空間,不能徹底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在消費已經成為經濟增長第一引擎的今天,有必要通過行政管理資源與金融財政產業政策的調整優化,刺激消費需求的釋放。而地方不妨通過對當地汽車限購政策的重估優化,因地製宜,拉動地方經濟增長。

而且就提振消費而言,當下正處於消除不協調政策性因素的好時機。一方面,消費業態和消費習慣在不斷更新,相關產業鏈條在不斷進化,要求政策對此應及時做出反應;另一方面,人民幣匯率最近的寬頻合理波動,為消除外部環境的負面影響,導引消費進一步向國內集中埋下了伏筆。

值得強調的是,國辦印發的提振消費20條新政,切中了消費領域存在的諸多不協調之處,同時把推行消費新政的責任,分工落實到了相關部委。這意味著,提振消費不是旨在短期應對外部風險,而有著更長遠的布局。政策積極引導,尊重市場規律,通過提振消費擴大內需,形成經濟內部運行的良性循環,就是能夠實現的願景。

擁有私家車是國民消費水準提高的重要體現,逐步放寬或取消汽車限購,既是著眼當前,也是兼顧長遠。這不僅有利於我國應對國際貿易環境變化帶來的風險,對進一步提升消費對我國經濟的拉動作用也意義深遠。國務院已印發相關意見,實施汽車限購的地區不妨因地製宜,有節奏地放寬或取消汽車限購,進一步以消費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編輯:新吾 校對:楊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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