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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互動協商,校規才能得到自覺遵守

山西原平市范亭中學在學生開學返校時,頒布了一些新的學生行為規範,其中一條是“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違反此規定,手機將會被立即摔壞或拋入水桶。學生返校第一天,老師手持金屬探測儀站校門兩旁,身邊放著銷毀手機的水桶,打響了一場“真刀真槍”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的戰役。

范亭中學不是第一個禁止學生帶手機、並當眾銷毀學生手機的學校,之所以這次依然能夠引起熱議,在於學校與班主任、學生、家長簽訂了一紙“四方協議”,也就是說,學校在形式上走了“民主”的程序,各方對協議內容了解並認同,管理者做到了“醜話說在前頭”,被管理者(學生)再違反協議,就屬於明知故犯了。

范亭中學2000名返校學生,只有兩名同學帶手機遭到了懲罰,這個極低的比例表明,協議還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除了個別學生之外,其他學生真的能夠做到遵守協議,不再帶手機進校園。儘管如此,被毀的兩台手機,並不能證明學校的絕對正確。首先,手機是私有財產,哪怕有協議護身,學校毀壞學生手機仍然有欠妥當;其次,不排除帶手機的學生是非主觀故意,只是馬大哈忘了把手機留在家裡。此外,帶手機會對學生造成身心傷害,那麽當眾毀手機的暴力色彩,是否也會帶來另外一種身心傷害?

在“四方協議”的簽署各方中,學生是明顯弱勢甚至是唯一弱勢的一方,他們有提出反對意見的權利,只是面對壓力不敢提而已。校方應給學生提出反對意見的時間與空間,讓學生陳述帶手機進學校的理由與必要性,如果可能的話,要主動創造一個四方都參與的協商或辯論會,學生真正認識到了帶手機的危害大於益處,或者學生在辯論後心服口服,那麽他們會在內心深處真正接受管理,而不是迫於暴力毀手機的場面壓力而“屈服”。

在校方與家長看來,與孩子們商量可不可以不帶手機是多此一舉,他們不相信學生有此覺悟與自製力。但站在學生的角度,協商與辯論過程本身就是一種尊重,不管結果怎樣,感受到尊重的學生,哪怕在得到懲罰時,也不會激起對管理者的恐懼。在學校管理與學生教育工作中,進行平等的交流與彼此尊重的對話,能夠更有效地塑造學生良好的品格與人格,當對話與協商形成一種機制,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會在不自覺中變強。

相較前些年,現在學生的權利意識更明顯了,再加上新的教育理念也在不斷鼓勵學生發表觀點、表達自我,學校良好的互動環境正在形成,但哪怕來自管理細節上的一點點簡單粗暴,都有可能造成連鎖反應,導致學生不敢說話,這對於他們的成長是不利的。砸手機帶來的震懾效果只能是暫時的,“一言堂”讓學生學會閉嘴帶來的影響卻是長遠的。

在學校看來,學生帶手機進校園是一件壞事,但教育的功能之一,恰恰是將所謂的“壞事”變為好事,學校應該將此當成一次教育機會,如果能夠以理解、大度同時又堅定的姿態來面對學生帶手機,那麽產生的教育效果肯定是不一樣的。

怎樣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既把手機擋在校門之外又讓學生自覺配合?很簡單,第一是要去除所有暴力色彩,第二要給學生提出更好解決方法的權利,第三要讓學生自行處理違規手機,第四要建立容錯機制,給予學生改正的機會……規則只有在信任與自覺的基礎上,才能得到更好的維護,以暴力維護規則是下策,學校要慎用。 韓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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