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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島:面對“嚴重政治軍事挑釁”中國新機構如何應對

前幾日,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出爐,很多島友發現,在這次改革中,有兩個重要機構被取消——國家海洋局和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長官小組。

與此對應的是,新成立自然資源部,合並國家海洋局的職責,並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不再設立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長官小組,有關職責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承擔,並在辦公室內設維護海洋權益工作辦公室。

中國是一個擁有廣闊海域的國家,海上局勢不能說不嚴峻複雜。前日,美國海軍“馬斯廷”號飛彈驅逐艦未經中國政府允許,擅自進入中國南沙群島有關島礁鄰近海域,被外交部發言人稱為“是嚴重的政治和軍事挑釁”。回望歷史,這類事件不勝枚舉。

對此,有些島友後台留言表示擔心:“海洋局都沒了,海洋強國建設將如何進行”?

作為一個從事海洋研究和實踐的“海洋人”,島叔跟大家聊聊這件事。

資源管理和太空規劃

需要明確的是,從嚴格意義上講,海洋局並沒有消失,只是不再作為單獨的機構實體存在;國家海洋局原來的有關資源管理和太空規劃的職能,將在自然資源部繼續得到履行。

島上前兩天有專門的文章介紹過自然資源部,這是一個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太空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的全新機構。有這樣更高層次的機構統籌,海洋資源管理和太空規劃有望更加順暢地進行。

同時需要指出的是,鑒於我國已全面走向深海大洋,海洋資源將不會單局限於我國的管轄海域,深海、極地事業以及管轄外海域的資源和太空的開發利用,也將是自然資源部的管理範圍。之所以對外要保留國家海洋局的牌子,可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便利海洋外交、國際交流合作。

生態

其實,海洋環境監測、預報和防護也一直是國家海洋局的一大重要職能,只是不太為民眾所知。按改革計劃,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環境保護職責,將被合並進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

“為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汙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加強環境汙染治理,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建設美麗中國,方案提出,將……,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環境保護職責,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區環境保護職責整合,組建生態環境部”。

眾所周知,海洋環境很大程度上與陸地和岸上的環境治理有關,但以往海洋局能治海卻治不了陸,無疑對海洋環境治理能力大打折扣。從統籌綜合的角度考慮,這次生態環境部的成立確實很有必要。

維權與執法

相對於其他,或許各位島友最關心的是,以後海洋權益應該如何保障?

一直以來,海洋的日常維權任務將主要由中國海警擔任,經過此輪改革,中國海警將正式劃歸武警序列。此前國防部發言人已經明確,海上維權執法是武警部隊的三大任務之一。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指出,“按照先移交、後整編的方式,將國家海洋局(中國海警局)長官管理的海警隊伍及相關職能全部劃歸武警部隊”。

中國海警成立於2013年7月22日,由原國家海洋局海監、警察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輯私警察的隊伍和職責整合。此次深化改革之後,海警的任務依然會保持不變,不過管理和指揮體系發生了變化。

“著眼全面落實黨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武裝力量的絕對長官,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調整武警部隊長官指揮體制的決定,按照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原則……”

海警屬武警序列,今後由中央軍委統一指揮。從人員構成來看,海警今後可能將以現役為主,參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改革思路,可能會有一定的文職比例。

關於海洋執法,今後仍可能保持按不同類型分而治之的格局。方案已明確指出,將“整合環境保護和國土、農業、水利、海洋等部門相關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執法職責、隊伍,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由生態環境部指導”。

這意味著,環保執法將由生態環境部負責。而自然資源部明確的主要職能是資源的調查和確認登記管理,因此也會擁有一定的行政執法權限,海洋局原有的部分海上執法力量可能將保留在自然資源部。海警的執法將會聚焦於維護海上治安、打擊走私偷渡等,以及部分涉外的行政執法。

雖然按照職能分工,資源和太空利用方面的管理歸屬於自然資源部,但該部作為國務院的組成機構,建立一支能在遠海遠洋執法的隊伍並不現實,恐怕這方面的行政執法仍需要海警來執行。目前,海警與自然資源部有關行政執法的具體分工和切分尚待繼續厘清。

此外,交通運輸部下屬的海事局在此次改革方案中沒有變化,未來仍將負責航行監管和海上搜救。

海洋維權決策體系

如前文所述,將不再設立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長官小組,有關職責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承擔。

調整後,該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在維護海洋權益方面的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各有關方面落實黨中央關於維護海洋權益的決策部署,收集匯總和分析研判涉及國家海洋權益的情報資訊,協調應對緊急突發事態,組織研究維護海洋權益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等”。

2012年,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長官小組及其辦公室(中央海權辦)成立,此前一直頗為神秘,中國官方對外也從來沒有公布其職能範圍。經過改革,該小組和其辦公室的職能也沒有消失,同樣是提升到一個更巨集大和更高的層次上來統籌協調。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方案的論述,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堪稱是中央進行海洋維權決策的頂層智囊和輔佐機構,中國軍方和海警也將通過該平台參與到政策製訂和應對之中。

最後,島叔還是要重點再提一下這些已經消失名字的機構。國家海洋局成立於1964年,曾是國家海洋規劃、立法、管理的政府行政管理機構,還肩負著海洋外交和對外維權的職能,在我國的海洋事業拓展進程中居功至偉。特別是在此前相當一段時期,我國綜合國力較弱、國民海洋意識淡泊,國家海洋局代表國家執法、維權,為我國堅守住了該有的海洋底線。

而中央海權辦,雖然我們無法通過公開資訊判斷其貢獻,但自該機構成立以來,在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的統一長官下,在諸多涉海機構和力量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國的海洋維權事業成就令人矚目是不爭的事實。

總的感受是,這必定是一次力度空前的改革。畢竟,我們的目標是星辰大海,而改革的目的,則是為了更好地朝著目標砥礪前行。

文/湖圖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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