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申報附加扣除
自己可能不用交個稅了
納稅記錄為零
會不會影響在京的購房資格?
市建委就給出新解決方案啦!
6月5日下午,市住建委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發布《的補充公告》,對購房資格審核中的個稅政策執行標準做出相應調整。
購房人自2019年1月起
因減除費用提高以及新增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繳納額為零的月份
審核其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社會保險正常繳納的月份
計入個人所得稅累計繳納月數
新政:個稅為零月份可看社保
根據補充公告,購房資格申請人辦理個人所得稅連續申報,但因減除費用提高以及新增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繳納額為零的月份,審核其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2019年1月1日後,購房資格申請人個人所得稅繳納額大於零的月份正常計入個人所得稅累計繳納月數;申請人辦理個人所得稅連續申報,但因減除費用提高以及新增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繳納額為零的月份,審核其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社會保險正常繳納的月份計入個人所得稅累計繳納月數。
此外,購房資格申請人自2019年1月1日後某月起按社會保險審核的,後續月份在申請人辦理個人所得稅連續申報的前提下,隻審核其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怎麽理解?
給大家舉個例子
2019年6月,李先生準備在北京買房,提請以個稅記錄去審核購房資格。審核部門一查,李先生3月的個稅納稅額為0,按照新的政策,審核部門就會去看李先生的社保繳納情況,只要李先生3月社保繳納正常,則可計入個人所得稅累計繳納月數。當然,至於4月和5月,也將繼續審核李先生的社保繳納情況了。
原先的政策公告繼續有效
也就是說,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想要在北京購房
必須滿足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
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
或個人所得稅的基本條件
且限購一套住房
附上北京購房資格條件
1
京籍家庭
2
非京籍家庭
連續五年繳納社保的標準是什麽?
指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能斷月,且提出申請之月須為正常參保狀態。自2012年12月18日起,補繳社保不予認可。
士兵可不可在京購房?
士兵在京服兵役期間不可購房。由於士兵服兵役期,所在部隊已安排其訓練生活所需住房,而在服兵役期滿退伍或轉業後,他一般將回到原籍工作生活。
3
港澳台橋家庭
4
外籍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