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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疑雲、債主起訴:ofo未來何去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馮慶豔 實習記者 趙喆8月底至9月初,儘管滴滴因順風車事件被推倒風口浪尖上,被相關部門要求整頓;馬雲宣布2019年教師節“退休”的公告而導致阿里股價縮水,但這些消息似乎都沒有減少外界對兩者曾經爭相收購的ofo的關注。

8月31日,上海鳳凰將ofo告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欠款及違約金等相關費用總計7021.63萬人民幣;

9月5日,據悉為來自ofo內部的消息稱,ofo將完成E2-2輪融資,金額達數億美元;

9月11日,爆出ofo近日向阿里借款6000萬元人民幣,不過隨後螞蟻金服和ofo均表示該報導為假消息。

近日,多名網友吐槽ofo設“圈套”,大意就是從“退押金”變成“半年卡”……

總體看來是分為三類,一是資金問題,二是收購問題,三是合作商追債和用戶問題。其實,後面兩類問題都可以歸到第一類,或者說是由第一類導致的次生問題。關於資金,目前有兩個傳言,分別是由螞蟻金服領投、滴滴跟投的數億美元融資(E2-2輪融資),以及ofo從阿里方面獲得的6000萬元人民幣的借款。

E2-2融資的消息從何而來?

就新的融資消息,螞蟻金服、滴滴表示“不予置評”,而ofo方面的回應則模棱兩可。記者發現,企查查已更新了ofo融資情況,新增2018年9月5日的“E+輪”融資(同外界所傳“E2-2輪融資”),數億美元,由螞蟻金服領投,滴滴跟投。但就ofo此前的歷次融資看來,其融資金額和投資方都可以在其官網中查詢到相關情況。而所謂的“E2-2輪” 或“E+輪”融資,並未看到ofo的官方資訊。鑒於目前ofo被低價收購傳言及被上海鳳凰起訴的窘境而言,若融資為真,ofo為何不做出正面回應,為公司發展提供底氣?

債主“對簿公堂”

八月底,上海鳳凰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鳳凰自行車有限公司因與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谘詢有限公司(即ofo)發生買賣合約糾紛,於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據悉涉案金額為人民幣6815.11萬元。

從上海鳳凰自行車的訴訟請求上看,除要求ofo支付其上述所欠貨款金額外,還請求判令其賠償原告逾期付款違約損失 186.52 萬元;判令支付原告律師費、擔保費等 20.00 萬元(暫計);由ofo承擔案件受理費、保全申請費等訴訟費用。就此看來,ofo需支付總計7021.63萬元人民幣。

ofo可謂是捉襟見肘。據悉ofo拖欠不少合作商貨款,累計高達數億元人民幣,不知當這些等著ofo還錢的“債主們”看到了上海鳳凰的處理方式後,是否會紛紛效仿,把ofo“逼上梁山”?

用戶退押金變年卡,投訴上熱搜

有多名消費者表示在退押金時被誘導消費而更新為年卡,或是充押金的時候變成年卡用戶。網友的吐糟登上了微博熱搜和不少新聞節目,

經濟觀察報記者發現,在ofo小黃車APP中,“退押金”的視窗十分隱蔽難找,需要在“錢包”選項中,頁面右上角較小的非文字圖示中才能找到相關類目,點開“押金權益”後,仍需拉倒頁面最底下,用灰色小號字體寫著“退押金”三字。在退款時會出現選擇,以及多次“挽留”。

廣東蘊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峰在接受廣東廣播電視台《今日最新聞》採訪時對小黃車APP的“退押金”程式設計進行法律解讀,指出根據即將在2019年1月1日推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退還押金的界面設定多種其他選項,甚至淡化退押金選項的位置,屬於“在退還押金上設定無理障礙”。雖然該法規還未正式實施,但ofo的此類違規行為,也需要製止,否則將會惹不少用戶的反感,對其發展百害而無一利。

融資消息不予置評,關於6000萬借款,阿里系、滴滴、ofo均作正面回應

近日相關媒體報導稱,ofo到了每月10日的發薪日,為支付員工工資,ofo向阿里借款6000萬元人民幣的借款,由於持有一票否決權的滴滴遲遲不表態,導致該筆借款未能成功到账,以至於僅有部分員工拿到了工資。

對於該問題,9月11日ofo發表了官方聲明,稱AI財經社發布的題為《ofo投資方:滴滴不表態致阿里借款未到账,僅部分員工拿到工資》的文章為不實報導,損害了公司聲譽和利益,全部公司員工的工資已正常發放。

至於這筆6000萬元的借款是否存在,螞蟻金服和ofo方面均表示為“假消息”。

此外,滴滴方面也於11日做出回應,表示從未在ofo融資或借款過程中使用過否決權,而是支持ofo的股權或債券融資,不存在“滴滴不表態致阿里借款未到账”的情況。

從七月底開始,ofo高管和不少員工陸續辭職;八月底被“債主”告上法院;九月初被用戶吐槽“設圈套”上熱搜、屢爆融資消息卻皆失真……ofo在初秋日子並不好過,不知道ofo能否熬過即將來臨的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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