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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征求意見結束 起徵點會提高嗎?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四十人論壇

  根據個稅草案,個稅起徵點從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每年6萬元),但各方認為該起徵點仍較低。

  7月28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結束。

  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頒布以來的第七次修訂,也是改動幅度最大的一次。此次個稅修訂也受到了廣泛的社會關注。中國人大網顯示,草案征集意見超過了13萬條,儘管少於2011年的23萬條征求意見,但社會公眾對個稅的關注度遠高於同期征求意見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此次個稅修訂的主要內容集中在: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個稅起徵點(即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其中,綜合征稅和專項附加扣除是此次稅改的重大突破。

  而上述內容也與社會公眾、專家學者關注討論的焦點重疊,這些焦點主要集中在個稅起徵點、累進稅率、專項附加扣除等方面。

  各方呼籲提高個稅起徵點

  根據個稅草案,個稅起徵點從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每年6萬元),但各方認為該起徵點仍較低。

  “從理論上講,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受製於三個因素,第一個是職工收入的提高水準,第二個是物價的變動水準,第三個是居民的消費水準。根據這三個因素,7年來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大致7%左右,CPI2%左右,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就顯得不夠。”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曾指出,現在經濟發展要擴大內需,在整個收入格局中,居民收入佔比是在逐步下降的,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來擴大消費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建議把起徵點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但對於一二線城市的網友來說,他們普遍認為一二線住房等生活成本較高,建議將起徵點提高至7000-10000元。個稅起徵點應該如何設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在分組審議個稅法修訂草案時指出,由於缺乏收入、納稅等基礎數據,起徵點提高對不同人群影響難以評估。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賈康表示,個稅起徵點的設定,是相關部門根據稅源進行精密測算得出的結果,他建議以聽證會的方式將測算過程披露出來。同時他認為,征求意見過後,個稅起徵點有機會比5000元再高一點。

  公眾關心是,提高個稅起徵點是否能成為現實。從上一次的2011年個稅修改來看,當時個稅草案提出的個稅起徵點是3000元,而在征求各方意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最終將起徵點提高到了3500元。所以,此次個稅起徵點提高,備受社會各方期待。

  稅率如何調整?

  稅率是否會進一步調整,也是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之一。

  此次個稅草案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項收入綜合納稅,適用3%到45%的七檔超額累進稅率。在稅率設計上,3%到20%三檔低稅率級距擴大,從原來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8萬元的部分”,擴大到“低於30萬元的部分”;較高的三檔稅率(30%、35%、45%)級距保持不變。

  事實上,此次個稅草案修訂,更多考慮的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但綜合所得最高稅率沿用原來工資、薪金所得最高稅率45%,遠高於經營所得和資本所得20%的稅率。有專家指出,最低稅率級距擴大的同時,上等稅率的級距也應該隨著收入多元化擴大,建議取消45%的最高邊際稅率。

  “這在全球範圍內偏高。”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光權表示,45%稅率應該適當降低,“因為偏高的邊際稅率,對納稅人的反激勵作用明顯增加,而且也妨礙投資和儲蓄,可能導致納稅人為了降低邊際稅率而設法分解、隱瞞所得,從客觀上強化了納稅人逃稅的意識。”

  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葉永青指出,國內高收入人群其收入和財富的來源早已從勞動所得轉向了與資本性財產相關的所得,但這類所得的實際稅負低於勞動所得,個稅對於收入分配和財富分配的調節作用被大大弱化。

  北京智方圓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冬生也認為,應適當降低綜合收入的最高稅率。綜合考慮個稅的調節重點,結合周邊國家最高稅率,可以考慮降低到40%或35%。

  此外,高稅率級距也不利於我國保留和吸引高端人才。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松舉例說:一個年薪50萬的技術人才,如果在香港工作,他的邊際稅率是17%,應納稅額是五萬多,如果在內地工作,他的邊際稅率就高達30%,應納稅額就是十萬多,“同樣在中國,納稅額相差兩倍,如果他的收入達到45%稅率標準的話,這種差距會更明顯,容易導致高端人才流失。”

  專項附加扣除應考慮家庭因素

  此次個稅修訂一大看點是引入了四類專項附加扣除,分別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

  除上述四類專項附加扣除外,有專家建議,還應該將贍養老人的費用考慮進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徐紹史指出,現在養老基本上是“973”,90%是居家養老,7%是社區養老,3%是機構養老。所以贍養老人的費用還是應該考慮專項扣除。另外,既然實施二孩政策,那麽0到3歲嬰幼兒的哺育費用也應該考慮專項扣除,這樣可以鼓勵大家把老人養好,生二孩也能較快地改善人口結構。

  總體來說,四類專項附加扣除對有房一族和已婚人士來說受益更大,而無房、無孩的單身人群則無法享受,不少網友對此也認為有失公平,甚至將“專項附加扣除”解讀為“單身稅”。在一些專家看來,從政策制定角度看,專項附加扣除要考慮個人負擔的差異性,也要考慮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保持稅制的公平。

  根據個稅修訂草案,“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多位專家認為,全額據實扣除的可能性很小,可能會采取一定限額或者相應扣除比例的方式。

  上述四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能會導致納稅人申報負擔高,征管效率低。CF40高級研究員張斌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採訪時表示,與其引入很複雜的專項扣除項目導致征納成本很高且漏洞很多,還不如簡化稅制,照顧特定群體的目標通過財政支出政策實現可能更有效率。

  專項附加扣除應選擇什麽樣的課稅部門,不少專家建議考慮以家庭為部門,“專項附加扣除考慮家庭因素是第一步,未來可以逐漸再允許以家庭為申報部門,這樣更公平,設定單身申報、夫妻聯合申報、夫妻單獨申報等多種申報部門,由納稅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提出。

  全國人大代表楊松建議,在充分考慮家庭整體負擔的前提下,對年度內家庭成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綜合計稅,有利於體現稅收公平。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是一家非官方、非營利性的專業智庫,定位為“平台+實體”新型智庫,專注於經濟金融領域的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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