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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法修訂意見征求收官:當與民意訴求同向而行

  個稅法修訂意見征求收官:當與民意訴求同向而行

  起徵點到底該定多少,不妨以民意為重要參考系。

文 |   社論文 |   社論

  據報導,7月28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為期30天的向公眾征求意見時間到期。中國人大網顯示,匯集意見數接近13萬條。從輿論反饋看,繼續上調起徵點的呼聲頗高。

  意見征集收官,個稅法修訂已匯集意見上十萬條,與之形成對照的,是全國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管理系統裡另外3條近乎同期征求意見的草案只有1000條左右,可見其社會關注度之高、權益關聯度之強、利益牽涉面之廣。這些意見是民眾訴求的集合,也是窺探民意風向的切口,考慮到“樣本”數量之大,就算其指向不一,也不影響它作為民意維度“大數據”的分析價值。

  鑒於這次個稅法修訂是對個稅體制的重構,修訂力度大、影響範圍廣,“開門立法”自然也宜貫穿始終,不光要集民意,更要納民智。對這些意見,既要提煉出“公約數”,也要在多元化訴求中看到利益分殊,在平衡拿捏中找到公共政策設計的最優點。

  就個稅改革而言,個稅當避免成為工薪稅,已成社會共識。可在此共識之下,起徵點、累進稅率、專項扣除等問題依舊聚訟紛紜。尤其是個稅起徵點,更是爭論的焦點。

  此次個稅法修訂是從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模式轉軌的重要節點,這也讓圍繞個稅起徵點問題的討論變得更加複雜。

  有人基於國民收入水準、CPI漲幅和刺激消費需求等因素考慮,認為時隔7年將起徵點從3500元調到5000元幅度太小;也有人覺得免征額在稅收優惠上屬於普惠製,過高會讓部分高收入階層“搭上便車”。

  有人認為現在的起徵點提高是建立在繳納名目從單純工資薪酬擴充到綜合收入的基礎上的,會導致很多人稅負不降反升;也有人提出5000元/月扣除標準是統籌運用多種減稅手段的結果……

  這些爭論不止存在於坊間,在學界同樣討論激烈。這值得正視,但有些建議則無需置否。

  首先,個稅起徵點的設定,應是根據近年來收入增長、物價漲幅和稅基等因素建模精細測算出來的,非但如此,其測算依據和過程還宜通過聽證會等方式披露。

  其次,起徵點設定必須有足夠的前瞻性,切忌隻考慮眼下而不著眼將來,造成起徵點適配上的短時性,或者可考慮在科學測算免征額基礎上建立跟收入水準、物價等掛鉤的起徵點動態調整機制。

  值得一說的是,草案建議的起徵點未必就是最終結果。2011年那次個稅法修訂,就是在逾23萬條意見的推動下,將起徵點由原計劃的3000元提高至3500元。說到底,民意應成為起徵點標準制定的重要參考系。

  不只是起徵點,在確定累進稅率、專項扣除等問題時,也宜根據大數據分析來確定各群體稅負,加以優化。個稅徵收如今已變成綜合性的系統,此前有全國人大代表就建議,通過對整個稅務進行動態的電腦模擬,找到相對平衡點,為以後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管理是一門平衡的藝術”,涉及民生的公共決策也是,包括個稅法修訂。也只有形成前置環節問計於民、後端環節精準設計的雙向互動反饋機制,讓個稅政策跟廣泛的民意訴求相向而行,才能在科學決策中夯實民意基礎、收獲廣泛認同。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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