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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生回應重組疑雲:TCL集團商標仍歸TCL集團所有

12月7號,TCL發布了集團資產重組公告,擬以47.6億元的價格打包出售包括TCL實業100%股權等在內的8家公司股權給TCL控股。本次交易若實施,意味著消費電子、家電等智能終端業務以及相關配套業務將從TCL集團剝離,TCL集團將以華星光電半導體顯示產業為核心主業。

資產重組公告發布以來持續引發市場關注,甚至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質疑,有的投資者認為TCL把經營數十年的電視機、冰箱、冷氣機、洗衣機等核心業務和資產僅以不到50億的價格出售給大股東,存在“利益輸送”“股權賤賣”等嫌疑。同時,此事也引發監管部門的關注。深圳證券交易所向TCL集團發出長達16頁的問詢,問題範圍涉及31大類包含63個小問。其中市場關注焦點有三,分別是重組是否能增強盈利能力、商標問題歸屬、出售資產的估值是否合理上。

對此,日前,包括TCL集團董事長李東生在內的高管團隊及券商、評估師和律師代表團隊召開說明會,回應外界質疑。“這輪重組有助於推進集團業務戰略轉型、優化資產結構和業務流程、改善運營效率和效益、提升綜合競爭力和企業價值。此次重組完成後,公司將以華星光電產業平台為基礎,集中資金、人才和技術等資源,專注於半導體顯示及材料業務的發展和壯大。”在李東生看來,資產重組會賦予團隊重新創業的精神,從而在技術創新、產品研發上搶佔先機。

TCL集團董秘廖騫表示,華星光電投產以來業務展現了很強勁的盈利能力,為上市公司貢獻了充足的現金流,近3年來,華星光電淨資產在整個集團佔比超過了80%,淨利潤佔比超過了90%,已經實際上成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主業。“半導體顯示業務和終端業務是兩個在資源稟賦差異很大的業務,這次重組之後兩個業務獨立發展,可以進一步加快各自的核心競爭優勢的構建。”廖騫說。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重大資產出售交易對象為TCL控股,該公司成立於今年9月17日,實際控制人和股東正是TCL掌門人李東生。由於李東生同時擔任TCL集團及TCL控股兩個企業的董事長職務,因此,本次交易構成了關聯交易。

對此,廖騫表示,本次重組完成以後華星光電和整個標的資產會成為兩個完全獨立的實體,兩者關聯交易會爭取公開市場定價原則,同時這個關聯交易會按照中國A股和香港港股兩地資本市場要求進行審核,並及時進行公開披露。而重組之後關聯交易會變得更加公開透明,有利於華星光電發展TCL電子和TCL通訊之外其他戰略型客戶。

針對“股權賤賣”的質疑,廖騫指出,2004年TCL上市後市值是110億,當時集團業務淨資產收益率為22-26%,2016年這塊業務淨資產收益率為9%。針對交易對價,TCL聘請了評估機構對每項業務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和雙方協商,對價是47.6億,對應約為1.53倍市淨率,遠高於目前上市公司大約1.1倍的市淨率,有利於增厚整個上市公司的資產回報率。

重組之後,TCL品牌歸屬如何解決?按照重組方案,本次交易不涉及TCL集團商標的權屬轉移及變更,TCL集團商標仍然歸TCL集團所有,TCL控股需要承擔平均每年不低於4億元的品牌維護費用。“TCL品牌是從終端產品發育起來的,品牌維護管理是通過各企業按照銷售比例出資建立品牌基金,用於企業形象推廣、會展投入等,品牌基金實收實支。”李東生介紹說,如果TCL控股未來新增的產品要用TCL品牌,需要得到上市公司的同意。

TCL重組方案提出後,有人擔心,家電業務的剝離會降低面板業務抗風險能力。“這是很難兩全的問題,從過去幾年的歷史財務數據來看,終端業務實際上成為集團業績的拖累。”李東生認為,“但未來也許會倒過來,華星業務遇到困難希望在終端業務得到補充,這個在邏輯上是存在的,但我們團隊認為從中期的角度來看,這種剝離一定能夠讓TCL集團的盈利能力進一步提高。銷售的增長、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管理效率的提升都能夠讓華星光電繼續保持效率和效益領先。”

(經濟日報 記者:李芃達 責編:渠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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