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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就業台胞公積金繳存使用將與本市職工享同等待遇

春節即將來臨之際,北京為台胞再贈“大禮包”。日前,市台辦會同相關委辦局發布《關於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乾措施》10條實施細則。在京合法穩定就業的台胞在公積金繳存、使用方面與本市職工享受同等待遇。

本次發布的10條細則,是繼1月15日首批發布23條實施細則後的第二批落地條款,涉及台企經營、台胞工作和生活等多個領域。主要包括:台資企業可通過合資合作、並購重組等方式參與本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製改革;在京注冊從事文藝創作、文化交流的台資企業,可依照申請條件和程式,申報北京市文化藝術基金項目;本市事業部門(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部門)可以通過公開招聘、人才引進等方式聘用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就業,聘用部門與台灣居民應簽訂聘用合約。在本市事業部門就業台灣居民與在北京市事業部門就業大陸居民同等待遇。台胞可申請加入北京市經濟、科技、文化、藝術類專業性社團組織、行業協會,參加相關活動;台胞可設立公積金账戶,符合條件的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等。

目前已發布的33條實施細則,均統一發布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相關委辦局的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民革北京市委、台盟北京市委、北京市台聯、北京台協的微信公眾號也同步轉發。台企台胞也可撥打“55條措施”一站式服務平台電話(北京市台胞權益保障服務中心,010-55564223)進行谘詢。為方便台企和台胞查詢資訊、辦理相關業務,每一條實施細則均列明申報條件、辦事流程、受理地點、谘詢方式等事項清單,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簡化了流程,提高了辦事效率。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作者:武紅利

監製:方芳、徐飛鵬

編輯:高晨晨

流程編輯:王巨集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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