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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買賣”成風,學術的良心在哪裡?

編者按

將發表論文作為順利畢業的前提條件,是我國一些高校針對研究生培養作出的強製規定。儘管中央和有關部門要求推進帳類評價改革,但少數高校、研究機構、科研管理部門在科研成果評價中,過於倚重論文的傾向尚未完全改變。而強大的論文發表需求,催生出“論文買賣”行業,不僅導致學術造假和腐敗等行為,而且也阻礙了學術創新,多年來持續成為學術界、教育界和全社會關注的熱點。

隨著畢業季的到來,一些在讀研究生反映,畢業前能否按照學校規定在期刊發表論文,成了比找工作更讓自己牽掛的大事。近日,光明日報調研組通過網絡及電話暗訪、面對面訪談等方式,對江蘇部分高校在校學生、高校教職工、論文中介代理等進行了採訪,圍繞“論文買賣”問題,就學術論文發表機制、職稱評價體制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

交納數百元乃至上千元,就能在期刊上發表一篇論文,甚至論文的撰寫都可以有人代筆。這在高校學生中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多年前,就有研究報告稱,我國論文買賣已形成產業,規模達10億多元。

學術論文本應是學術創新的核心載體,怎會成為明碼標價的商品?“買賣論文”屬於非法產業,中央和有關部門先後頒布了很多政策,並多次予以嚴厲打擊,論文買賣為何屢禁不止呢?

學生:不發論文畢不了業

“之前總是聽說有人靠編輯部給的稿費生活,沒想到現在完全顛倒過來了!每年在發表論文上就要花掉我5000多元,太心疼了!”東南大學研三學生劉晨光(化名)痛心疾首地說,“入學時得知要在專業核心學術期刊發表一篇論文才能達到畢業要求,我從研一下學期就開始著手準備,但現在一篇核心論文都沒有發表,哪有心情找工作,一門心思都在愁論文。”對於學院的論文發表要求,劉晨光頗為無奈。

記者調研發現,將研究生發表論文與學位掛鉤的高校,在江蘇並非少數。有的學校僅要求在專業相關期刊發表論文,如要求“碩士生在學期間至少應公開發表一份與本學科、專業相關的科研成果。”也有的學校指定了相關期刊範圍,例如南京理工大學要求碩士研究生“在統計源期刊公開發表或正式錄用學術論文1篇;在國際性學術會議上交流論文並被會議論文集收錄1篇”。

同時,一些高校也將研究生發論文的標準下放到學院,以南京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為例,該學院對碩士研究生畢業並沒有任何論文要求,也就是說,只要畢業答辯通過且修滿學分,就能順利畢業。但無論要求如何,多數高校要求學生發表的論文以學校為第一作者部門、署名部門或通信部門。

然而,記者深入學生群體調查後發現,原本嚴肅的學術論文發表,逐漸淪為沾滿“銅臭味”的金錢交易。

據報導,為獲取不菲的獎學金,南京某高校文學專業研究生一個班上22人有1π人花錢發論文。同時,有部分高校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與學生發表論文掛鉤。

某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一位同學向記者透露,學院在研究生獎學金評定期間,將按照學生論文發表數量和級別來計算量化分值,一篇省級期刊2分,一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5分,一篇南大中文核心期刊10分,以此類推,級別越高,分值越大。據了解,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理工大學等都有類似的獎學金評定制度。

“獎學金就是買賣啊,花點小錢就能拿到1萬多塊錢的獎學金,大家都擠破了頭,畢竟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南京某大學一名研二學生“得意揚揚”地告訴記者,她剛剛獲得了班裡的一等獎學金,獎金10000元。“沒人願意這樣,但是周圍有人買,你不買就吃虧。”

中介和雜誌社:有求就有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博士研究生楊帆(化名)告訴記者,如今給期刊掏版面費已是“行規”,如果不給中介或雜誌社“進貢”,文章基本上發不出來。

不知道怎麽發期刊,不知道該發什麽期刊,怎麽辦?調查中了解到,目前一大批發論文的中介代理活躍在網上和校園裡,發論文找中介,這幾乎成為在校學生發表論文的唯一管道。記者在百度上搜索“發論文”三字,搜索結果近300萬條,全網結果更是多達1560萬條。其中,期刊論文搜索排名靠前的是幾家大型期刊網站,諸如“發論文網”“千里馬論文網”“萬方期刊網”等網站,經詢問,這些網站均可代寫代發論文。

記者隨意打開一家名為“千里馬論文網”的網站,映入眼簾的是網站上各種類型的論文題目,不論是經濟管理、工業工程還是生物醫學、物理化學,各學科論文數不勝數。

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在網頁頂端,網站客服的聯繫方式,如郵箱、手機、QQ、微信等一應俱全。記者隨機撥通了一個中介的電話,對方向記者介紹,目前國內論文市場非常火爆,基本上較為知名的期刊剛上架便會被搶購一空,有些雜誌的版面甚至已排到了下半年。

記者在網上找到一家期刊代理,表示要找人代寫代發管理類論文,客服“蘭老師”很快便給出8家管理類期刊的名單,上面詳細列出了期刊名稱、版面、級別、收錄網站、作者最低成交價、統一代理價、引用控制率等。比如,某省級刊物,2300字元一版,代發900元,代寫發1450元;某國家級刊物則要求4000字元起發,代發3000元,代寫發4600元。而核心期刊費用很高,基本是2.5萬元以上,且要花費大概一年時間進行審核,同時還需先付一半定金。當記者詢問,是否所有的核心期刊都可以投稿,對方給出了肯定的答覆。

記者發現,在一份今年上半年的論文買賣價目匯總表中,一些大專院校的學報,成為期刊買賣市場的“重災區”。在這張匯總表裡,出現諸如“某教育學院學報”“某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學報”等學報的名字。

以某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為例,匯總表中顯示的“統一代理價”為2550元,而“作者最低成交價”是2850元。在這份表格中有一行紅色小字:不得低於最低成交價成交,否則取消代理資格。原來,這些論文代理中介,正是通過賺取中間的差價來謀取利益。

“蘭老師”表示,這些刊物和學報都是有CN、1SSN號、郵發代號的國家正規刊物,既可以被研究生用來應付畢業,也可以被用來參評職稱。交易的流程也很簡單,由雇主確定論文選題和發表刊物、雙方交付定金,然後就是論文寫作階段。如果雇主沒有能力或不願親自動筆,還可以聯繫中介尋找寫手。根據“蘭老師”介紹,論文的寫手都是專業領域的“權威老師”,不用擔心論文品質問題。一周內,寫手會寫好提綱和論文正文,然後交給雜誌社審核,錄用後雇主付清余款。

據了解,一家期刊與多家中介代理合作的情況非常普遍,很多期刊和代理之間已經形成隱秘的“合作”關係。一方面,雜誌社在網上尋找中介代理;另一方面,較大的中介代理公司與許多期刊具有長期“合作”關係。客服“仇老師”模糊地說,“跟雜誌社是包版合作的關係。”而另一家客服也是含糊其辭,“我們和雜誌社是直接對接的,有些中介管道的稿子優先錄用,至於論文品質和重複率,根本不在考慮範圍之內,現在雜誌社市場化運營,一般都委託我們來尋找‘客源’。”

隨後,記者在網上又找到一家品質管理雜誌。這家雜誌有多個網站可以發文,價格不一。記者聯繫上該雜誌的一位編輯,當問到通過代理是否靠譜時,該編輯表示,可以直接和中介聯繫。“我們這兒一個編輯手裡就有二三百個代理”。當談及論文的內容、重複率標準時,這位編輯居然告訴記者,她不負責這些內容,如果對論文內容有疑問可以直接聯繫中介。

“仇老師”表示,現在很多雜誌都被整版承包出去了。“一些協會主辦的刊物並不正規,會將出版物轉包給公司或個人。

這些中介每年交給刊物負責方一筆錢,然後對方給他們刊發論文。”據了解,材料、金融、醫學、經濟管理等學科領域是買賣論文的重災區,“因為這類學科論文發表要求較低,在校學生和從業人員也多。”

論文買賣亂象緣何屢禁不止

研究生買論文以求順利畢業,這種做法在高校已不是什麽秘密。而作為科研指導第一責任人的導師,也心知肚明。而為了幫助學生順利畢業,甚至有的導師以課題經費的名義,給學生報銷版面費和中介費。

有高校教師指出,教育部門並沒有明文規定“研究生畢業必須發表論文”。這種硬性要求研究生發表論文的規定,是將學校任務“下移”,把本該學校、教師承擔的任務攤派到學生身上。

據了解,不僅是在校研究生,現今多數高校教師職稱評定、申請立項都必須發表一定數量的論文。據介紹,學者論文發表量還可能與在校福利和退休後的待遇掛鉤,畢竟職稱不同差距很大,這使得教師和學者們不得不盯緊自己的論文發表數量。“發不了核心期刊,發幾篇‘水刊’也能折算成工作量,因此去低水準期刊‘灌水’的也多了,甚至有的老師一年發二三十篇,但大多是沒有學術價值的‘學術垃圾’。”南京農業大學博士生李光輝(化名)說。

掏錢“買賣”的論文總體上內容品質不高,大多是胡亂抄襲、低水準重複,缺乏學術性及創新性。有院士曾直言,我國論文90%以上是垃圾論文。

針對論文買賣,有關部門曾多次打擊買賣論文的不法期刊,對其作出停業整頓、警告、通報批評等處罰。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關於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不準利用中介機構或其他第三方代寫或變相代寫論文,或通過金錢交易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同年,教育部頒布的《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指出:“買賣論文、由他人代寫或者為他人代寫論文”,“應當認定為構成學術不端行為”之一。但這些政策目前陷入難落實的尷尬境地,買賣論文仍屢禁不止。

論文買賣亂象究竟因何生成?受訪對象普遍表示,“一切指標看論文”的考核評價體系是根源。

當前,對教師、學術研究人員和學生的評價,好多部門用論文發表、發表在什麽級別的期刊以及發表的數量等指標來衡量,這在客觀上導致旺盛的論文發表需求。據統計,國內現有學術期刊5000多種,每年刊發的論文約100萬篇,但每年專業技術人員因職稱評聘、崗位聘用等產生的發表論文的需求約為480萬篇,如果再算上龐大的在校研究生數量,那麽,論文發表需求和有限的學術資源就形成了極為尖銳的現實矛盾。

一面是龐大的論文發表需求,一面是有限的學術期刊數量,僧多粥少,問題就因此而生。“沒有人想貼錢發論文,但現在就是這種規定,短期內不可能變化,大家也沒辦法。”李光輝說。

有業內人士指出,一些部門重視論文發表沒有錯,因為論文能反映研究成果。但有些部門將發表論文與學位、職稱等掛鉤,卻並不是重視論文本身,而是重視論文發表,甚至作者只需提供期刊封面、目錄即可,全然不顧論文的創新價值、學術含金量的評價。同時,一些部門對於“學術規範”“學術誠信”只是泛泛規定,對於學術失范、抄襲等的認定、懲罰缺少細化的可操作的條款,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買賣論文的風氣。

關於論文買賣的思考

近年來,我國的科研評價制度不斷完善,人才分類評價改革已見成效,而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存在“以論文論英雄”的現象,少數部門仍把發表論文作為科研成果評價最重要甚至是唯一標準。但“唯論文導向”不僅不能完全體現科研成果的水準和價值,還會遮蔽和抑製優秀人才的出現和成長。早在十多年前,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外交學院等7所大學就取消了“研究生畢業必須發表論文”的硬指標,隨後,上海交通大學數學系也不再強行要求學生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011年,複旦大學在部分文科學院開始試點,碩士生無須再在核心期刊發表文章,發表論文不再作為授予學位與否的硬指標。然而,反觀各大高校的理工科專業及公共衛生、醫學類等專業,卻始終難以走出發表論文的泥潭,甚至在某些方面越陷越深。

多數受訪者認為,論文買賣破壞了學術生態,造成了虛假、浮躁的科研風氣,也浪費了社會資源,對科研創新危害極大,有關部門必須予以規範和治理。

——研究生發表論文不宜作“硬要求”。學術評價不能只有一種方式,更不能硬性地將學位、職稱晉升等於發表論文捆綁在一起。“目前不少大學不再‘一刀切’地規定研究生論文發表的要求,而是明確指出要根據不同培養目標和不同學科的具體情況實行分類指導。”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葉繼紅指出,要將論文發表制度中的強製性變成引導性、鼓勵性,引導學生自發、自覺地走向研究的路線,為研究生的學習、科研創造有利條件。同時,應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制定公平、合理的研究生獎勵制度,獎學金的評比應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強化對學術期刊的監管。目前,論文買賣已形成分工明確的產業鏈條,專業寫手負責編寫論文,網站中介充當掮客,期刊編輯部“裡應外合”。論文買賣催生出“灰色產業鏈”,嚴重損害了學術期刊的形象,腐蝕了編輯隊伍,成為學術腐敗的溫床。因此,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學術期刊的監督管理,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嚴厲打擊論文買賣行為,斬斷當前中介和雜誌社串起來的灰色產業鏈。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期刊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期刊黑名單製,進行有效管理,並禁止期刊發表論文收取版面費。

——加大對論文寫手、買方的打擊力度。“長期招募論文寫手”“兼職寫論文”,這樣的帖子在多所高校的貼吧、論壇等都可見。在一些高校的教學樓、校園公共場所的公告欄也可看到此類廣告。有報導稱,有人全職做代寫論文的“寫手”,在接單較多的月份,月入可達3萬元。有的寫手是理科專業,但也幫寫了不少文科專業論文。“其實專業性的都不太懂,都是網上找資料,為了保證短時間交稿,就將網上的資料摘抄、修改、拚湊一下,換個說法,能過關就行。”對於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行為,要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同時要健全相關法規和學術誠信體系,形成完備的制度約束,實行論文造假“一票否決製”。

——繼續推進和完善科研人才分類評價制度。對於高校教師,要合理區分科研型教師和教學型教師的職稱評價標準,綜合考慮其學歷、年資長短、工作業績以及教學、科研獲獎等相關情況,避免讓不同類型的教師疲於“一鍋燉”的評價機制。對於專業科研人員,要破除“以論文論英雄”的評價機制,建立科學、完善的學術評價體系,防止科研人員迫於職稱晉升、業績提升等壓力,搞論文造假、抄襲或代寫,鼓勵和引導他們做那些周期長、有原創性、前瞻性的課題。

(作者:光明日報調研組:鄭晉鳴、李亮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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