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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秀有風險,表演須謹慎 | 左傳脞語

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

——《左傳?襄公十五年》

作為清廉的案例,“子罕弗受玉”的故事流傳很廣。然而,細細讀來,卻不敢苟同。

子罕是春秋中期宋國的重臣。

《左傳》中記載的“子罕弗受玉”的故事是這樣的——有個宋國人得到塊美玉,獻給子罕。子罕卻不接受。獻玉的人以為子罕不識貨,就特別解釋說:“這塊玉拿給玉工看過,玉工認為是寶物,所以才敢進獻給您。”

圖/ZTDstudio

哪知,子罕不受,是有自己的道理:“我把不貪視為寶物,你把美玉視為寶物,如果你把玉給了我,我們倆就都喪失了寶物,與其那樣,不如咱們各自保有自己的寶物吧。”

子罕

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

子罕這話,態度堅決而又溫文爾雅,堪稱“婉拒”的典範。

如果故事就此打住,我們必須要為子罕肅立致敬。

然而,還有下文。

獻玉的人叩頭對子罕說:“小老百姓揣著美玉穿鄉越裡,恐怕會被盜賊所害。把它獻給您,我可以免於一死。”

獻玉人

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

納此以請死也。

聽了獻玉人的這番話,子罕便把他安頓在自己所住的鄉裡,找玉工為他把玉雕好、賣掉,等獻玉人富有以後,才讓他回家。好事做到底。

問題是,這樣做,到底是在做好事,還是在做秀?

獻玉人的話大可仔細推敲。

難道懷揣美玉可以穿鄉越裡而來,就不能越裡穿鄉而去?其實,作為旁觀者的我們,早就心知肚明,這不過是獻玉人希望子罕收下美玉的另一番說辭罷了。

難道子罕看不透?

作為老江湖,應該不會。但子罕偏偏動了做秀的念頭,想讓自己的形象再高大再完美一些。

要是真的廉潔,根本沒這麽繁複。

《唐國史補》記載,中唐時,尚書左丞李廙為人清廉。時任尚書左仆射(相當於宰相)劉晏是他的妹夫。劉晏到李廙家拜訪,發現李家的門簾十分破舊,就讓人偷偷量了尺寸,做了一幅粗竹簾,打算送給李廙。可是,幾次帶著門簾到李家,卻始終不敢開口提送門簾這個事兒。

與李廙、劉晏一比,子罕的清廉“秀”,是否太過浮誇?

不僅如此。更為重要的是,如果是普通人,這樣“秀”一下,或許無傷大雅,但對於子罕這樣的官員,則不行。

為官者,為何必須要清廉?絕不是像子罕那樣,通過拒貪來展現個人品行的高潔,而是要讓企圖走歪門邪道的人不僅無法從破壞規則的“捷徑”中獲益,甚至還要受到相應懲戒,以此警示世人——“此路不通”。

圖/視覺中國

而子罕“秀”的結果,卻不僅讓行賄者全身而退,甚至是歡喜而去。如子罕者,隻惦記著為自己沽名釣譽,卻罔顧國家綱紀法度,豈非本末倒置?

以私德害公義,其實更危險。

是不是我們對一心想做好事的子罕太過苛責了?

再看兩年後又發生的一件事。主角,還是子罕。

襄公十七年,宋國的太宰皇國父要為宋平公建一座高台。由於正是農忙時節,子罕請求待農事完畢後再建。宋平公卻不答應。消息傳到民間,築城的人編了歌謠唱道:“澤門白面孔(指皇國父),要我服勞役。城裡黑臉膛(指子罕),體恤我心意。”

築城苦力

澤門之皙,實興我役。

邑中之黔,實尉我心。

2小時前

子罕:誰編的歌謠?!給我出來!

誰知,子罕聽到這歌謠,親自拿了竹鞭到工地監工,抽打那些沒用全力乾活兒的人,說:“像我們這樣的小老百姓都有房子躲避乾濕冷熱,現在只是為國君造一座台,還不趕緊建好,你們是幹什麽吃的?”於是,那些唱歌謠讚頌子罕的人怨恨在心,就再也不唱了。

有人問子罕為什麽要這樣做,子罕說:“宋國這麽個小國,有的大臣被罵、有的大臣被讚,這是引發禍亂的根源。”

子罕

宋國區區,而且詛有祝,禍之本也。

1小時前

築城苦力:大人啊,鞭在你手,打在我身,疼的不是你呀!

原來,鞭打工人,也是子罕“秀”。

子罕的解釋,倒讓人聯想起戰國時期藺相如剛剛在趙國被拜為上卿時,禮讓廉頗的故事。

圖/洋洋兔

然而,讀《史記》我們會發現,藺相如禮讓廉頗,是稱病不朝,避免和廉頗爭高下;是路遇躲讓,避免和廉頗爭先後。所讓,都是個人的榮辱。

圖/洋洋兔

與子罕“秀”有天壤之別。

從表面上看,這次的子罕“秀”,是自我黑化,避免被同僚嫉恨,勉力維護公卿和睦的局面。但事實上,子罕“秀”所出賣的,是公理,是是非,是百姓對善政抱有的最後一點點希望。

與百姓對大臣的毀譽相比,到底哪一個,才更是引發國家禍亂的根源?

這一次的子罕“秀”,只是以私德害公義的另一種表現而已。

為善不易,是因為容不得半點私心雜念。做秀,就是雜念之一種。可偏偏有很多如子罕者,卻樂此不疲。結果,卻是反倒“榨出皮袍下面藏著的‘小’來”。

圖/視覺中國

做秀有風險,表演須謹慎。

撰文 |邢宇皓編輯 |楊颯

主編 |周立文副主編 |殷燕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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