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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評論員:基本農田不是治汙應急的後花園

光明網評論員:近日,江蘇省泰興市張橋鎮村民向媒體反映,當地政府在治理環境問題時,將疑似被汙染的“黑土”堆放進了自家的基本農田。村民擔心滲漏或下雨後,自家農田被汙染。5月17日,當地鎮政府回應稱,土壤經專業機構測量實為混合土,本著就近原則將土壤暫存至此,目前已與當地村民開會征得同意並簽訂了相關補償合約。如暫存土壤對農田造成汙染導致無法種植,將在恢復土壤後交還村民。

這份回應的重點有三個:“黑土”非汙染土而是混合土;關於佔地,農戶拿了補償的錢;若有汙染,地方政府會兜底。不過,這份回應規避了一個核心追問:幾十畝基本農田,可以如此交易嗎?

基本農田,糧倉飯碗,它是紅線,亦是底線。黑土事件中的幾個細節耐人尋味:一是疑似陽奉陰違。“開會時和我們說是包含建築垃圾在內的混合土壤,後來才知道就是從坑裡挖出來的‘黑土’。”這個所謂的“坑”,要追溯到不久前央視《焦點訪談》的報導:2017年至2018年期間,泰興市當地一化工廠排出的單氰胺廢渣等固廢垃圾未經任何處理,直接被填埋進張橋鎮、河失鎮、黃橋鎮等多處魚塘和廢坑內。那麽,回應中所說的“暫存混合土”,相關方與村民究竟誰說了謊,似乎還需要調查和對辯。

二是疑似防滲漏措施粗放。村民提供的視頻可見,部分堆積的黑色土壤做了圍擋和苫蓋處理,但有一部分緊挨麥田、裸露的土壤未進行苫蓋,亦無法看清是否做防滲層。那麽,鎮政府相關負責人所謂“現場根據該(環境監理)部門要求布置了防滲漏措施、加裝圍擋”的解釋,似乎經不起嚴密細致地推敲核查。

能不能把所謂“混合土”堆放在基本農田上?這個問題值得三思而後言。《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7條規定: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2018年,為了加碼保護基本農田,國土資源部還專門發布了《關於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的通知》,強調已經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不得隨意佔用和調整。叫人無奈的是,就在泰興市張橋鎮堆放黑色土壤旁邊,便矗立著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界樁。

真正的問題是:地方部門所謂“因農田距離處置點位置較近、本著就近處理原則才選擇此處”的說辭,足以對抗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的相關法規嗎?問得更直白一些,究竟是就近治汙重要還是保護農田重要?

今天的中國,治汙攻堅已到了快交卷的時間。為了子孫後代的藍天碧水淨土,各地鏖戰正酣。不過,越是到了“本場考試還剩最後一刻鍾”的時候,恐怕也越是要嚴控地方上的“作弊”衝動。這些年來,類似“臨汾市6個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被近百次人為干擾”的惡例也不是獨此一家。在治汙的壓力之下、在環保的大勢之下,總有人會投機取巧,亦有人會荒唐而為。值得記取的一個常識是:環境問題,最直觀的是水,感受最突出的是大氣,而最不容易覺察的往往是土地。因此,類似“混合土”暫存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奇聞,實在有必要厘清是非、廓清權責。

基本農田不是治汙應急的後花園。那一個個矗立在神州大地上的界樁,對於農耕中國來說,當自帶威嚴、自有敬畏。

(轉載請注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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