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面對這部良心劇,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反省

在中國,“殺人償命”是個被公眾默認的,看似合乎情理的簡單邏輯,這邏輯既說明生命被賦予的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也體現國人感性至上的善惡道德觀。(文末福利)

但在現代法制社會的語境當中,“殺人償命”是有待於商榷的說法。對於殺人犯罪行的判定需要經過一系列複雜的法律程序,“死刑”作為最高的刑法,作為對生而為人的權利的最終剝奪,並不是輕而易舉就能夠實現的。

中國的社會輿論往往對殺人犯最不寬容,民眾們不會去在乎殺人犯犯下罪行的基本動機,甚至不會關心殺人犯在犯罪前後所處的精神狀態。在讀到這篇文章的時候,也許同樣會有不在少數的讀者發出這樣的疑問:我們為什麽要去關心一個殺人犯的真實想法呢?

與此同時,不管主要輿論是站在支持直接判處殺人犯死刑的立場,還是站在對殺人犯進行精神鑒定與人道主義關懷的立場,對於當事人家屬而言,往往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局外人意見。

現代刑事法律面對的倫理問題不僅是要準確地對犯罪人量刑,還要兼顧對受害者家屬、對犯罪人家屬,乃至於對整個社會輿論導向的關懷。

由台灣公共電視(簡稱公視)、HBO亞洲頻道和CATCHPLAY聯名製作並同步播出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便聚焦於無差別殺人案背後的法律制度與社會輿論之間存在的矛盾。這部劇播出僅兩周的時間,在豆瓣已經收獲國產劇裡實屬罕見的9.3的高分。

台灣公共電視是一家不受任何政府和政黨管制的,以服務民眾為要任的公共性質的無線電視台,公視的電視製作主要關注嚴肅的社會寫實題材。在台灣本土轟動一時,改編自白先勇原作的《孽子》便是公視突出的成績之一,去年在內地頗受關注和好評的《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同樣出自於公視之手。

公視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由賈靜雯、吳慷仁等人主演。在經歷轟動一時的婚姻風波之後,賈靜雯近幾年的復出之路走得尤為曲折艱辛。但也正是因為經歷過上一段慘痛的婚姻教訓,賈靜雯對本劇中的已婚已育的獨立女性角色的把控尺度更為準確投入,貢獻了質感突出的表演。

吳慷仁是近些年台灣風生水起的男演員,本人近年來與公視始終保持著密切的合作關係,《一把青》《滾石愛情故事》《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等有口皆碑的作品,均是其與公視合作的重要成果。

台灣著名電視編劇呂蒔媛參與了《我們與惡的距離》的劇本創作,可能“呂蒔媛”這個名字對於內地觀眾並不十分熟悉,但由她執筆的去年大熱的台灣LGBT電影《誰先愛上他的》相信大部分觀眾都看過,亦或有所聽聞。

本劇《我們與惡的距離》虛構的故事背景,是一起曾震驚整個台灣的電影院持槍殺人案,這起無差別殺人案件共造成9人死亡、21人受傷的人間慘劇,法院最終給與殺人者李曉明死刑的判決。

對於這樣一起看似早已有所定論的無差別殺人案,李曉明方的辯護律師王赦卻認為必須要對李曉明進行心理疏導和精神鑒定,法律上才能夠給出最為公正的判決。但李曉明本人始終拒絕這些原本可能會對自己的刑罰有所減輕的幫助,似乎早已做好了赴死的準備。

王赦是一名專門為死刑犯辯護的公共人權律師,由於職業上的特殊性,即便身處人權律師的公益性職業位置,王赦也無法避免地被公眾所敵視。但在他看來,刑事犯人最基本的身份是“人”,所有的罪案都應該有相對應的起因和動機,只有追根究底地挖掘潛藏背後的成因,才可能讓刑事犯人得到最公正的審判。

為李曉明辯護的王赦不僅遭到網絡上持續的討伐謾罵,還在公眾媒體面前被受害者家屬以潑糞的方式羞辱,甚至連過去一直支持他的妻子,也逐漸地對其職業產生誤解和失望,家庭關係因為職業而出現了裂縫。

宋喬安是這起電影院槍擊案的當事人兼受害者家屬,兩年前,她陪同年幼的兒子去電影院看電影,途中因接聽電話離開影廳,等到自己趕回影廳時,兒子被彈藥擊斃的慘劇已經發生。對於兒子死亡一事,宋喬安一直感到深深的自責,也因此變得封閉而偏執,與過去關係親密的丈夫和小女兒逐漸疏遠。

李大芝是在SBC News工作的新人,平時沉默寡言行事低調,是職場上不引人注目的那類人。原本的新聞編輯因臨產而無法主導正在播出的新聞節目,所幸李大芝在關鍵時刻解決了事故,因隨機應變的處理方式而被宋喬安晉升為現任的臨時編輯。

但李大芝也有不為人知的一面:她的原名叫做李曉文,是無差別殺人犯李曉明的妹妹。在事發之後,父母試圖將變賣的房產補償給受害者家屬,但仍無法彌補李曉明所造成的傷害。在社會輿論的指責壓力下,父母便躲到偏僻的鄉下,為了女兒的前途著想,母親讓李曉文更改姓名和家庭背景,聲稱自己的父母在車禍中身亡。

應思悅是李大芝的房東,一個即將新婚的,自己經營店鋪的年輕女性。她知情達理,對李大芝關懷有加。原本未來會一帆風順的她,卻被告知弟弟患有思覺失調症,也即是精神分裂症。在寬容度極低的社會環境下,患有精神疾病的家人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是蒙羞的存在,這樣的家庭毫無疑問會受到旁人的閑話乃至責備。

劉昭國是宋喬安的丈夫,是一個社會正義感和是非觀分明的媒體人。儘管同樣從事媒體行業,二人在工作理念上卻存在著極大的懸殊差距,兒子的死亡使得他們的婚姻即將走向盡頭。

這些各式各樣的人物存在著的千絲萬縷的聯繫是《我們與惡的距離》得以展開的關鍵。角色之間的連接顯然是李曉明無差別殺人案一事,但同時他們也都面臨其相對應的私生活的困境。

可以說,《我們與惡的距離》是一部拓展話題極廣的作品,它同時還關於兩性婚姻(宋喬安的婚姻、王赦的婚姻)、親子互動(宋喬安與女兒愈發疏遠的關係)、職業道德(新聞報導應該持有什麽樣的立場)、對待社會邊緣群體的態度的探討(精神疾病患者與普通人的相處)、網絡輿論對個體的傷害。

縱觀《我們與惡的距離》,有這樣一些在當下網絡環境中極具反思性的細節:

李大芝編輯的新聞稿件被宋喬安斃掉,只是因為她將嚴肅的社會新聞放到頭條,而SBC News上一天的頭條新聞則是“店員被客人潑奶茶砸頭”;

為了爭取更高收視率,SBC News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播出了一條“普吉島爆炸事件”的新聞,事後該消息被證實是虛假消息;

將“女大學生被撞死”的新聞中的“女大學生”字眼改為“高材生”,以此博取更高的關注度。

回到電視劇本身,它所探討的核心話題是貼合當下現實的:幾乎每年都會發生不少的殺人事件,而每當有殺人案或是情節嚴重的人身傷害案件出現時,網絡上總會冒出諸如“殺死作案者”、“處以死刑”、“判刑過輕”等義憤填膺的情緒化論調。當然,這些聲音的存在一方面的確也說明民眾的社會正義感和道德感達成了共識,他們的出發點畢竟都是善意的。

但作為監視者,我們呼籲讓作案者“殺人償命”的聲音真的是公平的嗎?倘若作案者在殺人傷人時處於精神崩潰的狀態,甚至患有各種精神疾病,倘若他們並不是真正地想要去傷害他人,但精神問題導致他們無法自控地做出這些行為,那麽網友們正義凜然的“殺人償命”難道不也是缺乏同情心的、不需要付出絲毫代價的傷害嗎?

在這樣一種案件尚且不夠清晰的前提下,對作案個體的定罪無可避免地會涉及到基本人權問題和刑法層面的倫理問題。即便是針對惡意殺人的反社會者,我們是不是也應當在其作案過程清晰之後,法庭再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予以刑責呢?

而《我們與惡的距離》向觀眾提出了“患有精神疾病的殺人犯該如何處置”的問題,這樣棘手的問題或許更該交由法律公正來定奪。真正應當引起觀眾注意的,是“精神疾病”與社會的關係。作為一類帶有隨機性的病症,“精神疾病”既可能是基因遺傳或基因變異的先天性併發症,也可能是社會壓力一手促成的悲劇。

就如片中自小失去家長關愛的李曉明;遭受工作被辭、女友自殺等打擊的應思聰……他們的精神疾病都不可不認為與其所處的社會有關。

孩子從小被家長強迫去上各類興趣班,大大小小的考試被家長監督,學校每天布置做不完的作業;初入社會的大學畢業生面對前所未有的就業壓力,對前途迷惘而失落;中年人面臨著賺錢養家還房貸的經濟壓力,工作競爭絲毫不允許他們怠慢。人們似乎從有了自我意識開始,便要履行相應職務,像機器人一樣地生活。

生活在時時刻刻處於高壓的現代社會當中,越來越多複雜的精神疾病隨之湧現。人們對待周遭陌生人尚且冷漠,對待精神病患者可想而知更是避之不及。這種惡性循環的冷暴力只會促成更多人出現精神上的疾病創傷,導致更多的精神疾病患者走向傷人殺人的極端。

在觀看《我們與惡的距離》的同時,我聯想到的是這些天“1818黃金眼”微博報導的一條引發熱議的新聞,標題是“小夥騎車逆行被攔後爆發,稱壓力好大”,

新聞裡,年輕小夥在路邊大哭,向交警傾述工作和生活的雙重壓力,交警們悉心開導並鼓勵小夥。倘若這個時候交警們對小夥不予理睬,或是加倍地指責,誰又能保證瀕臨崩潰的他會不會做出極端的行為。

我們與惡的距離,中間隔著的是一堵叫做“理解”的牆。

編輯| 騎屋頂少年;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系網易新聞·網易號“各有態度”特色內容

北 京 影 迷 福 利

請大家將本文轉發到朋友圈,並在文末留言,聊聊《我們與惡的距離》,我們將根據留言質量和點讚數,送出18張北影節的電影票!

今天送出的是以下六部“天壇獎”入圍影片,各送三張:

1.《日暮》4月7日13:30

2.《恐懼》4月7日16:15

3.《開心點,糟老頭》4月7日20:45

4.《本回家了》4月8日13:30

5.《此地》4月8日16:15

6.《流浪地球》4月8日20:45

地點:百老匯影城(東方廣場店)6號廳

迷 影 手 帳

“看電影看到死”微店有售

這是一位資深電影記者設計的電影節神物

如果電影不是記錄,那麽就是夢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