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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套”微商 296人在線上課“洗腦”

“本想多做一份兼職貼補家用,不料卻陷入微商套路,數萬元護膚品囤在手裡無人問津。”左女士向北京青年報記者報料稱,自己被微商“坑”了。

2月16日,自稱滿婷北京售後服務中心負責人的華先生向北青報記者表示,可以配合左女士等人辦理退貨業務,並稱該事件已經引起集團重視,目前正在調查。

落入圈套

被邀請做微商代理

轉账一萬多卻不見發貨

2018年7月,左女士看到電視上的滿婷面膜廣告,忍不住買了幾盒產品。之後她就不斷接到自稱滿婷公司工作人員的回訪電話,其中一位“護膚導師”還加了她的微信,教她怎樣護膚。

經過兩個月的接觸,左女士和對方漸漸熟悉了起來,而對方了解到左女士在北京一家家政公司做保姆,收入不高時,便熱情地提出了讓她加入微商,並擔任大區銷售代理,“公司剛剛開過會決定的,因為關係好,才把這個消息透露給你,但是要交幾百元錢的定金。”

禁不住對方的鼓動,左女士很快用微信紅包轉了600元“佔位費”,隨後一位自稱是滿婷招商部執行董事的人加了她的微信。

“這個人的朋友圈顯示她叫何董,是滿婷執行董事、全國上百場微商行銷的培訓師、千人團隊微商操盤手幕後導師。”左女士回憶,當時這個人在微信語音中稱這份工作簡單輕鬆,還承諾說公司會負責分人脈、客源和區域,會有很多小代理來找自己取貨,不用愁銷路,進一批貨也就幾千元。

想掙份兼職貼補家用的左女士相信了對方的話,當即將自己銀行卡中的2400元轉給了對方。過了兩天,何董又稱公司有規定,必須一次性湊滿1.2萬元才能拿到大區代理的價格進貨,不然就只能按貴一些的特邀價購買,還讓左女士自己決定。

特邀價比大區代理價格貴出1/3左右,而左女士當時每月只有3000元收入,只得東借西借又湊了9000元錢匯給了何董提供的账戶。

左女士說,本來以為這下終於可以發貨了,可又冒出來一個自稱是王董的人。

定時洗腦

微信群在線上課

傳授296人行銷手段

“這位王董在電話裡不斷數落何董不會辦事兒,公司明明規定面膜和潔面乳、保濕水是一套的,不能單賣。”對方告訴左女士,想要正式授權和收貨必須購買3.3萬元的套裝才行。

“當時是想要求退款的,可對方一再強調‘退貨不可能的,堅持就有希望,你給我一分信任,我還你十分責任’,並保證收到錢馬上發貨時,我又動搖了。”左女士說,她決定咬咬牙堅持一下,等著在家“躺著掙錢”。

出來務工才半年的左女士在北京沒那麽多朋友,東拚西湊隻湊到3340元轉給了王董。對方雖然嘴上嫌少,但是很快就收下了,“當時她告訴我,按照規定錢不夠是不允許這樣的,但知道我家境不好,想要幫我完成夢想。”左女士稱,之後她被拉入了一個叫“微商學院”的微信群,還為她頒發了一份電子版的授權書,讓她學習微商知識。

微信群裡有兩個老師每天晚上固定時間在群裡授課,教授如何做行銷和“地推”,每節課一個多小時,296人的微信群被要求全體在線。課後還有互動環節,很多學員都在群裡分享每天的銷售量和價格,等待著受到老師的表揚,每天的課幾乎都是在“×××你真棒!”這種“打雞血”式的表揚中結束。

發現上當

多名學員情況相同

數萬元囤貨無銷路

左女士一共交了2.1萬元才盼來了對方發貨,此後左女士每天堅持上課,還按照公司的要求為自己的朋友圈“改頭換面”。可一個月過去了,她沒有分到客戶和人脈。當她找到何董時,對方突然改口,稱人脈並非公司分派,而是由群內兩位老師挑選學習優秀的學員進行分派。此後不管是找所謂的老師,還是執行董事,他們都是反過來追究學員是否認真學習並貫徹微商的理念。

左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數百人的大群中有一條奇怪的群規,“學員之間不能相互添加微信”。“我本來等著有人來家裡拿貨,誰知道現在自己要接觸微商推銷。”左女士稱,見對方不給解決,她就想知道群裡每天炫耀生意火爆的那些學員是如何做到的,於是偷偷加了幾個人的微信,當即接到了其中一位老師的電話警告。

“這時,我就覺得上當了,群裡的學員大部分是托兒。”左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在加了幾個時常在群裡抱怨公司不分配人脈的學員微信後,她被“老師”踢出了群。

左女士稱,她與已添加為好友的學員交流發現,雲南大理的周女士、江蘇昆山的趙女士和石家莊的邱女士等十餘人,都是聽信了相同的話才決定加入做微商的。大家發現,他們接觸到的光是冠以“滿婷執行董事”頭銜的人就有三四個,除了索要金額不同外,對話“套路”如同設計好的,一模一樣。而整個授權辦理流程也相當不嚴謹,其中一位名叫“小雨”的學員,用化名也成功注冊了一份“大區代理”的授權書。

公司回應

集團已進行調查

可配合辦理退貨

根據左女士等人提供的商品,北青報記者通過電話和網絡查詢顯示是滿婷公司的產品,且原價格與官網定價相同。

此“滿婷”與“蟎婷”有何關係?記者撥通了“蟎婷香皂客服熱線”的電話,官方客服解釋稱,在新廣告法頒布後,“蟎”字再出現在產品名或公司名內可能就會涉及虛假宣傳,於是公司統一改名為“滿婷”,但早些年生產的產品可能還是會存在“蟎婷”的字樣,對客戶造成了一定的誤解。

客服稱,電視上所播放的聯繫方式並不是官方電話,也不排除為某一代理商所作的廣告。其表示,公司在每個省、直轄市都有唯一指定的大區總代理,他們都有自己的公司和員工,僅提供名字和電話號並不能對他們的身份進行核實。各經銷商也有權利通過各個途徑對自己的產品進行宣傳,官方並不會承諾分派人脈和客源,如果有人這麽承諾,可能涉及虛假宣傳。

該客服人員表示,加入其微商並不需要簽署任何合約,只需要通過上級代理,將自己身份證資訊提交進行審核,就能夠由總部下發授權書,而使用化名注冊的情況是不允許的。

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正在對左女士等人手中的授權書核實真實性,而何董等人的姓名並未在總部備案,小微商代理在微信名中稱呼自己為“執行董事”,屬於他們的自由。客服表示,左女士可以從購買方要求退貨,如果發現代理有虛假宣傳的行為,公司將會警告和追究。

2月16日,自稱滿婷北京售後服務中心負責人的華先生向記者回電,稱可以配合左女士等人辦理退貨業務。華先生表示,無論左女士等人是從誰手中購買的產品,只要是真貨,他都可以退款。“該事件已經引起集團重視,集團初步懷疑是個別小代理商團夥通過虛假宣傳進行牟利,目前我們正在對授權書進行驗證,查看來源。”華先生稱。

截至記者發稿時,有學員告訴記者,已經有“老師”主動聯繫其辦理退貨,當即還收到了對方退還的一半貨款。

律師分析

做微商需謹慎 入局易維權難

北青報記者發現,除了左女士以外,從2014年開始就有大批網友在網上通過各類方式為自己維權舉報,稱自己被滿婷公司員工以各種方式套路作微商,但並未有維權成功的報導。

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甄靈宇表示,民商事領域有合約相對性和責任自負的原則,滿婷公司的各地經銷商如果是獨立注冊的公司,即使涉及虛假宣傳或欺詐的問題,也應該由這些獨立公司來承擔責任,滿婷公司對合作方的銷售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只是管理的問題並且本身也影響其品牌聲譽,但如果滿婷公司知情或者提供了便利甚至參與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目前,左女士可以就欺詐或虛假宣傳的問題,向收她款的人或發貨給她的主體追究責任。

甄靈宇律師提醒想要做微商的網友,在付款前要注意保留對方虛假承諾的內容證據,搞清楚合作的主體到底是誰、對方的資信情況如何,最後也一定要簽署書面合約,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文/本報記者 王浩雄

攝影/本報記者 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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