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公元前723年-約公元前645年)漢族,名夷吾,又名敬仲,字仲,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潁上(今安徽潁上)人。史稱管子。
1、不失其時,然後富。
出自《管子·禁藏》。不失去農耕時節,這樣做國家就會富有。
2、非其所欲,勿施於人。
出自《管子·小問》。不是別人所希望的,不要施加在別人身上。
3、聖君任法不任智,任公而不任私。
出自《管子·任法》。聰明智慧的君主憑借法律而不是憑借個人的小聰明來治理國家,依靠公正而不是利用私利來處理事情。
4、凡輕重之大利,以重射輕,以賤泄平。
出自《管子·國蓄》。運用輕重之術的巨大利益,在於先用較高價格收購價格下跌的商品,然後用低價出售的辦法,來避免物價的暴漲。
5、市也者,勸也。勸者,所以起,本善而末事起。
出自《管子·侈靡》。市場是一種勉勵,勉勵是為了發展。農業生產因之而完善,工商行業也得到發展。
6、天不為一物枉其時,明君聖人亦不為一生枉其法。
出自《管子·白心》自然不會為了照顧某一作物而更改季節規律,明智的君主和聖人也不會因為一個人而歪曲法律規定。
7、春賦以斂繒帛,夏貸以收秋實,是故民無廢事而國無失利也。
出自《管子·國蓄》。春季養蠶時放貸,用以斂收絲綢,夏季耕種時放貸,用以收回秋糧,因此,人民不會荒廢農事,國家的利益也不會受到損失。
8、論材、量能、謀德而舉之,上之道也;專意一心,守職而不營,下之事也。
出自《管子·君臣上》。謀:檢驗、審察。營:通“熒”,迷惑。評論人才、衡量能力、審察德行而提拔官吏,這是君王的職責;一心一意,恪守職責而不迷惑,這是臣子的職事。
9、為人君者,倍道棄法,而好行私,謂之亂。為人臣者,變故易常,而巧言以諂上,謂之騰。
出自《管子·君臣下》。 倍:通“背”,違背。騰:凌駕。 作為人君,背離君道拋棄法律,而喜歡擅行私意,這叫做“亂”。作為人臣,改變舊規變更常理,而花言巧語諂媚君上,這叫做“騰”。
10、故其立相也,陳功而加之以德,論功而昭之以法,參伍相德而周舉之,尊勢而明信之。
出自《管子·君臣下》。參伍:參驗以較。 所以,設立輔相的時候,羅列他的功績,考察他的德行,評論他的功效,看他合不合法度,經過考核比較,各方面都適合,然後舉用他,舉用後要尊重他們的權力並充分予以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