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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生死由投票來決定?窮病的背後,隱藏多少現實的無奈

你的投票,決定我老爹的生死。

近日,一則網友的論壇引起了很多人的爭議,一位常州老師的父親遭遇車禍,經過手術治療出現好轉又出現反轉。

(視頻截圖)

在被告知治療費用需要上百萬,治好的可能性渺茫,因此男子發起了投票,直接讓網友決定父親的生死。

是選擇繼續治療,還是放棄治療?

傾家蕩產拿出100萬去做個賭注,這是一個難題,也是一個無奈的殘酷現實。

選擇治療,錢從而何來?即便傾家蕩產湊夠了100萬,但出院後後續用藥費用、病人照顧時間成本、後遺症的潛在隱患,這將是一堆巨額的外債以及未來無底洞的開支。

放棄治療,面對是社會與道德方面的譴責,無盡的悔恨與自責,以及人性深處的拷問......

是孤身一注,還是放棄妥協?生死又得如何決定?

生命是神聖,醫療工作人員也自然儘力挽救生命,但同時又得兼顧到患者的生命質量與家人的自主權。

按照現代醫學倫理分析,每一個意識正常的成人都應對自己身體有自己的決定權

若碰到意識不清的患者,這份自主權就完全由家人來替代形使,要想保證家人的決定符合患者利益,這誰都保不準。

法律的制定是嚴謹,但同時也是滯後。我們誰也沒有辦法明確法律依據來幫助我們判斷哪種抉擇是對的,但純粹的道德層面上,哪種選擇才是準確呢?是否又能說得清呢?

面對高昂的醫療費用,醫護人員有權利搶救嗎?

這樣的現實困局,醫療工作人員都會與患者家屬進行商量,有醫保的盡量所有診治費用通過醫保來報銷。

對於確實有經濟困難又需要搶救的患者,按照醫院規定,就會上報醫務科備案,申請特殊對待,成功後就可啟用特殊的救助基金

但基金往往有限,且只能用於基本的搶救,除外的所有費用自理。

這也意味著,沒有哪家醫院敢完全不治,否則違法了衛計委的相關法規與職業操守,承受莫大的道德壓力;但又沒有哪家醫院願意治,畢竟高昂的醫療成本畢竟不是一個小數目。

誰都沒有對錯,但誰都不能停止思考

《我不是葯神》就有一個經典台詞:世界上只有一種病,那就是窮病。

雖說近幾年的醫保不斷完善與改革,儘管很多抗癌藥品也正式納入醫保報銷範疇,國家一直在努力,相關製藥企業與醫療機構也一直在妥協。

但依我國國情,醫療費用還是成為可拖垮整個家庭的大浩劫。

在衛生經濟學有一個名詞-----「災難性醫療支出」,若一個家庭自付的醫療費用超過家庭可支付能力的40%,那就認定為這個家發生了災難性的的醫療支出。

2016年我國就曾做過一項調查,患者的家庭年均收入為8607美元,而癌症患者人均支出就需要9739美元,遠遠超過災難性醫療支出範疇。

更關鍵的是,這些還只是治療費用,家庭的時間、物力成本同樣不可忽視。

不少家庭放棄原有的物質條件,工作、房子、車子甚至勞動力,動用所有能變成「救命錢」的定價交換物,只是希望能延長患者多活久一些。

生活不是電影,往往充滿許多現實與無奈

即便這個世界很現實殘酷,我們有時也會像片中人物一樣面臨人生的考驗和抉擇。

我們在做出任何醫療決策之後,後果也需要由患者家庭去承擔,別人又何以資格慷他人之慨呢?

在爭取患者利益最大化這一原則時,若將其他現實因素排除在外,與保障患者權益這一核心目標卻是南轅北轍。

子非魚,安知魚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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