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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甘膦致癌?除草劑中安全性最高的草甘膦表示:這鍋不背!

陪審團甚至法庭都是不具備對科學問題做出裁決的能力和權威的。科學問題的結論都基於事實,特別是基於實驗併合乎邏輯,其他任何力量無法改變,在此案中就是草甘膦不致癌。

草甘膦致癌?除草劑中安全性最高的草甘膦表示:這鍋不背!

點評人:中科院遺傳與發育研究所生物學研究中心高級工程師薑韜

9月25日,據世界農化網報導,法國國會近日就禁止草甘膦在法國使用一事展開了投票表決,這是12個月來的第2次投票。儘管法國總統馬克龍支持禁用,但投票結果還是使草甘膦在法國的使用期限延長了3年。

廣為人知的草甘膦種類除草劑或農達品牌近幾個星期以來常出現在頭條新聞中,新聞始於美國加州地方法院判決一位使用者獲得2.89億美元的賠款,該使用者約翰遜(Johnson)聲稱由於接觸此類產品,他在2014年患上了非霍奇金氏淋巴瘤。

一邊是使用期限延長3年,另一邊又是被判賠償2.89億美元,為何草甘膦的命運如此坎坷。

陪審團裁決能否說明草甘膦致癌?

「按照美國陪審製,陪審團成員一般是從市民中隨機選出參與到訴訟的審理。他們大多都沒有生物學專業背景。」山西農科院研究員孫毅告訴《科技日報》記者。

「儘管我們很同情約翰遜先生,但不得不說從科學的角度來說,本裁決是站不住腳的。首先,全球接觸草甘膦者不計其數,僅此一例致癌訴訟,從統計學上不具說服力。其次,國際上主要的監管與科學權威機構,包括美國食葯監局、美國環保署、歐洲食品安全局、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等都認為草甘膦不是致癌物。」孫毅進一步解釋。

國際癌症研究所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把草甘膦列為「較可能致癌」的官方機構。本次的裁決中,陪審團很可能是出於同情弱者的原因,隻將國際癌症研究所對草甘膦的評估報告作為主要依據。

另據最新披露出來的消息,原告律師出示的另一個關鍵證據,是他們弄到了孟山都的內部郵件。原告律師以此說明孟山都早就知道草甘膦會致癌,隱瞞下來了,所以該重罰。陪審團相信了這個說法。

但是那封郵件的原文,說的是:「草甘膦和農達這兩個詞語不能互換,也不能再用『農達』來稱呼所有草甘膦種類的除草劑。」草甘膦是除草劑中的一種有效活性化學成分,農達是草甘膦品種除草劑中的一個品牌,農達除了草甘膦還含有其他助劑,和草甘膦不完全等同。業內人士表示,這不是在承認農達會致癌,而是否認農達會致癌,是一種嚴謹的表述方式。

中科院遺傳與發育研究所生物學研究中心高級工程師薑韜告訴《科技日報》記者,「孟山都隱瞞農達毒理學結果」是頑固反轉勢力十餘年來秉持的說辭。農達由活性成分草甘膦加助劑組成,沒有助劑草甘膦溶液在植物上呈液滴狀,容易滾落損失。助劑是表面活性劑,可以幫助草甘膦溶液在植物上充分濕潤展開,大大增強滲透性,便於植物吸收,提高草甘膦利用率。助劑的具體成分和用量往往是屬於最終產品的商業秘密。實際上毒理學實驗表明了草甘膦相關的毒性:農達中表面活性劑>農達>草甘膦酸>草甘膦丙胺鹽;其中表面活性劑主要成分跟洗髮精和沐浴液中的相應成分是同類。

對於這個判決,據拜耳作物科學(已收購孟山都)的相關負責人告訴《科技日報》記者,該公司將就約翰遜案的裁決提出上訴,繼續捍衛草甘膦品種除草劑。「草甘膦除草劑產品擁有超過40年的安全使用記錄,時至今日仍然是農民和非農用重要、有效且安全的雜草管理工具。」

草甘膦的生產者為何有如此底氣?

「草甘膦的毒性比一般食品添加劑還小。」中國科學院亞熱帶農業生態研究所研究員肖國櫻說。

草甘膦是全球農業生產中使用最為普遍的一種廣譜除草劑,擁有40年的良好長期安全使用記錄,並已經在世界160多個國家得到應用,通過廣泛的毒理學試驗,全球進行了總數超過300個的獨立毒理學研究。全球迄今超過800項的科學研究均得出一致結論:草甘膦不致癌。

「即使是在國際癌症研究所的報告中所提到的許多被明確認定為具有致癌性的物質仍出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其中包括:酒精和酒精飲料、香煙、中式鹹魚、太陽輻射、紫外線、美容院的日光浴設備、烤肉、霉變的花生和糧食、檳榔等。 而與草甘膦同被列入可能致癌的物質也有許多是我們大多數人經常接觸的,其中包括薯條、薯片、油條等高溫處理的食物、黃曲霉毒素M1、咖啡、紅肉、醬油、可樂、汽油等。也許我們有一天會看到有人會起訴麥當勞、星巴克或可口可樂等公司,因為他們經常消費的由這些公司提供的薯條、薯片、咖啡或飲料『可能致癌』。」孫毅說。

就在今年9月3日,巴西一家法院作出裁決,確保巴西種植者能夠繼續使用草甘膦品種除草劑。

去年11月,德國陣前「倒戈」, 歐盟最終批準續登草甘膦5年。

此次法國國會再次針對禁用草甘膦投票表決,決定使用期限延長3年,法國農業部長表示,農民不應該承擔禁用草甘膦所帶來的損失。但他還指出,總統與公眾都認為法國需要繼續尋找新的解決方案,以便在2021年後使用草甘膦替代品。

「相比其它除草劑高毒、高殘留而言,草甘膦低毒、低殘留,在目前狀況下,草甘膦的安全性是除草劑中最高的。」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所長林敏說。

除了巨集觀的毒理學研究,在微觀層面,草甘膦的性質也是已經非常清楚,薑韜表示:「就分子結構而言,草甘膦是甘氨酸的一種衍生物,學名是N-(膦酸甲基)甘氨酸,功能上是生物體內一種重要高能磷酸鍵分子-磷酸烯醇式丙酮酸的類似物,主要抑製植物體內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結果抑製了芳香族氨基酸的合成,在代謝水準上阻止了植物的生長,而動物不是採用這個代謝途徑保證芳香氨基酸合成的,因此不受影響。草甘膦化學性質穩定。研究證實草甘膦跟DNA沒有相互作用,不會直接對DNA做任何化學修飾改變,不是誘變劑。」

「同時,草甘膦也由此途徑抑製了部分玉米等農作物的真菌病害,對於抗草甘膦的農作物具有附加的收益。」薑韜補充說。

點評:

這起草甘膦致癌案子的初審判決提示我們思考,什麼是科學判斷。那就是要堅持科學認知的理性精神,不受預設立場及主觀好惡的干擾。科學判斷的要基於邏輯和事實。

我們通過影片和圖片看到了身患非霍奇金淋巴瘤且處於晚期的原告-園丁約翰遜先生健康狀況悲慘,相信大家都深表同情,而且約翰遜先生不幸的還在於他的淋巴瘤又恰恰是屬於不易治癒的亞型,因為隨著生物製藥的迅速發展,現代醫學已經可以使用轉基因技術生產基於CD20抗體藥物,治癒多種亞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了。但我們對於草甘膦是否是導致約翰遜先生的惡性腫瘤疾病,仍然要做科學判斷,包括事實認定。

此案中擺在陪審團面前的最重要使命是兩個判斷:

第一個是原告的淋巴瘤是否草甘膦導致,責任是否在於孟山都;第二個是孟山都是否有刻意隱瞞草甘膦致癌的資訊的行為。

其中第一個判斷中,核心是草甘膦是否致癌,需要從權威機構的結論進行判斷,其中只有的IARC的不接受同行評議的評估報告把草甘膦列為可能致癌,與其他權威機構的結論和最新研究結果-草甘膦不致癌的結論不一致,帶來廣泛批評。與結論明確的煙草致癌不同,美國官方EPA也不會要求把這個被認為有明顯缺陷的評估結論作為必須告知的內容,這一點即使是終審,也不能改變。

第二個判斷是基於孟山都內部郵件的內容,相關部分著名科普作家方舟子已經做了披露和解讀,不再重複。我這裡強調的是私人信件的解釋權100%在於其作者,原告方的解讀僅供參考,不具效力。而實際上陪審團最能發揮作用的就是對這個郵件的判斷,因為哪怕致癌結論最終是錯的,但只要是對消費者不利的,當時就應當立即告知不可隱瞞,這是涉及人權的人道主義原則。這裡的關鍵就是對郵件中相應語句內容究竟是個比喻還是研究結論做出判斷。這個其實原本並不難。儘管在這個判斷上主觀成分最大,但其基礎也要基於事實判斷,要基於文本本身而不是做臆想推斷。這一點大概需要二審來解決了。

由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陪審團甚至法庭都是不具備對科學問題做出裁決的能力和權威的。科學問題的結論都基於事實,特別是基於實驗併合乎邏輯,其他任何力量無法改變,在此案中就是草甘膦不致癌。

【陳思進作品】

陳思進財經金融簡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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