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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植樹節的古代,看看古人如何搞綠化?

陽春三月,春暖花開,又是一年植樹好時節,全國各地都會如火如荼地開展植樹活動。若是,沒有時間外出實實在在地種樹澆水,還可以通過如“螞蟻森林”等智能應用,為保護環境、增添綠意貢獻自己的小小努力。

其實,熱愛植樹並不是現代才有的屬性,早在我國古代就已流行,雖沒有特定的植樹節,也絲毫不影響人們對於植樹的熱愛……

先秦:3000年前已設“掌林官”

《禮記》說:“孟春之月,盛德在木”,意思說春天植樹造林,是最大的道德行為。我國植樹造林的歷史,最少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

早在虞舜時代,就設立了執掌山林的官員“虞官”,這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林業部長,他的工作重點之一便是號召官員和百姓種樹

《谷梁傳》莊公二十八年、三十一年條載:“山林川澤之利,所以與民共也,虞之非正也。”“罷民三時,虞山林藪澤之利。”

到了周代,國家專門在“秋官”下設有種植和保護行道樹的管理官職——野廬氏,以防止偷伐;為動員群眾植樹,甚至作出“不種者,無槨”(不種樹的人死後不給棺材)的規定。

秦朝:打造最早的“道路綠化帶”

秦始皇一統天下後,下令修建專供皇帝出巡車行的馳道,還規定馳道兩旁,每隔三丈種一樹。這裡的樹木不僅具有裡程標識的作用,還增添了威嚴氣勢,美化城市,這也是是我國最早“道路綠化帶”雛形。

《漢書·賈山傳》:“秦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濱海之觀畢至。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

漢朝:對此頒發植樹詔令

一向提倡“順天”自然觀、重視農業生產的漢文帝、漢景帝,對種樹當然不會含糊,曾9次頒發勸民植樹的詔令。

《漢書·景紀》記載:公元前161年,漢景帝頒布勸農桑詔:農,天下之本也。黃金珠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以為幣用,不識其終始。間歲或不登,意為末者眾,農民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可得衣食物。

南北朝:發樹苗、定指標

南北朝時,北魏孝文帝取消山澤之禁,給百姓分田植樹,而且對種樹作了具體規定:“男夫一人給田二十畝,課蒔余,種桑五十株,棗五株,榆三株,限三年種畢”,可見當時已經給農民規定植樹指標。

莫高窟第296窟《福田經變》局部圖 莫高窟的壁畫中第一次出現植樹場景

隋朝:千里大運河綠柳成蔭

京杭大運河

今人每稱柳樹,總不覺與“楊”並提,卻鮮知此美稱源於隋煬帝。在下令開鑿通濟渠後,他接受大臣虞世基的建議,帶頭在運河兩岸栽植柳樹,並禦書賜柳樹姓“楊”。

同時,他還大行獎勵之策——“柳一株、賞一縑”,縑就是雙絲的細絹,每種活一棵樹,就賞細絹一匹。此獎勵詔令一出,臣民紛紛植樹,後來出現了千里運河岸綠柳成蔭的景觀。

唐朝:皇帝帶頭“手植銀杏”

位於西安市長安區終南山下的古觀音禪寺,還存留著唐太宗李世民曾手植銀杏。每逢秋冬葉落季節,滿地黃花堆積,引得遊人紛紛前往欣賞。

終南山下古觀音禪寺

唐代還規定,王公的“永業田”裡必須種上一定數量的樹木;凡驛站與驛站之間,都要種上道樹。開元年間,還下令各地在通衢兩旁都種上各種樹木,以蔭蔽行旅……這都可在唐朝的詩歌裡窺之一二。

李白詩雲:“樓東一株桃,枝葉拂青煙。此樹我所種,別來向三年。桃今與樓齊,我行尚未旋。”

杜甫雲:“ 奉乞桃樹一百根,春前為送浣花村。”

白居易:“持錢買花樹,城東坡上栽。但購有花者,不限桃李梅。”

宋朝:植樹與官員KPI“掛鉤”

宋太祖趙匡胤將植樹實績與官員考核直接“掛鉤”,政績斐然者直接“晉升一級”,足見朝廷對種樹的重視

《宋史·太祖本紀》雲:宋太祖課民種樹,夾河兩岸廣種榆、柳護堤。

蘇軾謫居黃州時在城東山坡開荒種地,親手種植了柳、桑、棗、栗等樹,謂之“東坡”。還把種樹的實踐體會寫成了《種松法》,對於何時下種,何時采果,怎樣育苗和管護等等娓娓道來。

黃州·東坡

元朝:種樹寫入法律

《元史·食貨志》載,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後詔書天下:"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衣食以農桑為本"。

頒布《農桑之製》,其中第十四條規定:每丁歲種桑、棗二十株。土性不宜者,可種榆、柳等。

元朝立法規定:每人每年需要種桑樹、棗樹20棵,如果土性不宜,可改種榆、柳。此外,他要求級官吏督促實施,如失職或申報不實,須按法律論罪。

明朝:植樹皇帝朱元璋

南京·鍾山

如果有人排“帝王種樹排行榜”的話,明太祖朱元璋當居榜首。這位“放牛皇帝”很有經濟頭腦,一上任就大力發展“經果林”,“令天下廣植。凡民戶有田者,須種桑麻、栗棗各二百株”。

鼓勵利用荒山閑地造林,實行“免稅”政策,樹木成材後歸種樹者。而對於砍伐、偷盜樹木者,一律治罪,絕不手軟。

在他推動下,大明朝種樹成風,全國種樹規模在10億株以上,僅南京鍾山一帶就種了50餘萬棵梧桐樹、棕櫚樹,他自己也由此獲得了“種樹皇帝”的雅號。

清朝:立植樹碑,為後世研究提供寶貴資料

到清朝時期,在前朝各朝代的積累下,綠化面貌早已基本成形。清朝建立後,清皇帝依然要求地方官員勸諭百姓植樹,禁止非時采伐和牛羊踐踏及盜竊之害。

泰山·柏樹

在清代嘉慶二年,泰安府知府為褒獎植樹造林,綠化泰山,在泰山腳下修建了種柏樹碑,這是泰山首塊也是目前唯一一塊詳細記載古代泰山大規模植樹造林的碑刻。

這塊泰山種柏樹記碑立於泰山中路紅門孔子登臨西側,由時任泰安府知府金啟撰文並書寫,碑文正面詳細記載了清代嘉慶二年泰山只有對松山附近“古乾參天,綠蔭夾路”的植被狀況,和當時上上下下的執政者對泰山植樹造林綠化環境的重視。

背面則記錄了山東各地知府積極捐樹22000棵的詳細名錄。當時綠化的區域從泰山王母池遍及升仙坊盤道兩側,為研究泰山現存古樹名木提供了寶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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