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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教育部給你們送保障來了,快來看一看吧

對於高等教育,近年來的改變越發顯著,首先是教育部提出了振興本科的口號,要求提高高等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合格人才。標誌之一就是學校取消了“清考”制度,堵死了大學生混文憑的路。這個舉措一落實,就有不少高校勸退了一些學生,對大學生確實起到了警醒的作用。可以相信,隨著大學抓教學質量,高校人才培養一定會有不小起色。

但是,高校人才培養中,有一個繞不過的環節,那就是大學生的實習,社會實踐環節。這個環節,可謂是問題多多。以至於很多學生對這個環節非常抵觸,有的乾脆買個實習鑒定應付學校,以求畢業。

這些,並不能把原因推到學生身上,主要在於學校和實習用工部門,存在著一些問題,而制度上又沒有及時跟上。在這個環節,不少學生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卻往往因為制度的不完善,而吃了啞巴虧,這也是學生抵觸甚至排斥實習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有些學校,把學生當成了搖錢樹,在學生畢業之前賺一筆,也就是“賣學生”賺錢。反正學生處於弱勢地位,不按照學校的規定前往實習部門,就拿不到實習鑒定,這種強迫學生實習的現象一直沒有杜絕。只是,隨著市場化的推進,一些學生可以通過市場化行為,也就是花錢買鑒定了,完全違背了實習的初衷。

另一方面,接收學生實習的企業,將學生當作廉價勞動力,安排大學生做簡單重複的工作,乾低端的勞動,隻發很少的實習費,有的甚至不發費用。有的企業,肆意延長學生的勞動時間。也有的部門,因為學生實習期太短,不願意接收學生實習。

針對問題出政策,教育部最近頒布了《關於加強和規範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學生實習的勞動時間、待遇方面都進行了規定。“意見”明確要求,除了特殊工種以外,學生實習每天的勞動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4小時,也就是按照《勞動法》規定辦理。對於學生實習期間待遇,“意見”的表述是原則上不低於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

當然,待遇不僅僅是勞動報酬,還有實習大學生的社保問題,都針對問題,提出了方案。比如意見提及的,在實習實踐活動中,不能只有“工”沒有學,要讓實習學生在實習中學習,得到提高。要實現用工到用人的轉變等等。

從學生在校的學習,到畢業的實習環節,教育部都在進行規範,力求提高高校培養人才的質量,做好從學校到社會的銜接。“意見”的頒布,為大學生實習提供了制度性保障,規範大學和實習部門的行為,對於大學生來說,是個不錯的消息。

對於教育部頒布的《關於加強和規範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您怎麽看?歡迎大家談談各自的看法,寫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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