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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功能不全時期,如何用藥?2個用藥原則不傷腎!

當腎病進展到腎功能不全時期後,藥物代謝和排泄會受到影響。原本同一種藥物、同樣的劑量,對普通腎病患者來說可能是安全的,但是腎功能不全患者使用後則可能會加重腎臟損害。

所以腎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藥時不能簡單地通過藥物是否能治病來選擇藥物,還應該要考慮該藥物對腎臟是否有損害,尤其是在腎小球濾過率已經降低的情況下。

腎功能不全用藥的注意事項:

1、在堅持腎毒性小或無腎毒性藥物的原則下,選擇少經腎臟排泄的藥物

腎功能不全患者用藥需格外謹慎,對可能導致腎損害的藥物盡量不用。或是採用腎損害較小的藥物來代替,或是短期使用。

盡量不選擇以腎臟排泄為主的藥物經由腎臟排泄40%,就可引發藥物損害。

2、用藥原則:少而精

腎功能不全患者,往往出現多種併發症或合併其他疾病,在治療前一定要對患者自身的疾病做一個系統、全面的分析,製訂一套適合患者的治療方案,選擇少數幾種切實有效的藥物進行治療,而不是吃一堆藥效不大的藥物。

各類藥物如何使用

舉例說明

降壓藥:

ACEI、ARB,GFR<45ml/min/1.73㎡者低劑量起始,增加劑量1周後評估GFR和血鉀水準。

β受體阻滯劑GFR<30ml/min/1.73㎡使用劑量減半。

鎮痛葯:

NSAIDs GFR<60ml/min/1.73㎡不能長期使用;GFR<30ml/min/1.73㎡避免使用。

抗菌葯:

氨基糖苷類藥物GFR<60ml/min/1.73㎡患者要減少劑量或延長用藥間隔。

降糖葯:

磺脲類,GFR<30ml/min/1.73㎡,使用由肝臟代謝的降糖葯需減量。

胰島素GFR<30ml/min/1.73㎡後,用量需減量。

二甲雙胍,GFR<30ml/min/1.73㎡後,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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