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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中國“家底”:淨財富全球第二,應對債務風險有足夠信心

資產負債表是直觀了解一家企業經營狀況的報表,而國家的資產負債表就是“家底”。

自2011年以來,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國家資產負債表研究中心主任張曉晶、國家資產負債表研究中心副主任常欣等以“中國國家資產負債表”為研究課題,力圖全面展現中國的資產、負債和財富的“家底”,為分析中國的國家能力、要素配置、財富構成與債務風險等提供了權威依據。

12月26日,《中國國家資產負債表2018》(下稱《報告》)發布,集中展現了2000-2016年間中國“家底”的變化。

《報告》指出,擁有較大規模的政府資產淨值,並不能保證我們高枕無憂,面對可能到來的“驚濤駭浪”,必須充分估計困難,並做好預案。長遠看,不斷優化存量財富配置,才是邁向高品質發展的關鍵,尚有大量改革任務需要完成。

中國淨財富全球第二

社會淨財富規模和GDP是衡量綜合國力的重要指標。

《報告》指出,2016年末,我國社會淨財富(非金融資產與對外淨資產之和)總計437兆元,其中,國內非金融資產424兆元,對外淨資產13兆元。

中國社會淨財富水準,相當於美國同期財富水準的70.7%,位居世界第二。同期,我國GDP為74.4兆元,相當於美國同期水準的57.2%,亦位居全球第二。這體現了改革開放的成就。

在2000-2016年間,我國非金融資產由37.5兆元增長至424.5兆元,增長了10.3倍;金融資產由53.2兆元增長至786.2兆元,增長了13.8倍。金融資產增速顯著高於非金融資產,導致金融行業增加值佔GDP的比例快速上升。

金融資產中平均增速最高的是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和未貼現銀行承兌匯票,平均增速分別為44.2%、26.7%和25.2%。《報告》指出,這三項資產的增速領先和佔比提高,反映出我國非銀行金融體系的快速發展以及我國金融結構不斷優化:基金和保險已成為我國居民儲存財富的重要方式,同時,銀行表外業務也有了長足的發展。

《報告》指出,社會淨財富的增長來自投資和價值重估。投資來源於儲蓄,是總收入中未被消費的部分,形成了社會淨財富在物量上的增加。價值重估是由資產價格變化導致的財富名義價值增長。

2000~2015年,我國非金融資產年均增長23兆,其中68%來自投資的貢獻,32%歸因於價值重估。企業上市後估值提升、住房價格上漲等是價值重估的主要原因。我國對外淨金融資產年均增長1兆,其中,投資貢獻了171%,價值重估的貢獻則為-71%。

由於對外淨資產用人民幣計價,所以,匯率的變化對其產生直接影響;2005年以來,人民幣持續升值,導致我國以外匯儲備為主的對外資產的人民幣價格減值。

政府部門持有27%社會淨財富

2016年,我國社會淨財富的73%歸居民所有,剩餘27%由政府持有。在影響居民和政府淨財富上的分配的力量主要有兩股:一個是所有製多元化改革的不斷推進,這會降低政府財富的佔比;另一個是政府部門掌握的資產經歷了較大程度的價值重估,尤其是2000年以來大量國有企業上市,增加了政府財富的佔比。

《報告》指出,政府部門佔有大量社會淨財富,是我國與發達經濟體的顯著差異。2016年,英美政府淨資產均為負,而日德政府淨資產佔社會淨財富比重均不足5%。這既反映了中國現階段政府主導經濟發展的特點,也體現了公有製為主體的制度性特徵。政府主導的經濟趕超,積累了大量的政府性資產,這包括國有企業擴張和地方政府大量負債所形成的基礎設施等資產;而公有製為主體,則使得土地等重要資源為政府所有,也導致政府資產規模龐大。奉行公共財政(而非生產建設性財政)、土地私有化和國企佔比很小,是西方發達經濟體政府資產規模顯著小於我國的主要體制因素。

從風險維度看,政府部門擁有大量淨資產是國家能力的重要體現,它使得我們能夠有底氣地應對風險。但是,從效率維度看,政府直接擁有和配置大量資產,也致經濟的整體效率下降。

《報告》建議,長遠看,我國需要盤活和重置政府存量資產,這包括大幅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創新配置方式、更多引入市場機制和市場化手段、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鑒於國有企業股權也是政府淨資產的重要構成,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僵屍國企的退出,應是優化配置政府資產的題中應有之義。

有足夠信心應對債務風險

《報告》指出,僅從債務或杠杆率角度來討論債務風險,結論可能偏頗。而淨財富是應對風險能力的重要體現,需綜合考察資產、負債和淨財富。

《報告》表示,結合中國的國民淨財富數據,在應對債務風險問題上,我們有足夠的信心。2000~2016年,中國政府負債從2兆上升至27兆,規模擴大至原來的13倍;政府資產也同步增長,從11兆元上升至146兆元,規模擴大至原來的12.8倍。這樣,中國政府所擁有的淨財富就從9兆元上升到119兆元,規模亦擴大至原來的12.7倍。近120兆的政府部門淨財富構成應對債務風險的雄厚基礎。

不過,仍有三大因素可能會對政府淨財富造成衝擊,需要引起關注。

一是未直接計入的各類隱性債務。這包括地方政府大量的隱性債務(按不同口徑估算,約在30~50兆之間);以及機構事業部門養老保險中政府所應承擔的隱性債務(《報告》估算約為25兆)。

二是政府資產的流動性。我國政府部門淨資產中,剔除掉變現能力較差的非金融資產,淨金融資產可以達到73.0兆元;其中國有企業股權為52兆,佔政府淨資產的44%。政府非金融資產中,政府土地儲備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其規模為23.9兆,佔政府非金融資產的52.4%。總體上,政府資產的變現能力較強。

三是資產價格的順周期性。過去十幾年來,全部非金融資產增量中有三成的比例來自於價值重估的貢獻;金融資產中的股票和投資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具有更強的順周期性,其估值水準與經濟周期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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