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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比亞迪廣告門關鍵人物汪曉婷 究竟誰才是受害者?

  對話比亞迪“廣告羅生門”漩渦核心——上海雨鴻負責人汪曉婷

  來源:成都商報

  比亞迪、雨鴻文化、30余家廣告公司,正在陷入一個撲朔迷離的“廣告羅生門”事件——涉及11億元人民幣。而這個事件中,三方都稱自己是“受害者”。

  7月12日,比亞迪發布聲明稱,一個叫李娟的人,對比亞迪以上海雨鴻傳播公司汪曉婷的名義展開活動;對外聲稱是比亞迪派出機構,假冒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市場部總經理身份,偽造比亞迪多枚印章,與多個廣告商簽訂宣傳類合約。比亞迪均不知情,也與比亞迪無關。

  這則聲明迅速引爆了其中一家“受害”公司——上海競智廣告公司的憤怒。13日,上海競智發文稱,與比亞迪有關的廣告合約詐騙長達三年,且例舉了多個證據,反駁了比亞迪所稱的“毫不知情”。。

  上海雨鴻在比亞迪“廣告羅生門”事件中扮演著一個什麽樣的角色,一度讓人匪夷所思。

  7月16日以前,在多家媒體的口中,上海雨鴻是李娟的“利益共同體”,是比亞迪的供應商,與比亞迪深圳總部接觸,並幫助比亞迪接洽與廣告商的具體業務。

  但7月16日早,上海雨鴻在其微博账號發布聲明,稱從未授權李娟以該公司名義承攬包括比亞迪在內的任何廣告業務,李娟也不是雨鴻公司的員工。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雨鴻在聲明中多次引用網傳的李娟自述,站在比亞迪的對立面,與其他供應商一道指責比亞迪的不負責任。

  隨後,16日下午,雨鴻與競智、速肯等公司一起召開了媒體說明會,再次強調了自己的“乙方”身份。

  而在網傳李娟的《說明》中,雨鴻汪曉婷與其曾是上海搜易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從事廣告業務的同事,現為上海雨鴻的負責人。這也是李娟找上上海雨鴻的直接原因。據稱,李娟在比亞迪深圳總部的門禁卡都是由汪曉婷的身份資訊注冊的,“雨鴻汪曉婷”也成了李娟面對比亞迪時的“官方身份”。

  李娟已自首,而網傳李娟上級陳振宇已失聯,汪曉婷成為了風口浪尖的“第三號”人物。為此,成都商報採訪了比亞迪“廣告羅生門”事件旋渦中心的上海雨鴻文化負責人汪曉婷。

  談李娟:

  主動來聯繫合作,她不像騙子

  成都商報:跟“國金比亞迪”是從何時開始合作的?是對方主動聯繫雨鴻的,或有中間人介紹?

  汪曉婷:2017年4月開始,是李娟(主動)聯繫合作。

  成都商報:有報導稱,“國金比亞迪”對其他廣告公司欠款達11億,對雨鴻有無欠款?

  汪曉婷:雨鴻欠款高達1.7億項目款。

  成都商報:這1.7億的項目款,李娟是以什麽說法來回應你們的?

  汪曉婷:因為我們合作就是從2017年的四月份開始合作,兩百多個工作日的期限,很多(账)都是近期剛剛到期的。所以說她就是沒有具體回復,就是我們催款一直催款無效,然後才會引起的這個事情發生的。

  成都商報:有的說法是李娟曾就職於貴公司的關聯公司“搜易廣告”?

  汪曉婷:李娟於2015年就離職了,之後的事情我們不知情。後續作為乙方來說,是李娟主動找我們合作。

  成都商報:也就是說你跟李娟是前同事?

  汪曉婷:我們之前是同事,李娟2015年就離職了,後面1年都沒有聯繫。

  成都商報:在你看來,李娟是一個什麽樣的人?

  汪曉婷:我感覺李娟工作能力還是不錯,不像騙子。但是這麽大的事情,不可能玩這麽大的局,一個人應該不行。

  談“深圳項目確認”事件:

  兩赴深圳比亞迪先確認後否認

  自稱對李娟冒用自己身份不知情

  速肯廣告公開稱,今年6月初,速肯項目經理、李娟及其助理,雨鴻汪曉婷一行4人到了深圳,踏進了比亞迪深圳總部的採購科,相關負責人為其簽字確認了2018年上半年部分的項目。

  汪曉婷則告訴成都商報記者,6月時比亞迪方確認了2018年上半年的部分項目,並簽了字。但7月9日再次去深圳總部時,對接的人不一樣了,矢口否認了相關項目,並稱系李娟私刻印章。

  這次的“深圳項目確認”事件是此次風波中的一個焦點事件,甚至可以說是李娟“假面”的轉折點,給事情帶來了直接的轉變。速肯稱,兩個汪曉婷出現在深圳,比亞迪不可能不知情。而汪曉婷則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也正是這次深圳之行,讓她產生了對李娟的懷疑。

網傳的李娟名片網傳的李娟名片

  同時,根據證券日報對比亞迪相關人士的採訪,其認為汪曉婷對李娟冒用身份是知情的,“見面時,比亞迪市場行銷部人員叫李娟為汪總(此前李娟一直以上海雨鴻文化汪曉婷身份聯絡比亞迪人士),汪曉婷就在旁邊一聲沒吭。”該名知情人士氣憤說到,這都有監控影片為證,一旦警方需要,比亞迪可以提供相關證據。但汪曉婷對記者否認了此說法。

  成都商報:除了李娟,具體的合作有無跟其他比亞迪的公司人員聯繫過?

  汪曉婷:在2018年6月之前雨鴻公司沒有和深圳比亞迪任何人對接過。

  成都商報:對接的都是李娟?

  汪曉婷:是的。6月我去過一次深圳確認項目。後面我司就是7月9日直接與比亞迪採購李建勳、審查處的朱敏、法務王經理見面。

  成都商報:也就是他們(比亞迪)都確認了此前的業務?

  汪曉婷:沒有確認

  成都商報:對方怎麽說呢?

  汪曉婷:就是不承認,說李娟私刻印章。

  成都商報:6月第一次見面就否認了相關項目嗎?

  汪曉婷:6月時比亞迪方確認了,都簽字了。

  成都商報:比亞迪兩次說法不一致?

  汪曉婷:7月9日再次去深圳總部時,對接的人與6月時不一樣。

  成都商報:有報導稱,6月在深圳確認項目時,有比亞迪的人對李娟稱“汪總”。

  汪曉婷:“胡說八道!旁邊都有人證的,我從未聽誰叫過李娟汪總,我自己也是有錄音的。”

  談兵工廠項目:

  李娟用雨鴻名義推進廣告宣傳

  今年6月前完全不知情?

  比亞迪在7月12日公告中稱,4月,是李娟使用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以資源贈送及優惠價格的方式,推進比亞迪與兵工廠足球俱樂部之間的廣告宣傳。隨之,英超兵工廠足球俱樂部發表聲明稱,根據比亞迪告知兵工廠的資訊,比亞迪也是廣告詐騙受害方。

  但在當時,針對與英超豪門兵工廠的合作,比亞迪官方做了不少的宣傳。並且,比亞迪集團公關部部長李巍還曾出席簽約並為活動月台。

  “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我們和兵工廠有權益合約,怎麽可能免費資源贈送給比亞迪?”汪曉婷反問記者。多方說法不一,又將焦點推到已自首的李娟身上。

  成都商報:比亞迪公告稱,李娟使用上海雨鴻的名義,以資源贈送及優惠價格的方式,推進比亞迪與兵工廠俱樂部之間的廣告宣傳。這件事之前雨鴻完全不知情嗎?

  汪曉婷:完全不知情,我們和兵工廠有權益合約,怎麽可能免費資源贈送給比亞迪。

  成都商報:雨鴻何時知道李娟以雨鴻的名義和深圳比亞迪對接?

  汪曉婷:2018年6月才知道李娟冒用我公司名義和深圳比亞迪對接及溝通

  成都商報:就是去確認項目的時候知道的嗎?

  汪曉婷:是的。

  談陳振宇:

  他是李娟的老闆,我們從來沒有聯繫過

  比亞迪官方聲明、網傳李娟《上海比亞迪情況說明》、甚至在多個乙方廣告商的口中,“陳振宇”這個名字出現的頻率都不可謂不高。有分析人士告訴記者,無論李娟的《說明》是否屬實,從現有資料來看,陳振宇甚至是比李娟更關鍵的人物。

李娟向廣告商商展示的合影,其中左一為李娟,左三為“陳振宇”。李娟向廣告商商展示的合影,其中左一為李娟,左三為“陳振宇”。

  在《說明》中,李娟稱在工作中認識了比亞迪高管陳振宇,陳振宇於2016年提出安排李娟作為上海比亞迪市場負責人。後來,在陳振宇的安排下,李娟以供應商身份與比亞迪深圳總部接觸,並幫助比亞迪接洽與廣告商的業務。在此期間,陳振宇以“預算用於比亞迪海外建廠項目”為由,讓李娟用账期和讓供應商自行墊付項目款項的方式,進行項目執行,發放人員薪資,租賃辦公室等。

  比亞迪在聲明中稱,是李娟偽造了比亞迪的印章,且警方在李娟處查獲了多枚偽造的比亞迪印章。李娟在《說明》裡稱,合約章、公章、營業執照複印件等,都是由陳振宇提供。在《說明》裡,“雙面李娟”的身份也是由陳振宇建議的:因為在換血、捧人上位期間,處於灰色地帶,所以讓我(李娟)用供應商的名義和總部接觸。

  成都商報:有說法稱你那邊跟李娟是一起的。

  汪曉婷:我們公司聲明你們看到了嗎,我們公司和李娟完全沒有關係。

  成都商報:貴司公告裡寫:“並非雨鴻高管失聯,而是李娟幕後老闆失聯”。這個幕後老闆就是指網傳的陳振宇嗎?

  汪曉婷::我公司從來沒有失聯。陳振宇和我公司也沒有關係,陳振宇是李娟的老闆。

  成都商報:你們合作過程中見過他嗎?

  汪曉婷:沒有。

  成都商報:陳振宇是李娟的老闆,這是李娟的說法嗎?

  汪曉婷:是的。

  成都商報:從來沒有(跟他)聯繫過?

  汪曉婷:沒有。約了無數次要見面,都被放鴿子。

  成都商報:網傳陳振宇的上司是比亞迪的高層?

  汪曉婷:這些你不要問我,我是不會說的。

  談“分包商”身份:

  否認總包關係,堅稱也是一個普通的乙方

  7月16日以前,在多家媒體的口中,上海雨鴻是李娟的“利益共同體”,是比亞迪的供應商,與比亞迪深圳總部接觸,並幫助比亞迪接洽與廣告商的具體業務。但在近幾日,上海雨鴻在微博發布聲明、汪曉婷多次出現在媒體視野中,極力撇清與“上海比亞迪”的關係,強調自己“與其他的供應商一樣”,只是一個普通的乙方。

  但據《汽車商業評論》對速肯傳媒負責人的採訪,速肯稱,曾和廣東衛視一起做了一個“零點食神”的美食綜藝節目(比亞迪讚助),項目回款了大概60%。而60%是通過雨鴻付的,跟雨鴻簽的。“其他項目都是我跟上海比亞迪直簽的,直簽的都還沒拿到錢。”不難看出,雨鴻這個“乙方”並不“普通”。

  成都商報:1.7億的欠款,對貴公司影響如何?

  汪曉婷:大。你說呢?我們公司章是真的,簽署了這麽多的合約出去了,要負責任的。

  成都商報:你是指以分包商的名義跟其他廣告公司簽署的合約?

  汪曉婷:我們不是總包呀,我們雨鴻公司和所有的上海供應商一樣的都是平行的。都是和那個上海電動車簽的,沒有總包這一說。而且我們在比亞迪的供應商柯瑞面只是個供應商,也沒有拿過集團的什麽媒介採購的“總包”之類的。你這個說法是不對的。

  我們只是說承接了這些項目,然後找了些下面的供應商來執行,比如說搭建的供應商,比如禮儀模特的供應商。我們和所有的上海的“受害方”是一樣的,都是和上海電動車簽的,不是說所有人都欠在我上面的。

責任編輯:王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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