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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造假被罰60萬,又退稅250萬,聖萊達神操作還有哪些

星美系的聖萊達去年因財務造假被頂格罰款60萬,如今收到退稅250萬

星美系為實際控制人的聖萊達一直被資本市場關注。在財務造假被處罰14個月後,公司收到了與虛增業績相關的250萬元的所得稅稅款退回。

2018年5月10日聖萊達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聖萊達2015年度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1000萬元,對聖萊達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的處罰。而就在今年7月11日,聖萊達再發公告表示,經公司申請,慈城稅務所於近日退還聖萊達文化已繳納的所得稅稅款250萬元。聖萊達董秘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所得稅稅款的退還符合《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的相關規定。7月15日,聖萊達漲停收盤。

  退稅賺錢 財務造假被罰60萬如今收到退稅250萬

7月11日,聖萊達收到退稅的公告再次引起資本市場的關注。此次聖萊達收到的250萬元的所得稅稅款的退還源於2015年的財務造假,公告顯示,由於2018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公司2015年度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1000萬元,公司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對上述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經公司申請,慈城稅務所於近日退還聖萊達文化已繳納的所得稅稅款250萬元。

回顧2018年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聖萊達2014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值,時任董事長胡宜東預計聖萊達2015年度淨利潤亦將為負值,為防止公司股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胡宜東在聖萊達主業虧損的情況下,尋求增加營業外收入,使公司扭虧為盈。2015年11月10日,聖萊達與華視友邦簽訂影片版權轉讓協議書,約定華視友邦將某影片全部版權作價3000萬元轉讓給聖萊達,華視友邦應於2015年12月10日前取得該影片的《電影片公映許可證》,否則須向聖萊達支付違約金1000萬元。當月,聖萊達向華視友邦支付了轉讓費3000萬元。證監會認定,影片版權轉讓協議系倒簽,協議轉出方實際並未擁有約定的全部權利,電影拍攝進展尚未達到申請許可的條件。

2015年12月21日,聖萊達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認為華視友邦未依約定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請求法院判決華視友邦返還本金並支付違約金。2015年12月29日,聖萊達與華視友邦簽訂調解協議書,約定華視友邦於2016年2月29日前向聖萊達支付4000萬元,其中包含1000萬元違約金。聖萊達將華視友邦支付的1000萬元違約金確認為2015年的營業外收入。

前述協議簽訂後,聖萊達向華視友邦支付的3000萬元版權轉讓費最終流向“星美系”相關公司並被其使用。華視友邦向聖萊達退回的3000萬元版權轉讓費和賠償的1000萬元違約金最終流向“星美系”關聯公司。

  虛增補助 曾虛增政府補助如今又收到“退稅”

同時,為防止公司股票被特別處理,胡宜東請求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慈城鎮政府)幫助,形成以獲得政府補助的形式虛增利潤的方案:慈城鎮政府不用實際出資,由寧波金陽光先以稅收保證金的名義向慈城鎮政府轉账1000萬元,然後再由慈城鎮政府以財政補助的名義將錢打給聖萊達。證監會做出了對聖萊達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的處罰。

由於曾虛增政府補助,此次慈城稅務所退還聖萊達文化已繳納的所得稅稅款250萬元備受質疑。

新京報記者於7月15日下午致電聖萊達董秘辦,聖萊達董秘表示,此次退還所得稅稅款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相關規定,聖萊達依法取得所得稅稅款的退還。《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一名具有多年從業經驗的高級會計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會計差錯調整可以理解,也很常見,但是由於利潤調減而收到稅務部門的退款,卻是很罕見的,在這背後,很可能體現了地方保護的意圖。

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2013修正)第五十一條,虛增利潤導致多交稅款可以申請退還,但有期限限制,關鍵看該公司申請有沒有過期,如果過期就不能再退了。另外,如果發現該公司還有其他涉稅的違規行為,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證監會頂格罰款60萬元,稅務機關退還所得稅稅款250萬元,聖萊達“倒賺”190萬元。聖萊達公告中顯示,上述退稅事項對公司2019年的損益不會產生影響。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聖萊達收到的退稅款合計250萬元將對2015年度的財務報表的利潤數據產生影響,但對盈虧性質沒有影響。

  賣房賣地

五年扣非淨利潤為負賣房賣地扭虧並摘帽

2010年9月,聖萊達登陸資本市場,其主營業務為溫控器及中高端電熱水壺。2013年,聖萊達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歸母淨利潤迅速下滑至82.43萬元,2014年-2018年,聖萊達扣非淨利潤分別表現為-1046.65萬元、-1522萬元、-3530.21萬元、-5733.40萬元和-3688.81萬元,體現公司真正經營水準的扣非後的淨利潤連續五年為負數。

2017年,聖萊達被原審計機構眾華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16年年報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最重要的理由是聖萊達在2016年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聖萊達自2017年5月2日複牌後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2018年,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為聖萊達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連續兩年被出具非標意見的審計報告背後,聖萊達於一年之內更換兩家審計機構。2017年5月,聖萊達與原審計機構眾華會計師事務所聘任期限已滿,更換審計機構為中喜會計師事務所。2018年1月,聖萊達管理層與中喜進行了多次積極的溝通,但由於雙方未能就審計費用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終止中喜對公司提供2017年度的財務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服務。變更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為聖萊達2017年度財務審計機構與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2018年年報顯示,聖萊達實現營業收入1.47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208.09萬元,扣非後的淨利潤為-3688.81萬元,扭虧為盈的關鍵是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處置廠房及土地使用權損益為7018.29萬元。聖萊達將生產經營的廠房出售後,采取經營性租回方式保證傳統業務的正常生產經營。聖萊達通過出售生產經營的廠房的使用權,又買回來生產經營的廠房的使用權。3月6日,深交所就聖萊達的可持續性經營能力和出售資產進行了問詢。

同時據年報問詢函披露,其去年因出售投資性房地產形成3765.15萬元收入,佔當年營業收入比重達25.55%。由於歸母淨利潤轉正,3月19日起,其證券簡稱由“*ST聖萊”變更為“聖萊達”,這樣,5年扣非淨利潤連續為負數的聖萊達成功“摘帽”。

   延展

聖萊達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旋渦,投資者維權難

106位投資者起訴,被駁回31例,原告撤訴69例

在聖萊達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後,投資者開始進行索賠,但索賠之路走得非常艱難。據7月13日聖萊達公告顯示,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投資者索賠,共收到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106位投資者的民事起訴狀、應訴通知書等材料,索賠金額合計4456.18萬元。其中,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31例,一審駁回金額合計818.68萬元;原告撤訴69例,撤訴金額合計3527.52萬元;一審未審結6例,一審未審結索賠金額合計109.98萬元;收到一審原告民事上訴狀10例,上訴金額合計525.60萬元。

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葛磊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根據《證券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聖萊達公司因信息披露違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聖萊達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應當與聖萊達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聖萊達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過錯的,應當與聖萊達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投資人索賠時應符合下列情形:(一)投資人所投資的是與虛假陳述直接關聯的證券,即聖萊達公司股票;(二)投資人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及以後,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買入該證券,即2016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12日之間買入;(三)投資人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後,因賣出該證券發生虧損,或者因持續持有該證券而產生虧損,即2018年4月12日之後持續持有聖萊達公司股票或在2018年4月12日後因賣出聖萊達股票而發生虧損。

對於投資者維權難的問題,謝良律師表示,投資者維權之所以艱難,從司法實踐來看,部分原因是具體個案確有差異,但更重要的一個原因可能是部分法院對關涉此類案件勝敗的揭露日、因果關係等問題上的裁判尺度各不相同,尤其是在系統風險方面的認定彈性很大,有個別地方的法院甚至至今沒有作出過投資者索賠勝訴的判決。

新京報記者 張妍頔 編輯 嶽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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